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務員年終將被砍?銓敘部駁「沒有縮水」:表現突出拿更多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玄之夢想者)時間2月前 (2024/02/12 00:56), 2月前編輯推噓4(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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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這是個可笑的政府 各種權力和責任在不同的機關 辦理公務員考選的考試院卻沒有決定調整薪資待遇的權力 因為決定全國公務員是否隨物價通膨全面調薪的卻是行政院 然後考試院卻要負責應考人數下降的擔子 明明長期薪資調整遠低於實際通膨數字 然後公務員薪資水準逐年下降 考試院也不能明說那不是我的業務能解決的事 行政院及考試院對於各種福利、薪水的調整卻會直接影響各機關預算 像是行政院人總決定調薪後就有地方政府對於薪資調整使得預算不足進行抱怨 還有考試院因年改使退撫費率增加這也是增加地方政府的預算 因此在考試院年金改革後對公務人員退休待遇影響巨大下 行政院人總卻不用考量年改後的待遇下降現況 依然僅考慮通膨進行調薪 然後再看這次考績法修改 考試院對於法規修法是否有認真溝通? 反正其造成其他後果考試院可能也不用承擔 無法全面調薪的考試院後續可能也無法有其他配套 結語 公務員待遇繼續下降,各機關似乎都可以把責任丟給別機關 ※ 引述《chmyly (Seco)》之銘言: : 標題:公務員年終將被砍?銓敘部駁「沒有縮水」:表現突出拿更多 : 時間:2024年2月11日 週日 下午1:33 : 記者:賴慧津 : 內文: : 近日有公職人員抱怨,未來考績法新制草案通過後,較高績效的等次比例將從75%降為20% : ,代表有55%原本是甲等的人變成是乙等。對此,銓敘部部長周志宏表示,此說法是誤解 : ,並沒有福利縮水一事,強調新制草案反而能讓表現特別突出的人獲得更高的考績獎金。 : 有網友在Dcard分享考績法新舊制,現行制度中甲等人數比例為75%,最高考績獎金2個月 : ,而新制草案中,考績等次分為「傑出」、「優良」、「良好」,傑出者最高2個月考績 : 獎金,比例僅5%,優良者獎金最高1.75個月,比例累計15%,「在經濟起飛年代花費大把 : 光陰考上公務員求一個穩定就是個笑話,一砍再砍,賞你幾巴掌再給你幾顆棗。」 : 對此,周志宏表示是誤解,在新制草案中,公務員考績3個等次的考績獎金分別是1.5、1. : 25、1個月;而現行甲等考績獎金是1個月、乙等則是0.5個月。新制中雖然「傑出」、「 : 優良」等次的比率合計不超過15%,相較於現行75%考列甲等,其餘考列乙等,新制草案能 : 讓表現特別突出的人獲得更高的考績獎金,且國家整體考績獎金的支出維持不變。 : 周志宏說明,主要是考量現行75%的人列「甲等」,同樣領1個月獎金,無法區別出表現特 : 別突出的人才,且各機關及公務人員對現行約25%必須考列「乙等」也有要求改進的建議 : ,銓敘部才參考近年赴日本、新加坡考察的經驗,審慎研議,絕對沒有公務人員福利縮水 : 的問題。 : 周志宏強調,新制中5%「傑出」和10%「優良」,考績獎金增加為1.5和1.25個月,其餘考 : 列「良好」的公務人員則維持1個月獎金。草案目前還在徵詢各機關意見中,未來會綜合 : 整理各機關的建議,研議適切、可行的修法草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48.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07670588.A.07E.html ※ 編輯: ryvius28 (118.167.148.95 臺灣), 02/12/2024 00:57:24

02/12 01:01, 2月前 , 1F
那只能說,考試院基本上已經努力做到大家都良好,少數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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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1:02, 2月前 , 2F
良、傑出多拿一點點。該死的行政院人總是執政黨對付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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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1:03, 2月前 , 3F
員的東廠,不可能把權力交由考試院,否則民進黨如何能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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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1:04, 2月前 , 4F
續勒索公務員,選前利多政策買票,選後再捅你幾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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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7:47, 2月前 , 5F
人總處本來就是違憲機關,這些都是考試院原本的權限
02/12 07:47, 5F

02/12 09:09, 2月前 , 6F
推這篇,考評方式和待遇下降才是問題
02/12 09:09, 6F

02/12 09:10, 2月前 , 7F
去個技術工程單位,就有不少被業界挖角的
02/12 09:10, 7F

02/12 09:11, 2月前 , 8F
公務機關都變成職訓機關,基本待遇提升再修考評方法才好
02/12 09:11, 8F

02/12 09:12, 2月前 , 9F
憲法增修條文的問題,很難解
02/12 09:12, 9F

02/12 09:13, 2月前 , 10F
考試院在憲法增修條文,就考績部分只能主掌涉及法制事
02/12 09:13, 10F

02/12 09:13, 2月前 , 11F
02/12 09:13, 11F

02/12 09:14, 2月前 , 12F
憲法本文考試院的權限是比較大的
02/12 09:14, 12F

02/12 09:16, 2月前 , 13F
要改必須要修憲,然後修憲門檻非常高,所以人事行政總
02/12 09:16, 13F

02/12 09:16, 2月前 , 14F
處跟考試院主管公務人員人事相關業務看起來是無解
02/12 09:16,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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