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所謂的試作三天?

看板SW_Job作者 (自由無限)時間13年前 (2012/09/02 11:37), 編輯推噓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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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回應~我想了想~ 或許站在機構的立場,是要確保用人的精準和減少損失(勞健保)! 但是站在求職者的立場,其實嚴格來講並無保障~ 付出了勞力時間和金錢,但是結果也還不一定是錄取! 這種遊走在灰色地帶的作法到底是什麼?? 即使自己已經做了好幾年,也有過相關經驗,對於某些機構設立的用人制度,還是感到不解 ...但確實是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 提出來的部份用意也是讓大家了解,或許每個人可以接受機構要求的程度各異~但還是要適 當維護自身的勞動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6.76.102

09/02 16:11, , 1F
投縣長信箱申訴吧!! 不然就是等你不是新人或離開的時候~
09/02 16:11, 1F

09/02 20:13, , 2F
組織只是把新人的訓練費用,轉嫁給員工
09/02 20:13, 2F

09/02 20:14, , 3F
違法絕對不是灰色地帶,只是你選擇相信老闆的說法而已
09/02 20:14, 3F

09/02 20:48, , 4F
不接受可以不要去.
09/02 20:48, 4F

09/02 23:57, , 5F
不是遊走灰色地帶 這完完全全是違法的黑色地帶
09/02 23:57, 5F

09/03 15:07, , 6F
沒灰色啊 這是黑色地帶無誤
09/03 15:07, 6F

09/04 18:10, , 7F
不是有一位新科立委(楊?) 她的助理不知有看此板否?
09/04 18:10, 7F

09/06 18:18, , 8F
萬一這3天之中發生意外,也沒勞保,毫無保障!!
09/06 18:18, 8F

09/08 00:10, , 9F
明明就違法,為什麼還要忍受,社工欺壓社工,真奇怪…
09/08 00:10, 9F
文章代碼(AID): #1GGjHXJ1 (SW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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