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雄聯結車與火車相撞 吳姓司機稱軌道過一半車突熄火
※ 引述 《badpat (pat)》 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高雄聯結車與火車相撞 吳姓司機稱軌道過
: 時間: Fri Apr 10 22:57:34 2020
昨天下午有人流出監視器影帶,看了一下,砂石車拖車頭進入鐵軌區域才閃燈(已經進入黃
網狀線淨空區域),依據法規是應該立即駛離的,而且就算不是依照法規,他停在那邊也可
能會被擦到,所以立即駛離應該是正確的做法。
如果停下來,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第1項第3款製單舉發,在平交道倒車一樣可
以依54條製單舉發...
https://i.imgur.com/ngBHNge.jpg
平交道罰鍰都很重,而且還會被吊扣駕照一年和道安講習,尤其大型車罰鍰又是最高。
至於我覺得某些平交道設計也有問題,就算我做了停看聽的動作,但我在停止線完全無法看
到兩邊是否有來車,必須得要進入淨空區範圍才能看到兩邊的來車。
以俊英街平交道來說,在停止線停等時山側兩邊看不到、海側一樣兩邊看不到。
到淨空區鐵軌區域,海側兩邊才能看到,山側只能看到右邊,左邊只能通過之後才能往左後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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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乘務員守則:
一.絕對遵守號誌
二.絕不超速行車
三.勵行呼喚應答
四.根絕責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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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30.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586609317.A.2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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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4條第1項已經說明,行經鐵路平交道,速限15km/h
※ 編輯: elynn889 (223.137.230.235 臺灣), 04/11/2020 2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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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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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停等確認來車後,以15km/h通過平交道
※ 編輯: elynn889 (223.137.230.235 臺灣), 04/11/2020 2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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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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