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役政] 辦理體位變更或離職者注意一下
※ 引述《Kooshi (godspeed)》之銘言:
: 各位..小弟趁中午休息時間又詳細問了一下承辦員
: 後備軍人司令部的權責只在幫大家變更體位
: 體位證明書出來之後會給我們自己一份也給各公所兵役課
: 兵役課收到之後會根據我們的體位重新分發或是除役
: 小弟請教承辦員那是否還有69年次以前替甲12天的法條可以依循
我覺得當選擇"放棄"國防役資格時
就應該回歸到"一般役男"來討論
69年次以前替甲12天就該12天
沒道理替甲還要分 "曾有國防役資格的替甲"與"普通替甲"嗎
如果真要徵回服役 那已經出國或是跟公司簽約的該怎麼辦
我記得那我那年連上就有人是沒受完關西訓就被踢走
因為他轉診時被發現不用當兵(應該不是免役)..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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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0.1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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