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離開工作崗位後,你們會繼續跟案主聯絡嗎?

看板SW_Job作者 (寒)時間16年前 (2009/10/07 12: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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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gfeet (She's My Bitch)》之銘言: : 雖然學校的老師上課時說不行 : 因為社工跟案主的關係是專業關係,應該隨著專業關係結束而結束, : 但我存疑~ : 尤其有實務經驗後,強烈感受到這樣的禁止違反人性, : 開始對這個倫理產生質疑.... : 不曉得其他夥伴怎麼想? 我覺得,主動聯絡可能會不小心傷害到案主。 比方說,你在這個崗位上時,很盡心盡力照顧案主需求, 但離開崗位後,換了另一個社工,他沒像你這麼盡心盡力去照顧, 就是僅僅做自己份內工作,沒有那麼關心案主的需求。 而你「剛好」又想說去關心關心以前的案主怎麼樣了, 那位案主就懷念之前你對他的好,然後對你述說現在這位社工如何如何。 不但造成那位社工在協助這位案主上,可能會因為案主有所不滿, 無法繼續進行自己份內的工作,間接讓案主權益受損; 同時,也可能讓你自己產生:「我就是做的比較好」這種想法。 如果想要主動關心這位案主,可以詢問接任的社工案主狀況如何, 個人認為自行聯絡是真的非常不妥的。 但換作是被動聯絡,比方案主去詢問你的聯絡方式,或不小心路上遇到, 謹記一個原則,就是關心這位案主自身狀況,不去涉入社工的協助狀況, 即使案主抱怨接任的社工做得如何差,也盡量導回就是關心案主目前生活即可。 我想,這才是課堂上所要教授的倫理精神。 -- 不顧一切的愛一個人需要很大的勇氣。 愛上了卻克制自己不去愛,需要更大的勇氣。 我等你,等你有一天,再走到我身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22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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