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役政] 研發替代役服役期間出國規定

看板RDSS作者 (souvenir)時間17年前 (2008/10/13 22:17),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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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原po,特殊原因都寫特殊了,當然不包括你出國去爽啊~ : (抱歉,非針對原po,我是把役政署"公務員"的話說一遍而已) : 說明一下,本來役政署給公司的信裡是寫說"個人旅遊"算特殊事由, : 意即你想出國觀光,可以用這個事由申請,役政署不會管你。 : 然後九月我進公司的時候呢~ 因為覺得這個事由怪怪的,就再跟役 : 政署的人confirm了一下,他們也說了可以用這個理由申請出國。 : 等到十月的時候呢,役政署的人改口了,說"役男可以出國觀光, : 造成民眾觀感不佳,因此研發替代役男服役期間(意指三年間), : 不得以觀光、個人旅遊為事由申請出國"。 : 再check的結果仍然一樣~ 就是你的事由不能出去玩。但如果你很想出去 : 玩怎麼辦?想辦法認識你家的CEO,然後把他變成好人CEO,說服他你何等 : 重要,非得派你出國考查不可,那你就可以出去名考查,實觀光,就像我 : 們中華民國政府偉大的官員們一樣。不過我不覺得有哪間的CEO人這麼好 ... 我今天問了公司的HR 他說就算連第三階段都不能夠出國 大家真的不覺得自己權益受損嘛 就算沒出國打算有點像是被關住的感覺 要怎樣才能把這個行政命令改變呢 或是至少讓內政部知道 想說明天乾脆直接打電話到內政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141.152

10/13 22:21, , 1F
上次演講不是說第三階段出國 內政部基本上不管制
10/13 22:21, 1F

10/13 22:36, , 2F
上次演講有說如果是正當理由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半都OK
10/13 22:36, 2F

10/14 01:07, , 3F
請問正當理由是包括觀光嗎? 是第二階段還是第三階段呢?
10/14 01:07, 3F

10/14 01:43, , 4F
再怎麼不管制 要透過HR提出申請就是很麻煩啊
10/14 01:43, 4F

10/14 23:53, , 5F
樓上的"but"接的真好 呵
10/14 23:53,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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