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生活] 交往八年~姐姐被男友狠狠拋棄
※ 引述《poptea (紅色穢星-夏流)》之銘言:
: 分手期間老姐把電話,手機全換了,男友電話打到家中也驚醒了母親...
: 談判前五分鐘,老姐態度很強硬,沒想到五分鐘後對方大發飆,老姐被罵
: 的一文不值對方說早就分手了,為何妳現在還要來鬧,現在這個女人對我工作
: 上很重要,你要把我的工作毀掉嗎,況且冬天這女生還有買毛衣給我穿!!!!
錄音起來,寄給那位女方
這個男的和她在一起也只是為了工作。
手機電話錄音功能很重要的。
: 電話中持續罵著,兩各月前你說要分手,那就分阿,這中間我有理妳過嗎!!!
: 妳別往臉上貼金,是妳自己自作多情,我從一開始就很後悔跟你在一起!!!
: 你要現在毀掉我的人生,妳也不會好過到哪裡去,妳家後門不要關,
: 你要玩我陪你玩,我明天就把工作辭掉!!!
一樣,錄音起來,以後可以告他恐嚇
: 中間老姐又再回了一通電話跟他母親說,她因為不曉得xxx已經有女朋友
: 又且也沒有正式的分手,她真的不是有意要讓這種事情發生,"真的很抱歉"
幹嘛要抱歉呢,溫良恭儉讓在這社會上退流行很久了吧
---分隔線,談心得
簡單說。我個人覺得,如果曾經愛過。除非是被背叛。那有什麼必要鬧到這地步呢?
在做這種事的時候,也是否定自己過去的人生,人生中有幾個八年?
會出事,不就是之前分的不乾不淨。所以才會出問題不是嘛?
那有什麼都是別人的錯的道理呢?
還有。沒有做錯就堅持自己的權益。人與人之間是彼此互相的。
不管愛情存不存在,但每個人還是互相尊重有彼此的尊嚴。
如果連最基本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忘記的話,那麼,就主張自己的權益吧。
買隻有通話錄音功能的手機吧--> 我不是賣手機的,一定沒有利益輸送或交換喔 (笑)
---> 補充心得
這男的會為了『前』(我認為這個定義有問題) 女友去問『現今』女友事情翻臉至此
可見這男人並沒有在交往時把自己該講的講清楚。
特別是以文章中間存在
女方認知『兩個月內沒啥連絡』
與
男方認知(我們姑且假設有人沒有說謊)『分手已經一年』
這個矛盾。就真的很有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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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文章:假日隨寫 ( 羅技滑鼠入手+ 劉山東牛肉湯麵食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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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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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vvik 來自: 114.25.11.116 (12/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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