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看板SW_Job作者 (我不說我愛你)時間15年前 (2009/01/01 16:26),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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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md (換一顆有錢人的腦袋)》之銘言: : 各位板大,雖然我自社工系畢業很久,但最近才投入社工界 : 現在在身心障礙領域,最近遇到一事實在不解,所以上來請教各位 : 最近我們老闆說,因為法規的修改,以後不能再有個案、案主等字眼出現 : 一率改為「服務使用者」,像是個案研討會,要改為服務使用者研討會, : 所打的紀錄內容也都是要修改,只要有相關字眼,就要修正, : 內部的同事接感到不可思議,但老闆就說現在就是這樣規定,不照作評鑑就不會過, : 所以必須接受。這名詞讓我覺得自己好像是服務生喔~相當無法接受 ^^^^^^^^^^^^^^^^^^^^^^^^^^^^^^^^^^^^ : 所以特來請教各位,現在真的都改成這樣嗎?亦或是只有身障領域,還是特殊狀況? : 上網查過,但查不太到相關資料,所以希望各位板大能幫我解答一下,感謝~ 我想請問 你不能接受的是哪一點呢? 是不能接受變成服務生?還是不能接受稱呼的轉變? 我覺得稱呼的轉變跟是不是身障領域沒有關係 重點是能不能瞭解你「你現在的角色是什麼」? 機構就是提供服務的地方,以往所謂的「個案」就是服務使用者 稱呼的轉變 主要是因為現在社會福利服務潮流的走向開始轉為「自主」、「尊重」、「支持」 接受服務者和我們都是平等的 「服務使用者」有權選擇自己希望被服務的方式,有權利參與服務計畫的擬定 機構內的教保員、社工將來都可能不再使用「老師」的稱呼 我們雖然有專業 但卻不能使用我們的專業強迫案主接受我們替他們擬定的計畫 而是要尊重他們選擇的意願 另外 「老師」與「個案」的稱呼,在華人的社會代表的是地位的高低 換句話說也就是「強勢」與「弱勢」的分別 既然要尊重服務使用者,平等看待他們 除了實質上行動的作為 稱呼的改變代表的是觀念上的革新 我想那不是法律規定不規定的問題 而是你們機構的觀念有沒有跟上時代 我也不喜歡用「個案」稱呼人 如果可以的話我更喜歡用他們的名字稱呼他們自己 我並不覺得當社工、就服員是有多了不起的事 只是因為他們剛好需要協助連結資源,那恰巧又是我負責的服務 如此而已 就算把我看成服務生那又怎樣 服務生也是很了不起的一個職位阿, 難道你去吃飯、用餐都不需要人家服務,不希望人家提供你想要的服務嗎? 當服務生,比當社工更難,更需要客人的尊重 所以,設身處地的想想 你不能接受的原因應該不是稱呼,而是你心中那個放不下的地位高低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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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是服務導向的工作 我們公文也禁止使用"個案"一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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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談時 當然也不可能直接稱呼 "某某個案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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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豋打計畫 或是內部報告時 用個案一辭比較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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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8:18, , 4F
我認同改稱服務使用者背後的意義,只是這稱呼很長又有點攏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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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語言有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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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認同改名。不是什麼改變都追求「效益」,而是背後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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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這和「理論與實務」之間的差異的關聯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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