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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離開工作崗位後,你們會繼續跟案主聯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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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7→)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arking (小魚兒,水中游)時間16年前 (2009/10/07 12: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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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你提到社區工作與社會運動的部分. 因為自己也是做社區工作 老實說 要說跟居民的關係切斷根本就是很怪異的事情. 硬要用外來的社會工作去套用社區的生活 是一件很不搭嘎的狀況. 但我也認同其他人提到的個案 案主 路上遇到之類的. 所以這是倫理 但要看不同的情況定義. 社會工作是服務人群 一定要只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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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illheart (寒)時間16年前 (2009/10/07 12: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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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主動聯絡可能會不小心傷害到案主。. 比方說,你在這個崗位上時,很盡心盡力照顧案主需求,. 但離開崗位後,換了另一個社工,他沒像你這麼盡心盡力去照顧,. 就是僅僅做自己份內工作,沒有那麼關心案主的需求。. 而你「剛好」又想說去關心關心以前的案主怎麼樣了,. 那位案主就懷念之前你對他的好,然後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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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uftschiffe (Boden See)時間16年前 (2009/10/07 08: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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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字:懸為禁厲. 精神科社工與個案專業關係基於職務,發生於執業場所,開始於接案,結束於結案. 分際和界線的掌握必須要相當清楚,否則會有專業上及法律上的嚴重後果. 簡單的說是因為精神科社工有治療的意義在,所以應該要盡量避免非專業關係. 之下的接觸. 所以我們的訓練也包括,假日在路上巧遇家屬或病人要如

推噓5(5推 0噓 14→)留言1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igfeet (She's My Bitch)時間16年前 (2009/10/06 01: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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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學校的老師上課時說不行. 因為社工跟案主的關係是專業關係,應該隨著專業關係結束而結束,. 但我存疑~. 尤其有實務經驗後,強烈感受到這樣的禁止違反人性,. 開始對這個倫理產生質疑..... 不曉得其他夥伴怎麼想?.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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