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闖鐵軌尋死 台鐵研擬開罰5萬
〔記者黃立翔、林嘉琪、錢利忠/綜合報導〕台鐵每年的行車事故動輒百人死傷,自殺竟
占兩成!依法台鐵可以開罰或求償,但卻從未開罰過,甚至還給付慰問金。為大幅降低鐵
道成自殺工具,台鐵擬修法,除提高汽機車、行人闖越平交道的罰金,在鐵路自殺最高可
罰五萬元,並追究損害賠償責任。
台鐵過去五年行車事故共造成四二八人死傷,其中臥軌或跳月台自殺的有八十九人(其中
七十七死、十二傷)比例高達兩成;台鐵並估計,每件臥軌事件處理上平均耗時六十到七
十分鐘,至少延遲十到十五班車,推算五年內自殺事件共延誤旅客五十二萬人次以上。
雖然依法可罰,但台鐵卻從未對自殺者開罰或求償,甚至依「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損害賠
償暨補助費發給辦法」,旅客即使因自己過失死亡,最高還要給付十萬慰問金,傷者七萬
醫療補助金,過去不少自殺者還未確認死因就先發給家屬慰問金,直到九十五年台鐵才取
消。
相對地,依大眾捷運法,妨礙行車可處一萬至五萬罰鍰,二○○九年曾有老翁臥軌自殺,
卻因躲入軌道旁隙縫僅臉頰受傷,延誤捷運五分鐘,自殺不成反被罰五萬元。
行人闖平交道 罰金將提高
台鐵運務處副處長彭明光說,對鐵道自殺者擬比照捷運重罰五萬;另外,現行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闖越平交道重罰一萬五千至六萬罰鍰,但行人闖越僅罰一千兩百元,
也將修法提高罰金,最快明年實施。
但罰責限於當事人,若死亡則無從開罰,民事求償則視狀況可能擴及家屬(譬如自殺者有
監護人);台鐵強調,修法不是為了開罰,而是提醒民眾珍惜生命,也需尊重所有鐵道旅
客的權益。
交部:開罰嚇阻 執行困難
交通部常次范植谷說,台鐵擬開罰嚇阻的想法討論多時,但恐執行困難,過去許多自殺者
是弱勢,台鐵常須自行承擔損失,要如何改善,須由台鐵擬案並送交通部審議。
逢甲大學運管系副教授李克聰則指,台鐵修法開罰方向是對的,但若自殺者身亡,卻由家
屬賠償可能引發爭議;他建議除修法開罰外,台鐵也應加快鐵道高架及地下化,並加強管
制進出,避免民眾誤闖。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2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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