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役政] 研發替代役服役期間出國規定
撇開出國的事情
最近想到關於薪水的事
研發役的薪水是領預官的薪水
然後要服役三年 不能出國
雖然說可以回家睡覺 下班也沒人會管你
但是其他該盡的義務都要盡
然後責任刑罰也適用於役男身分
那在簡單的吃飯方面呢
照理說一般預官第二階段時 領預官的薪水
在軍中也吃政府的 水電也用政府的
那研發役呢??
怎麼政府不提供吃的 或是補助水電費??
這算是小小疑問~
※ 引述《cutenobear (souvenir)》之銘言:
: : 回到原po,特殊原因都寫特殊了,當然不包括你出國去爽啊~
: : (抱歉,非針對原po,我是把役政署"公務員"的話說一遍而已)
: : 說明一下,本來役政署給公司的信裡是寫說"個人旅遊"算特殊事由,
: : 意即你想出國觀光,可以用這個事由申請,役政署不會管你。
: : 然後九月我進公司的時候呢~ 因為覺得這個事由怪怪的,就再跟役
: : 政署的人confirm了一下,他們也說了可以用這個理由申請出國。
: : 等到十月的時候呢,役政署的人改口了,說"役男可以出國觀光,
: : 造成民眾觀感不佳,因此研發替代役男服役期間(意指三年間),
: : 不得以觀光、個人旅遊為事由申請出國"。
: : 再check的結果仍然一樣~ 就是你的事由不能出去玩。但如果你很想出去
: : 玩怎麼辦?想辦法認識你家的CEO,然後把他變成好人CEO,說服他你何等
: : 重要,非得派你出國考查不可,那你就可以出去名考查,實觀光,就像我
: : 們中華民國政府偉大的官員們一樣。不過我不覺得有哪間的CEO人這麼好 ...
: 我今天問了公司的HR
: 他說就算連第三階段都不能夠出國
: 大家真的不覺得自己權益受損嘛
: 就算沒出國打算有點像是被關住的感覺
: 要怎樣才能把這個行政命令改變呢
: 或是至少讓內政部知道
: 想說明天乾脆直接打電話到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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