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重開精華區=撿骨? 重建=重開?
※ 引述《Sfchang (JS-遇見未來!)》之銘言:
: 看了各位回我的文章之後我只有一個感想,我的立論還真是穩撘撘啊!
I DON`T THINK SO
: 箱,我不一定會回,但是你發表在板上的文章我一定不會回。
那你是po好玩的嗎? (聳肩)
: 巴哈文章被爆又如何?東西德合併又何如?你們沒有什麼內容可以講,
: 也別隨便抓幾個不相干的例子,不然你就好好解釋這些例子的相關性。
我會舉富邦和台北銀行合併
還有世華和國泰銀行合併的例子
有協議再照程序合併
今天沙灘復版並沒有清楚的程序還有權利義務
在我看來今天的合併是先併再討論資料著作權或歸屬處理的問題
所以才會有很多沙灘的使用者上來表達意見
: 至於消滅這種字眼是不是太過火了?沒錯,的確是。但是各位都能接受
: 撿骨這種說法了,我用個消滅二字何必來這麼大的反應?何況法律上用
: 的就是這字眼。以各位陽沙眾自傲的「開放的討論風氣」,應該不會有
撿骨?
要我說的話 是諷刺某些處理程序吧
如果當沙灘的使用者是死的
不先協調逕行合併資料
請問這種行為不叫撿骨叫什麼?
: 最後補充,我只是以一個觀察者的角度在這邊發表這些文章,不是什麼
每個人都有發表意見的權利
您要發表完高見就烙跑也是您的自由
不過請別把您的高見塞進我信箱
如果您不回版面上的文章
我也不想回您寄到我信箱的高見
我沒興趣也沒時間與您討論個人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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