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重開精華區=撿骨? 重建=重開?
※ 引述《Sfchang (JS-遇見未來!)》之銘言:
: 3. SOB板主不是看板的擁有者,沒有權力要求PTT履行不準整併看板、精華區等事務。
: PTT板主亦同。
如果照你的說法,版主沒有權利要求不能合併看板
那現在又為什麼要版主去領回看板?
版主去領回看板的程序如果不具有意義的話
那麼站方逕行合併,或是使用者任意認領都可以
現在何必要版主出去認領?
如果沙灘版主需要出去認領看板,負起認領之責
那麼卻沒有相對的權利,難道不矛盾嗎?
如果沙灘與PTT合併需要沙灘版主去認領原來的看板使其合併不落人口實
那麼也請別把版主認領當成一項工具
連表達意見的權利都沒有
版主的確不擁有看板
那麼兩站合併請站方一一和使用者溝通
版主也不用在這裡弄得裡外不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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