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回役] 研發替代役回役資訊
你不去上班,內政部的人會先來查你和公司,再來把你先抓進牢裡
所以.....是在鼓勵大家去坐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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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文章是要讓大家知道,研發役和國防役不同
國防役男發現不適任或是興趣不合,主管要求不合理等等。
只要自己願意,寄一張放棄書就可以回去當兵
研發役男,只要一進來公司,就不可以靠個人意願回去當兵,
即使發現公司與自己興趣或能力等等完全不符合,或是主管太機車。
如果雙方沒有明顯犯法或是給對方重大傷害,都得死綁三年不能走。
問題是,工作不適任不是對錯問題,常常都是頻率問題。請問這怎樣舉證?
請還沒參加研發役的人好好三思,這已經不是"國防役"了。
像我在公司就很痛苦,因為主管根本沒有給我當時說的工作內容,
加上他做事和待人方式我也不能接受。帶我的國防役老鳥和其他同仁
不能接受所以走了。我呢?
我發現說明會和新訊那些演講者都沒有針對這問題來做解釋。
※ 引述《Dransice (我愛台灣我愛台股)》之銘言:
: 標題: Re: [回役] 研發替代役回役資訊
: 時間: Wed Oct 22 19:33:58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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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u712121 (研究生金剛腿)》之銘言:
: : 【前言】
: : 本文分享近來,個人向研發替代役辦公室詢問回役的經驗
: : 【正題】
: : 一、「回役」一詞?
: : 在詢問的過程中,諮詢人員向我說明,研發替代役中並沒有「回役」這個名詞
: : 應稱為「轉服一般替代役」
: : 二、轉服一般替代役的條件
: : 依據研發替代役的回覆信件,原文如下:
: : 查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5條之2規定
: : (一)、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施暴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 : (二)、違反服勤管理規定,情節重大。
: : (三)、故意耗用物品或洩漏機密資料,致用人單位受有損害。
: : (四)、私自經營與用人單位相關之事業。
: : (五)、其他有害用人單位權益,經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應廢止其資格
:
: 感覺天天不去上班就回役了阿
: 不然就大喇喇的不去上班去找其他工作做
: 要退伍令就說掉了,反正身分證後面已經不是現役啦 沒人會懷疑你沒退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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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自然就回役了吧 不然拖三年公司不處理你 你等於沒當兵 賺都賺死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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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噓 luan1027:你在想什麼?? 10/22 19:58
: 噓 MrAndrew:不要亂講 會有刑罰 10/22 20:17
: 噓 yunggo:你爬文了.替代役條例看過了? 10/22 20:45
: 噓 g5v895:不懂不要亂教... 10/22 20:55
: 推 fedona:神計 10/22 21:06
: 推 KEVIN30216:Dark Black..... 10/22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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