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交大科法所研討會--智慧財產權之經濟分 …

看板SHU_IPR作者 (釣魚達人山寨版)時間16年前 (2009/11/27 10: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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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lf1208 (釣魚達人山寨版)》之銘言: : ※ 引述《Rolf1208 (釣魚達人山寨版)》之銘言: : :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多篇案例就認為,應該提高誘因鼓勵創新。 : 目前大家認為慧財產權的誘因不夠,因此不斷的提高誘因,亦即提高保護;主講認為就算 : 不給予保護,也會有人創作,因為享受創作就是誘因、或得名譽就事誘因<個人認為,如 : 果不給予保護,你的創作被瓢竊的時候,創作變成壓力,名譽變成地獄,因為搞到最後連 : 原創者是誰都不知道了,還是要給予適當的保護才對>。 : 主講認為,目前著作權的保護已經過度,因為不給予適當保護也是有人在創作,值得思考 : 是不是要給予誘因才會有人再創作。因為著作權保護過度,所已出現了copyleft的義理名 : 詞,例如創用CC就是其中一項copyleft。 : 事實上個人利益保護過多,公領域就會越小。有人說如果不給予保護,那麼大家就開始瓢 : 竊,如果沒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那麼就不會有人願意創作。主講認為,自古以來的唐詩 : 三百首、四書五經等等,從未因為智慧財產權法保護的有無而受影響<個人認為,時代不 : 同,從前的資訊流通並不像現在那麼樣的廣泛,從前也沒有所謂的電子檔,也沒有影印機 : 、掃瞄機、繪圖軟體,所以可以用「真跡」來判斷真偽,現在時代不同了,如何判斷變成 : 了一個很大的難題!!!) : 目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係看誰先到達終點(應指研發或創作終點),而不是看誰先研發或貢 : 獻度如何,因此有可能會有浪費資源、無效率運用資源的方式,而那些有效運用資源的人 : 卻沒有任何獎勵(如果別人先成功)。 主講認為: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不是要給予合理保護就可以停止了? Q: 賺得合理就好,那麼合理要怎麼判斷?有的人偶然的創作,但是引起決大回響,有的人費 盡心思,卻無任何收穫,要怎麼判斷?個人認為,這應該是由市場決定價格,市場如果認 為有價值,自然會有人去消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86.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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