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揪團] Np.17酒團, 越瞎越爆旺之亂換禮物

看板RIPE_gender作者 (ballII)時間11年前 (2012/12/09 16:43), 編輯推噓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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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mitsui0309扮黑臉(很沒禮貌的黑臉), 提醒眾人酒後不開車。 在我的經驗中, 婚禮上紅酒時, 大部分開車者都會自制的只喝果汁不碰酒, 但我也遇過仍喝酒的賓客(我不認識), 稱他只喝幾口,無感。 若他不受勸阻, 請問你會在他離開酒席、即將開車回家時,打電話給警察請人來抓現行犯嗎? 希望mitsui0309會,堅持你一貫正義作風。 我會很佩服(<-絕對不是開玩笑), 因為我不敢這樣做。 寫這篇文章的同時,我覺得我有責任自首: 我過去曾經在酒後騎機車, (這是我的錯,需受譴責。而且我保證我絕對不會再犯。) 我很少喝酒,當時我真的忘記我不該騎機車來。(吃的是套餐附酒。) 我是喝酒無感的人, 也對喝幾口、喝完多久時間內會超過酒測標準沒有概念(我知道這跟喝酒有感無關)。 (這也是我不知道該不該請警察來抓現行犯的原因之一, 我不知道那個喝酒的人是否到達違規標準。) 但我聽人家說喝一口就會超標,對嗎? 如果我是平價酒會主揪, 我認為我有責任在每篇公開揪團文中提醒「請搭乘大眾運輸」, (如果我當時有看到這句話,我就絕對不會騎機車,) 集合地點應選在捷運站,檢視問候每個來賓「你怎麼來的」。 (高級酒會就改成確認幫所有賓客招計程車。) 台灣真的太多人酒駕了, 這個問題值得重視。 --- 情人約會吃套餐附酒時, 兩方都一定會喝吧? 這些情人中,百分之百都是搭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30.5

12/09 16:48, , 1F
法律不罰違法的人,而是罰違法又不長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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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16:49, , 2F
我認為法律應該罰所有違法的人,只靠「長眼」就能躲過太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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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律不可能抓齊 所以得靠活動主揪來抓 這樣有助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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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17:00, , 4F
我覺得以前那些辦活動負責報帳的都該調查一下有沒有實報實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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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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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在輕微喝酒的狀況下駕車這種事很多人都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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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在僥倖或不得已的狀況下去碰觸這個禁忌而且平安到家。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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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23:10, , 8F
該用怎樣的方式來說服那些覺得沒喝醉還是可以開車的人正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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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1:13, , 9F
推 fleetwood:推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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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01:54, , 10F
大家一起來推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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