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今年指考英文科作文分享

看板SENIORHIGH作者 (afflic)時間9年前 (2016/07/16 11:53), 9年前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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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原PO這篇文章 剛好來談一談英文作文好了 其實我個人認為啦 英文作文比中文作文好寫多了(但要拿高分一樣都不容易就是) 因為英文作文很重邏輯性 這點我看很多學校老師,甚至是高中英文補習班老師 好像都不太強調 但是去看看那些英文檢定考試的補習班 一些作文跟寫文章的架構被訓練過後 才會知道原來英文作文這麼有架構跟邏輯性 在這邊就稍微簡介一下就好 畢竟真的要全講,也是一門學問@@ 首先,英文作文大致上分成三段 - 破題、陳述、跟結論 破題:第一段就直接了當做開頭,說明你今天的論點是什麼 陳述:通常舉兩到三個例子做支持 三個例子會比較好,每個例子的內容可以稍微少寫一點 兩個例子的話,每個例子的支持內容就要很豐富 重要的是,每寫完一個例子,最後都要下個小結論 結論:其實沒什麼,就是把前面的東西重新講一遍做個總結而已 多看一些英文報導文章or原文書 就會發現歐美人寫文章真的都是照著這些架構下去寫的 但是這些東西到我大學畢業補托福以前都不知道 = = : ※ 引述《fakeID (分身帳號。)》之銘言: : 感激大家對我英文作文的肯定,我大概講一下我寫文章的想法,然後如果可以,真心希望 : 可以幫到一些版上的大大。 : 我想先針對推文做些回應,下一篇再講我自己的構思技巧: : 1. 我很少用難字; 這點同意 用自己習慣的字而不要故意用難字 不然用錯字會很怪 : 2. 如果可以,我文章短短就好。 這點看狀況 原則上還是200-250字左右會比較受青睞 不到200字你就要寫得非常精闢才行 不然通常支持論點的東西會不太夠 (考試都會跟你說寫120-150字根本都唬爛,高分示範作文幾乎都兩三百字...) : 針對難字,有很多老師非常喜歡用代換字:把簡單的字用難的字代換。比如說,many改用 : numerous或plentiful、although用despite the fact that,或是about(有關於)太常 : 見所以改regarding,而about(當大約時)改用approximately一樣。 : 以前我也覺得這樣好酷!但是直到有一個英文真強者的老師跟我說:「你的文章文法通順 : ,但是看了很不自然。其中原因就是這些字的替換。」他知道我因為其他老師說「這些字 : 太簡單,改用有『質感』的難字」時,他氣炸了。他說:「搞什麼啊?美國人寫作文都沒 : 那麼給掰,你在給掰什麼?」講完就拿一篇報紙內容給我,接著就把所有可以替換的字都 : 改成那些「有質感的難字」。結果是那篇文章看了會讓人很不舒服。 : 所以,寫文章沒必要用難字,可以的話,要用自己習慣的字。就像老外寫中文文章,沒事 : 把整篇文章的中文寫成難字(比如說,「刪除」改成「芟夷」之類的),那我們以中文為 : 母語的人也會皺眉頭。 跟前面一樣,重點是你要熟悉你自己的用字 老美絕對是很愛換字的,因為常用的字就那幾個 同樣的字一直出現,人家絕對認為你很弱 (像什麼however, nonethelesss, nevertheless這種字,我也不喜歡用後面兩個, 但是一篇文章中一定會出現很多次這種轉折語氣啊,不得不換字) 換字&鍊字的極致 在寫英文履歷的時候最明顯… : 那文章要多長呢?我以前也是覺得非得250以上之類的,表示自己很強啊!所以我就開始 : 寫日記,然後把每篇日記當週記寫。 : 但是分數都不高。 : 直到有一次我到書局亂翻英文翻譯跟作文書籍,看到一本書,該書作者(名字我忘了QQ : )恰好在大考中心當過英文科召集人,在序中說了讓我驚醒的一句話,大概是這樣的 : :「到底學測指考英文作文要寫幾個字呢?是120、150、180還是200呢?其實只要結構完 : 整,每句話儘量都切入要點,就算只有100字長度的英文作文也是一篇佳作。」 : 所以,除非「每句話都是重點」,不然文章其實不該長。 理論上是這樣,但實際上很難做到 古人寫詩也寫一點點字而已呀,但一般學生又不是專業詩人或作家 除非每句話都很精練 不然200字以下要有完整的論述 真的不容易... (而且算了一下你寫的這篇,其實也超過200字了) : 在學測指考那樣時間如此壓縮的狀況下,出題本意理當不是看誰寫的文章長,短文就是應 : 該每句話都是重點。以下這篇我每看必流淚的短文,就是屬於這樣的神作: 時間倒真的是一個大問題 一般一篇架構完整的英文作文 加思考、寫字的時間 我至少也得花上30-40分鐘... 只能說選擇題真的要寫得很快 不然這種考法 大家拼速度之下很難寫出好東西 = = : ---------- : 有一個香錦囊,是從一個神話般的守軍血屍頂上剝下的。 : 那一次我們的部隊遭受了從未有過的頑強抵抗,我們失去了三個縱隊、一個裝甲師和無以 : 數記小組推進的敢死排,才摧毀了那座隘口處的碉堡。但是竟然發現,使我們遭受如此慘 : 烈傷亡的守軍,總數只有一人。 : 士兵們起鬨的在他胸前發現這枚香袋,大家都相信這是一枚具有神奇力量的護身符。我們 : 把他的頭顱砍斷,取下香袋,剝開,裡面一張被血浸紅的宣紙竟用漢字娟娟秀秀四個整齊 : 的楷書寫著: : 「盼君早歸。」 : 摘自 駱以軍《消失在銀河的航道》 : ---------- : 上面駱以軍先生寫的短文,任何一句話,甚至任何一個字去掉了,都會失去它的色彩。 : 用這樣的神作來做比喻當然太抬舉我了,但是把文章長度拉到很長,我的經驗是往往廢話 : 也會變異常的多。 : 大概就是這樣,希望可以給大家一些新的想法。至於文章構思,下次我找時間分享。 專業作家的確只要花一點點篇幅就可以寫出好文章 但是對一般高中生來說...很難而且也有風險 因為閱卷老師看長文看慣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9.162.1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468641217.A.A2F.html

07/16 13:09, , 1F
大推,贊同 我自己寫作文也是這樣
07/16 13:09, 1F

07/16 13:33, , 2F
推,學托福寫作後 才開始覺得那真的是寫文章
07/16 13:33, 2F

07/16 15:36, , 3F
大推 英文寫作重邏輯 條理分明 不是虛胖衝字數
07/16 15:36, 3F
※ 編輯: afflic (124.9.162.127), 07/16/2016 17:59:49

07/16 23:00, , 4F
完全認同
07/16 23:00, 4F
文章代碼(AID): #1NYQ_1el (SENIOR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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