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波利近幾天騙人收購商店

看板RO作者 (還是養狗吧)時間9年前 (2016/11/25 14:48), 9年前編輯推噓18(20215)
留言37則, 1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7 (看更多)

11/25 13:43,
連爆三顆速石可以幫我告G社嗎,怒噓yu文
11/25 13:43
強烈要求G社公佈精煉、轉蛋、附魔機率 並按月公開每月精煉、轉蛋、附魔總數量與失敗或成功的總數量 讓玩家可以計算是否與公告的機率相符 =================================================================== 其實我之前因為某件事情有打算告過某網路遊戲公司(不是Grvity) 甚至連存證信函還有告訴狀都擬好了 所以對這個有稍微鑽研一下 法律畢竟是一個傳統的東西 而當碰到一些新興的產業 像是網路遊戲這塊時 原有的定義會碰到很大的挑戰而有所不足 比如說戰車世界(World of Tank)好了 他出一款金幣車 也就是要花台幣去買的車 性能很強 吸引玩家去買 然後等賺飽了再把他砍弱 再推出更強的金幣車撈金 你有意見 她就會拿出"使用者終端協議"(EULA) 說:"本公司保留所有更動、修改、收回之權利" 你開始遊戲前按同意了喔 所以閉嘴 乖乖吞下去 再比如說RO 他如果放出了一"齊X娃娃"、或者"滿X"的一萬元儲值禮 有很強很吸引人的功能,吸引眾多課金玩家大量儲值 然後砍掉 接下來出其他更強的新裝備 如法炮製或者丟商城轉蛋 這兩種情況算不算有意為之的詐欺? 如果你抗議申訴 Gravity又拿出霸王條款 比如說 仙境傳說線上遊戲服務使用者合約書 第十五條 本遊戲所有電磁紀錄均屬乙方(即Gravity公司)所有 代表他改他自己所有的道具 跟你無關 你花台幣買的那些道具、裝備 ,不是你的 你只是買了使用支配權 (而且電磁紀錄不是法律上的"物" 所以他砍了你的道具也不會造成毀損 更沒有民法物權篇的適用) 是否也代表了契約都寫在那邊 你也按了同意 接下來他怎麼搞怎麼改 都不會構成詐欺? 又或者他今天說你外掛就是外掛 不由分說、也不用舉證 就把你花費了無數時間心力甚至金錢的帳號給凍結 這算不算侵害玩家的財產法益? 又或者今天他把大家最想要的東西放轉蛋S級 然後機率調的比SSS還低 反正抽不到是你命不好 我跟你說了轉蛋裡面有這個東西 至於是萬分之一還是億分之一 甚至到底有沒有放 我也懶得跟你說 反正還是會有潘仔去轉他個五萬十萬然後崩潰 這樣算不算詐欺? 其實像是轉蛋、精鍊、附魔這種機率性的遊戲內係數需要公告周知 在日本已經是法定程序了 http://tinyurl.com/p3or8or 但是台灣在這一塊一直都是.... 不知道是若有意 若無意的模糊不清呢 還是圖利這些網路遊戲業者 幾乎所有爭議只要丟出: "本公司保有修改、更動、收回之權利"這條 就不用討論了? 而台灣在這網路遊戲產業儘管已經產值巨大 但是消費者對於自身權益保障的意識也仍然很弱 可以說是被網路遊戲公司玩弄於股掌之間 像戰車世界在台灣還有分公司 經濟部商業司也查得到公司地址 (雖然我親自去過 那邊連個屁都沒有 他們營業處另有地址) Gravity在台灣連分公司都沒有 只有一個台灣辦事處 這代表什麼? 哪怕你要告 都沒有一個公司法人來給你告 這樣都可以讓他經營下去 台幣賺爽爽 簡直不可思議 儘管那種開頭的"我同意"的定型化契約 已經有被最高法院宣告無效 裁判字號: 93年台上字第710號 案由摘要: 清償借款 裁判日期: 民國 93 年 04 月 08 日 資料來源: 最高法院民事裁判書彙編 第 48 期 158-165 頁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247-1 條 ( 91.06.26 ) 要旨: 所謂定型化契約應受衡平原則限制,係指締約之一方之契約條款已預先擬 定,他方僅能依該條款訂立契約,否則,即受不締約之不利益,始應適用 衡平原則之法理,以排除不公平之「單方利益條款」,避免居於經濟弱勢 之一方無締約之可能,而忍受不締約之不利益,是縱他方接受該條款而締 約,亦應認違反衡平原則而無效,俾符平等互惠原則。 但是實務上仍然幾乎沒看過有消費者去跟網路遊戲公司狠狠打上一場官司的 因為大多人都跟我一樣 等氣過了 想想為了幾千幾萬元還要去跑法院 最後還是做罷 也是這種姑息養奸的心態 讓我們自己的權益不停受損 其實以法律的角度來看 這些遊戲公司很多行銷手法都早已跨越紅線了 看到這次難得有關於法律的討論 加上推文有感 隨便打一篇廢文 傷眼還請多包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03.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M.1480056523.A.BEF.html

11/25 14:52, , 1F
有認真文不錯阿XD
11/25 14:52, 1F

11/25 14:54, , 2F
要告這種的集體提告比較划算吧 一個人搞官司好累喔
11/25 14:54, 2F

11/25 14:56, , 3F
其實建議標題另開一篇 我覺得版上有工讀生在看..比較明顯
11/25 14:56, 3F
工讀生看到也沒用 遊戲公司看到這篇 他們對應的方法也不會是主動公布機率 多半是去找一家厲害的律師事務所簽法律顧問契約 等你來告

11/25 14:59, , 4F
可是我看很多人玩的PAD沒公佈機率啊@@?
11/25 14:59, 4F

11/25 15:01, , 5F
JRO的垃圾罐也沒有公布機率 附魔也沒有
11/25 15:01, 5F
※ 編輯: ccc101419 (1.200.203.132), 11/25/2016 15:02:04

11/25 15:02, , 6F
推這篇,臺灣在這方面真的很讓人沒保障...
11/25 15:02, 6F

11/25 15:05, , 7F
不行 太認真 等等板主又要到處去推文了......XDDDDD
11/25 15:05, 7F

11/25 15:05, , 8F
看不懂啦,先打三王,出卡在補推
11/25 15:05, 8F

11/25 15:05, , 9F
版眾各種神人!原PO好強大~
11/25 15:05, 9F

11/25 15:11, , 10F
好像是某個前提之下要公佈機率,但有點忘了
11/25 15:11, 10F

11/25 15:19, , 11F
給推!
11/25 15:19, 11F

11/25 15:21, , 12F
push
11/25 15:21, 12F

11/25 15:30, , 13F
PAD有公佈吧
11/25 15:30, 13F

11/25 15:36, , 14F
遊戲公司有自己的法務人員吧XDDDDDD
11/25 15:36, 14F
總公司可能有 台灣"分公司"多半沒有 像RO這種台灣"辦公室"是肯定沒有 ※ 編輯: ccc101419 (1.200.203.132), 11/25/2016 15:37:13

11/25 15:38, , 15F
跟智冠借阿
11/25 15:38, 15F
出卡啦?分~XD

11/25 15:38, , 16F
太神啦
11/25 15:38, 16F
※ 編輯: ccc101419 (1.200.203.132), 11/25/2016 15:39:18

11/25 15:39, , 17F
推認真文
11/25 15:39, 17F

11/25 15:40, , 18F
剛近副本就斷了豪麻,臉黑到爆
11/25 15:40, 18F

11/25 15:54, , 19F
台灣遊戲玩家有一部份就是奴性太重,還會護航黑箱機率設定
11/25 15:54, 19F

11/25 16:03, , 20F
某大遊戲版常常看到這種的阿,真心佩服這種M
11/25 16:03, 20F

11/25 16:07, , 21F
轉蛋抽到好東西的機率低這種東西對大戶來說根本沒差
11/25 16:07, 21F

11/25 16:08, , 22F
機率再低只要基數夠大甚麼都嘛抽的到,只要賺這些大戶的錢
11/25 16:08, 22F

11/25 16:11, , 23F
對原廠來說就很夠了,大戶要的大多是 榮耀、尊爵、不凡
11/25 16:11, 23F

11/25 16:13, , 24F
對我這種奈米戶是希望某些東西能像之前阿幹在經營的時候
11/25 16:13, 24F

11/25 16:13, , 25F
直接用p賣而不是用抽的,起碼有個數在,要改成這樣大概也要
11/25 16:13, 25F

11/25 16:14, , 26F
等大戶退坑才有可能換成直接用p點買的模式
11/25 16:14, 26F

11/25 16:16, , 27F
土豪太多了,短時間內不太可能
11/25 16:16, 27F

11/25 16:17, , 28F
對於玩家賺的是良心錢 or 黑心錢, 不是很在意嗎?
11/25 16:17, 28F

11/25 16:17, , 29F
那為何對於 遊戲公司 賺的是良心錢or黑心錢, 為何不在意/
11/25 16:17, 29F

11/25 16:18, , 30F
(之前有人貼過1000轉還是10000轉沒轉到想要的,印象深刻)
11/25 16:18, 30F

11/25 16:19, , 31F
1000轉的 #1LWGGB8M (RO)
11/25 16:19, 31F

11/25 16:19, , 32F
10000轉轉不到你有試過100000轉嗎? XD
11/25 16:19, 32F

11/25 16:20, , 33F
看了樓上2位發言 我還以為在講引擎....... XDDDDD
11/25 16:20, 33F

11/25 17:49, , 34F
推 跟這篇文沒什麼關係 不過我有點想問
11/25 17:49, 34F

11/25 17:50, , 35F
新幹線經營時代出的ALL+3齊爾娃娃被接手的Gravity改掉
11/25 17:50, 35F

11/25 17:52, , 36F
這樣還算是Gravity的責任嗎? 應該完全告不成吧?
11/25 17:52, 36F

11/25 18:02, , 37F
更正 我不該否定可能性 告的成的機率應該很低吧?
11/25 18:02, 37F
這是個好問題 不過老實說 真要告 我不會去提新幹線時代 為什麼? 那是Gravity要去舉證卸責的部分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我幹嘛要去提會讓我敗訴的主張? 等他提了我再去攻擊他提出來的證據就好 (比如說終止代理的權利移轉書之類的 天知道他們雙方怎麼協議的) ※ 編輯: ccc101419 (180.217.166.32), 11/25/2016 18:09:14
文章代碼(AID): #1ODzxBll (RO)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ODzxBll (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