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補充兵問題

看板SMSlife作者 (科科)時間12年前 (2012/03/23 06:51), 編輯推噓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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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經判定常備役體位役男家庭情況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服補充兵役: 一、役男家屬均屬六十歲以上、十八歲以下或患有身心障礙,且均無工作收入,由役男負 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而役男及其家屬除賴以居住之自用住宅(含基地)一棟外,別無其 他不動產,而其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稅起徵點現值以下;或有其他不動產,其不動 產及動產之資產總額在房屋稅納稅起徵點現值以下。 二、役男家屬均屬七十歲以上、十五歲以下或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無其他家屬照顧者 。 三、役男父母或兄弟姊妹服兵役期間作戰或因公致死亡或成一等殘,而役男無其他兄弟者 。 前項役男家屬年齡之計算,以役男申請服補充兵役之日為計算基準。 我想請問 爸爸70歲 媽媽67歲 有輕度身心障礙手冊 只有勞保每個月的退休金(但有其他不動產) 姐姐已經出嫁 那我可以申請補充兵嗎? 還是只能家因替代役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160.219.104

03/23 08:05, , 1F
現行補充兵不行 修文後第二條可行 17973篇推文有連結
03/23 08:05, 1F

03/23 08:06, , 2F
修正條文尚未實施 "據傳"五月初上路
03/23 08:06, 2F

03/23 08:59, , 3F
目前是符合家因第一款
03/23 08:59, 3F

03/23 09:15, , 4F
姊姊就算出嫁 還是有扶養責任 目前現行的 不行 不過看你
03/23 09:15, 4F

03/23 09:15, , 5F
要不要等 修改後
03/23 09:15, 5F

03/23 09:24, , 6F
給樓上,出嫁入贅不列計家屬喔
03/23 09:24, 6F

03/23 09:25, , 7F
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
03/23 09:25, 7F

03/23 09:25, , 8F
第四條第三項
03/23 09:25, 8F

03/23 09:26, , 9F
還有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13條第三項
03/23 09:26, 9F

03/23 09:27, , 10F
這都是修正前的
03/23 09:27, 10F

03/23 09:30, , 11F
原PO目前要申請補充兵會卡在財產的部份,修正後如同一
03/23 09:30, 11F

03/23 09:31, , 12F
樓所說適用新法第二條
03/23 09:31, 12F

03/23 11:12, , 13F
符合補充兵新法第二款 打給公所請他們會等到修法完成再徵集你
03/23 11:12, 13F
文章代碼(AID): #1FQwpVAo (SMS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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