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請家庭因素替代役

看板SMSlife作者 (Gix.Andy)時間12年前 (2012/05/30 15:10), 編輯推噓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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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家看法不一樣 我覺得你申請不見得不會過 而且若是不過 理由也不是你姊跟你媽 而是你祖父母的其他小孩 (男女皆算) 他們才是列計在有責任撫養你祖父母的人 你媽因為你爸過世了 不算需要撫養你祖父母的人 你姐因為是孫輩所以也不算 你其實也不算 但是你可以用戶籍在一起來說你有撫養他們 我的狀況基本上跟你一樣 父親過世 有一個妹妹 媽媽還在也有收入 但我家因過了 因為我爸是獨子 沒有兄弟姐妹 而且我戶籍跟祖父母而不是媽媽在一起 當然啦 我現在住祖父母家 在這附近服役不是在家附近 ※ 引述《tangent5566 (天真五六)》之銘言: : 小弟的狀況 : 今天放榜上預士 : 體檢結果-常備役乙等 : 想申請替代役 : 爬文研究 : 似乎可以用一些方法申請家庭因素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40016 : 父:過世 : 母:64 仍有工作 報稅收入超過100w : 姐:工作中 單身 : 小弟我目前戶籍在外公外婆這 : 三人一戶 : 原本戶籍和媽媽姐姐一起 : 但遷出已滿2年 : 小弟發現 : 我可以適用第11條 : 因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指役男之家庭狀況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 : 一、役男家屬均屬六十歲以上、未滿十八歲、患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 : 但因為卡了一個姊姊超過18歲 : 但第十三條第三項 : 役男之家屬有下列情形者,免予列計: : 三、 兄弟入贅或姊妹出嫁而未同居共營生活。 : 不知道這樣姊姊還算不算家屬採計(不在同一戶口下) : 如果算家屬的話 : 是不是只有登記結婚才能免計? : 本來想衝看看能不能申請服補充兵的 : 但卡在媽媽還有工作收入就不符合條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35.10

05/30 15:20, , 1F
請問您的妹妹有超過18嗎
05/30 15:20, 1F

05/30 15:38, , 2F
有 大學都畢業了 喔對 他還沒嫁人 我還有個弟弟
05/30 15:38, 2F

05/30 15:39, , 3F
所以用其他人那種判斷方式 我比你更不行
05/30 15:39, 3F

05/30 15:39, , 4F
謝謝提供的資訊
05/30 15:39, 4F

05/30 18:38, , 5F
glo你的案例,是依據哪一條規定通過的?
05/30 18:38, 5F

05/30 20:43, , 6F
用第一條吧? 戶籍跟祖父母在一起,提出家庭調查表+切結書
05/30 20:43, 6F

05/30 20:43, , 7F
表示沒有跟媽媽一起同居生活,由役男照顧祖父母,應該這樣
05/30 20:43, 7F

05/30 20:44, , 8F
會過@@?
05/30 20:44, 8F

05/30 21:41, , 9F
家況是祖父或祖母之一有中度身障吧...?
05/30 21:41, 9F

05/30 21:46, , 10F
母親.妹妹.弟弟(沒離婚或出嫁) 不同戶籍依然還是"家屬"
05/30 21:46, 10F

05/31 09:25, , 11F
這讓我想到 我在新訓的時候遇到一個 也是天兵籍的
05/31 09:25, 11F

05/31 09:25, , 12F
以為跟外公外婆一起住 就可以申請家因
05/31 09:25, 12F

05/31 09:25, , 13F
結果 整個新訓都在擺爛 最後被退件....
05/31 09:25, 13F

05/31 09:26, , 14F
後果 自己想吧
05/31 09:26, 14F

05/31 09:59, , 15F
後果也沒怎樣吧 就分到人家吃剩的單位一樣過一年
05/31 09:59, 15F
文章代碼(AID): #1FnSVkL_ (SM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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