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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W_Job ]
討論串[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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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一串的討論文下來. 有一點開始被點出來,就是對「個案」一詞的意涵理解不同. 然而是否隱含權力不平等或者問題取向,解釋是由學者?實務工作者?服務對象?. 從client到consumer的轉變,似乎是國外的討論. 或者是本詞源起所帶有的偏見,可是我想要說的是回到當下的社會文化來看. 個案一詞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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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沒唸過什麼書啦. 不過在處理實務的時候我是都不會直接稱呼對方為個案啦!. 都會叫XX先生 XX小姐 親屬的話都會直接稱呼XX的爸爸、媽媽、阿姨、姑姑. 如果要去強調社工和個案之間不對等關係是需要被修正的. 應該是從一個社工的基礎觀念開始教育起而不是只是去改一個所謂的「名稱」. 除非你的評估報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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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點不知道該如何閱讀你這一句話。. 無聊的學說?. 你是指我上面拉哩啦雜的東西,如果可以被稱為學說的話,很無聊?. 還是你意有他指?. 其實你說的,也正是我要說的。. "沒有問題就不會是個案了" -- 所以我們認定"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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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別忘了, client也在英語使用環境中,各行各業中都有用到。. 法律、零售商....不勝枚數。. 也就是說,在英語環境中,. Client在資本主義邏輯下,是指具有"有購買能力的主動之自由人". 且能夠"依自由意願與服務提供者簽訂契約"。. 雖然我們仍可以爭辯這種狀況下的client是否仍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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