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快訊/航警發文炫打混7年慘遭兩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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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51推 7噓 100→)留言158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talenthun (了凡四訓:翻轉人生寶典)時間2年前 (2021/06/16 13: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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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954408. [新聞] 快訊/警政署祭重懲!航警發文炫打混7年. 慘遭兩大過免職. 桃園機場航警陳以倫考取警大公共安全研究所後,應要求替補習班撰寫推薦文,內容自爆畢業7年來每天都在打混摸魚,不僅從未受理任何案件,且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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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5(29推 14噓 69→)留言112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bota (llll)時間2年前 (2021/06/16 19:34), 2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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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覺得官司會輸,. (1) 嚴重損害 ... 聲譽, 怎麼認定?. 一般人的經驗阿, lu199那幾個字就是一般人的經驗,. 確實已經影響警譽了. (2) 航警局給予6個乙,. 還好給六個乙,... 不然要是連續六個甲,. 官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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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3(16推 3噓 28→)留言47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zirconium (垃圾話專家)時間2年前 (2021/06/19 11:14), 2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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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警察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 即便警察人員有另一套人事法規,但是警察人事法規仍必須在「公務人員任用法」範疇下運作。所以這位被開除的航警可以從「公務人員保障法」的認知向量,去跟任用機關申訴。. 對於「航警發文炫打混7年」,我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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