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務員年終將被砍?銓敘部駁「沒有縮水」:表現突出拿更多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時間2月前 (2024/02/11 20:00), 2月前編輯推噓62(708230)
留言308則, 60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看到很多人在討論,其實都沒講到重點,忍不住來發一篇 其實考績法長久以來的問題一直都是「考評方式」能否公平 從關中當初推出的強制3%丙等就吵很久了 吵了十幾年,考試院也開過幾次座談會,找了不少專家學者 各國考評方式有哪些值得借鏡早被討論到爛了,但這就是這次修法的問題啊~ 「考試院/銓敘部從頭到尾避談如何落實公平的考評方式」,這件事不處理怎麼改都沒用 前提講完了,接著講這次的重新設計 當看到新聞報導,部長自己都承認這次修正考績法對於考績獎金總支出沒影響 用膝蓋想就知道這次修法至少是「鼓勵躺平」 沒引用激勵理論酸這版草案是「反激勵草案」就該偷笑了啦~ 先看考評比例 傑出 最高5% 甲等 最高75% 優良 加計傑出不超過15% 乙等 乙丙丁合計25% 良好 良好以下合計85% 丙等 待改善 丁等 汰除 要講激勵措施然後不談前後對照,說穿了自己推的草案跟理論完全反著做 我都不太理解考試院哪來的資格要求人事行政要考行政學和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這次等第調整後最大的影響就是「有60%的人從甲變乙」 顯然考試院也怕引起反彈,所以對這群人的考績獎金還是維持一個月 看起來是沒差,但實際上要維持總支出不變,一定有人的錢會減少(年功頂人員) OK,我們先不討論老鳥,這種改法第一個問題就是「以前的乙等也能變相加薪」 所以考試院究竟是覺得「以前的考評方式不公」?還是真的認為「考績沒激勵效果」? 顯然考試院自己都覺得,以前的考評方式不公了對吧?不然乙等也能領一個月是為何? 既然都覺得考評方式不公,那現在縮減傑出+優良的比例,是憑什麼覺得會有激勵效果? 說穿了這部草案從最開始就凸顯了「考試院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的想法」 ※覺得以前考評不公→調整完還是繼續考評不公,比例還縮減,認真的人更難拿到 ※覺得以前考評公正→表現不佳居然還能自動增加考績獎金,真是鼓勵躺平 接著講考乙,以後改成良好 剛才說了,顯然考試院自己都覺得以前有考評不公的情形,但本次修法依然未處理 過去多次座談會,其實外部團體都有提過要引進360度同儕互評,這樣才相對公平 顯然這次考試院也是完全忽略,那以前打混拿甲的,會因為傑出優良剩15%就拿不到嗎? 我看未必吧? 所以「考評不公」沒解決,考績等第怎麼設計都不會有激勵效果 反而是那些一開始就打定心思躺平的,無緣無故能多領半個月,多爽!? 考試院確定不去照照鏡子,確認一下這部草案的目的真的是激勵?還是鼓勵躺平? 接著來講那些打混的 有主管經驗的都知道日常評分表打太低分,人事就會來關心 所以很多主管對打混的人就是視而不見,給個乙就當沒事 也因此會有基層抱怨勞役分配不均,單位人不夠多甚至會有「很努力還是被打乙」的情況 既然現況就是「打丙很難」,你說這樣子改等第,主管就會突然認真把他們打待改善嗎? 更別說依照這次草案,形式上要考評為待改善其實比過去都難吧(1/2出席+2/3同意) 丙等的分數也被降低,從60分降為50分 如果從等第的分數調整來看,更加印證這次修法是「鼓勵躺平」而非「激勵提升」 接著講考評標準,把傑出限縮到5%,但考評標準照搬施行細則那些75%甲等的規定 我看考試院根本也只想應付吧?說難聽點,以前是75%甲等沒人會跟你計較 但現在只剩5%,說要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怎麼就沒發現這13款要件寬嚴不一,基本已違反平等原則和比例原則了吧? 再來講資深同仁,其實這次修法對資深或資淺都有影響 看考試院的統計資料,我覺得7功頂或9功頂的人數其實比想像中的多啦~ 不然也不可能考績獎金總支出不變,卻把25%乙等加0.5個月,15%最高加到1.5個月 所以功頂人數至少可以推估約等於(25%的乙等+15%的傑出優良) 這樣增加的支出才不至於太多 客觀來看也不要說老鳥都打混,也有不少資深同仁的經驗傳承很重要 現在這樣大刀一砍,我就不太懂考試院是不是也自認為公務人員不需要什麼經驗傳承 反正大家都作業員心態,死板的隨便做就好? 對資淺同仁來說,現在不少能力強的,在現制下要拚2甲還真不難 尤其六都流動率高,耐操好用的一堆3年內升股長 現在這樣一砍,以後十之八九就是大家一樣都3年升等,那還有什麼激勵作用? 其實用膝蓋都想得到考試院會說什麼傑出+優良15%也可以給新人 但就像我前面提到的,你設計得看起來像鼓勵躺平,甚至自認考評可能不公了 你還期待菜鳥認真?考試院是不是把自己當詐騙集團,把這個草案當篩選標準啊? 總結起來這次草案是不是鼓勵擺爛就見仁見智,但最起碼是鼓勵躺平 另外,目前完全沒人提到,但我覺得值得拿來講的就是第13條第6項 目前草案是規定被考列待改善的人,機關不能擋商調 但我是認為,要從機關專業知能和經驗傳承的角度來看 既然都要把傑出+優良限縮到15%,還不如大發慈悲,放寬到考評良好也不用被擋商調 不要整天講一堆幹話然後這個也要那個也要 只是凸顯考試院自己內部的主管水準就不怎樣了,推這個草案給大家笑而已 主管能力夠就不怕部屬跑掉,連考試院自己都怕基層跑,還談什麼激勵?真是笑死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47.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07652857.A.436.html

02/11 20:07, 2月前 , 1F
推,真鼓勵躺平
02/11 20:07, 1F

02/11 20:11, 2月前 , 2F
考績甲等比例限制之研究--賽局理論
02/11 20:11, 2F

02/11 20:13, 2月前 , 3F
--賽局觀點
02/11 20:13, 3F

02/11 20:13, 2月前 , 4F
這篇我也看過,你是不是沒看結論建議「檢討甲等條件修正比設定比例重要」?

02/11 20:14, 2月前 , 5F
推這篇!還沒考慮到打混的基層主管呢
02/11 20:14, 5F

02/11 20:14, 2月前 , 6F
我覺得只要調整比例,傑出15%優良30%,從每年從找人或
02/11 20:14, 6F

02/11 20:15, 2月前 , 7F
照輪打乙,改成讓主管能有名額從每科真正基層的承辦人
02/11 20:15, 7F

02/11 20:15, 2月前 , 8F
中挑出1-2人真的有貢獻努力的同仁優良或傑出作為獎勵才
02/11 20:15, 8F

02/11 20:15, 2月前 , 9F
是正解
02/11 20:15, 9F

02/11 20:19, 2月前 , 10F
基層主管尤其是科長股長其實要承擔的責任是很重也難做
02/11 20:19, 10F

02/11 20:19, 2月前 , 11F
的,主管在傑出,優良去區分表現,按統計約有16%公務
02/11 20:19, 11F

02/11 20:19, 2月前 , 12F
員是主官,傑出限15%,會有1%的人沒辦法進入傑出,主
02/11 20:19, 12F

02/11 20:19, 2月前 , 13F
管就知道自己老闆心中在同為主管級中的評價,主管間就
02/11 20:19, 13F

02/11 20:19, 2月前 , 14F
也能分出優劣了
02/11 20:19, 14F
都跟你說很多人詬病考評不公,你怎麼還會有這種天真的想法? ※ 編輯: R3210 (36.227.47.211 臺灣), 02/11/2024 20:22:32

02/11 20:21, 2月前 , 15F
年功頂的改沒加發了嗎?
02/11 20:21, 15F

02/11 20:24, 2月前 , 16F
我不覺得考評真的完全不公
02/11 20:24, 16F

02/11 20:24, 2月前 , 17F
推清楚分析
02/11 20:24, 17F

02/11 20:25, 2月前 , 18F
如果真的這麼不公,真的可以辭職不要幹,大部分主管還
02/11 20:25, 18F

02/11 20:26, 2月前 , 19F
是得要找到人做事,都沒人做事難不成主管都自己做?還
02/11 20:26, 19F

02/11 20:26, 2月前 , 20F
是會維持表面的一定公平
02/11 20:26, 20F
我是覺得你假設完全錯誤 你以為的公平是建立在「75%甲等」的基礎 以後傑出加優良15%,除非你現在的工作每天在政務官前拋頭露臉 不然自己用機關人數算一下比例,這只是小學數學程度的問題

02/11 20:26, 2月前 , 21F
主管一堆也貪生怕死 推基層去扛責任的
02/11 20:26, 21F
※ 編輯: R3210 (36.227.47.211 臺灣), 02/11/2024 20:28:19

02/11 20:27, 2月前 , 22F
本來一起輪甲,現在要讓這些人更高一層了 我哭
02/11 20:27, 22F

02/11 20:27, 2月前 , 23F
這種主管比之擺爛萬年乙 好不到哪去
02/11 20:27, 23F

02/11 20:28, 2月前 , 24F
總歸一句考評制度不公、不透明,怎麼改制都沒用
02/11 20:28, 24F

02/11 20:28, 2月前 , 25F
因為你講的就是講很容易 但是很難得到共識
02/11 20:28, 25F

02/11 20:29, 2月前 , 26F
每個人都要公平,問題怎樣的制度是公平
02/11 20:29, 26F

02/11 20:30, 2月前 , 27F
其實最早的制度是1/3甲等
02/11 20:30, 27F

02/11 20:30, 2月前 , 28F
公部門多的是工作是有法律責任的,也是會怕出事的,或
02/11 20:30, 28F

02/11 20:30, 2月前 , 29F
許是有不公平及鄉愿,但如果真的有扛事不可能給你乙,
02/11 20:30, 29F

02/11 20:30, 2月前 , 30F
他們也不想惹事及出包。只是現在這個15%會讓好主管也沒
02/11 20:30, 30F

02/11 20:30, 2月前 , 31F
蘿蔔給。
02/11 20:30, 31F

02/11 20:30, 2月前 , 32F
後來1987改成不限制甲等比例
02/11 20:30, 32F

02/11 20:31, 2月前 , 33F
結果給甲是應該 得乙是悲哀
02/11 20:31, 33F

02/11 20:31, 2月前 , 34F
拿甲的沒感覺被激勵 得乙的又很不滿
02/11 20:31, 34F
你自己不也講出來了,問題就在怎麼考評 但你的想法也只是躺平而已
還有 234 則推文
還有 6 段內文
02/13 15:03, 2月前 , 269F
一個月,等於上層不重視經驗,那新人自學怎麼做囉
02/13 15:03, 269F

02/13 15:04, 2月前 , 270F
新人還是別進來好了,一律去業界或國營,進來會被政府
02/13 15:04, 270F

02/13 15:04, 2月前 , 271F
東砍西砍喔!還年輕不要浪費時間任公職快走啊
02/13 15:04, 271F

02/13 15:06, 2月前 , 272F
經驗傳承不必等領到年功俸才做,大家氣歸氣,教育訓練、
02/13 15:06, 272F

02/13 15:07, 2月前 , 273F
經驗傳承對整個單位運作是有幫助的,菜鳥做得亂七八糟,
02/13 15:07, 273F

02/13 15:07, 2月前 , 274F
老鳥完全不受影響,也不太可能吧
02/13 15:07, 274F

02/13 15:07, 2月前 , 275F
躺平不等於不做事,事情還是會做啊,只是沒那麼認真了
02/13 15:07, 275F

02/13 15:07, 2月前 , 276F
,可能大錯不犯,小錯不斷,因為不需要那麼認真了,拿
02/13 15:07, 276F

02/13 15:07, 2月前 , 277F
的錢都一樣啊,拿多少錢做多少事很正常啦
02/13 15:07, 277F

02/13 15:10, 2月前 , 278F
事情是你菜鳥做的,你自己要學啊,要自己收拾善後啊,
02/13 15:10, 278F

02/13 15:10, 2月前 , 279F
你錢保甲多做不是應該的嗎?關老鳥什麼事,反正政府都
02/13 15:10, 279F

02/13 15:10, 2月前 , 280F
認為老鳥經驗沒鎖以才砍嘛
02/13 15:10, 280F

02/13 15:10, 2月前 , 281F
就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對得起這份薪水,我覺得就差不多了
02/13 15:10, 281F

02/13 15:10, 2月前 , 282F
業界多的是新人自學,老鳥不管事的
02/13 15:10, 282F

02/13 15:11, 2月前 , 283F
*經驗沒用所以才砍嘛
02/13 15:11, 283F

02/13 15:14, 2月前 , 284F
政府老闆都沒良心了,我跟你講什麼道義啊,大家就是勞
02/13 15:14, 284F

02/13 15:14, 2月前 , 285F
資利益關係而已,不用說得那麼好聽,還良心呢笑死
02/13 15:14, 285F

02/13 15:15, 2月前 , 286F
先砍退休,再砍考績,誰知道你下一步還要再砍什麼,你
02/13 15:15, 286F

02/13 15:15, 2月前 , 287F
給我多少錢我做多少事就這樣
02/13 15:15, 287F

02/13 16:39, 2月前 , 288F
能混就混完,就是能撈就撈了,反正你就算現在沒撈,鯛一樣
02/13 16:39, 288F

02/13 16:39, 2月前 , 289F
都說你有撈,大家一起實現鯛民願望
02/13 16:39, 289F

02/15 13:58, 2月前 , 290F
我覺得就是很功利的卸磨殺驢思路,獎勵新進打壓老臣
02/15 13:58, 290F

02/15 14:06, 2月前 , 291F
我可以接受獎勵常態分布的思維,但用減少年功俸來達成,其
02/15 14:06, 291F

02/15 14:08, 2月前 , 292F
時也是拿自己未來原本穩定可拿到的俸額轉成考績獎勵,這
02/15 14:08, 292F

02/15 14:11, 2月前 , 293F
實質上是捐部分薪水當公家發的獎金,看名字就知道性質不同
02/15 14:11, 293F

02/15 14:12, 2月前 , 294F
年功俸是"俸",考績獎金是"獎金",每個人都扣薪水集中給少
02/15 14:12, 294F

02/15 14:13, 2月前 , 295F
數人當獎金,這我覺得不公平,還沒領到年功俸的不要覺得這
02/15 14:13, 295F

02/15 14:14, 2月前 , 296F
沒自己的事,這是如果通過了就是扣你職涯原本的薪水
02/15 14:14, 296F

02/15 14:16, 2月前 , 297F
就簡單想老闆要每人薪水扣幾萬,扣的錢集中當獎金只給老闆
02/15 14:16, 297F

02/15 14:18, 2月前 , 298F
想給的人,這如果在勞基法說要扣薪早就被告死(不管扣去作
02/15 14:18, 298F

02/15 14:19, 2月前 , 299F
啥,你要獎勵士氣是老闆自己要支出,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02/15 14:19, 299F

02/15 16:16, 2月前 , 300F
你要不要去看這是 年終獎金
02/15 16:16, 300F

02/15 16:16, 2月前 , 301F
你在那說什麼薪水...
02/15 16:16, 301F

02/16 08:00, 2月前 , 302F
特別把單位首長放進傑出,還不像其他點都要列出具體事蹟
02/16 08:00, 302F

02/16 08:00, 2月前 , 303F
,這部長不是自肥是什麼?蠻不要臉的一條
02/16 08:00, 303F

02/16 08:01, 2月前 , 304F
執政黨是不是又要推給馬英九阿?說草案是馬英九時期訂的
02/16 08:01, 304F

02/16 08:01, 2月前 , 305F
,反正大部分人不會深究,黨講什麼就信什麼
02/16 08:01, 305F

02/16 11:07, 2月前 , 306F
阿拍謝打了漏漏長,結果再看一次的確是獎金,但以大多數來
02/16 11:07, 306F

02/16 11:07, 2月前 , 307F
講的確是拿自己原本的獎金挪去給少數長官想給的人這邏輯沒
02/16 11:07, 307F

02/16 11:08, 2月前 , 308F
錯,我特別寫長官想給的人而不是寫給績優的人
02/16 11:08, 30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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