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求救地方政府育嬰留職被主管擋已刪文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時間2年前 (2021/11/04 14:59), 2年前編輯推噓25(26166)
留言93則, 22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請問各位先進有沒有人知道保訓會關於「育嬰留停生效日」可以由申請人自己決定這個解 釋的函文號? 我目前遇到跟原PO很相似的情況,希望12月上旬開始留停,長官卻堅持要我撐到明年才准 請,去電保訓會問有沒有生效日相關的解釋函文,承辦人很不耐煩的說這跟保訓會無關, 叫我去問銓敘部,銓敘部也說沒印象有相關解釋,只好上來請問各位神人。 ※ 引述《sleepcat612 (睡貓)》之銘言: ※ 引述《nsxcrv (一個人的自在)》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求救地方政府育嬰留職被主管擋 : 時間: Sun May 17 16:06:05 2020 : : 請放各位先進,小弟在地方政府七職等,1月份生第二胎,5月想申請育嬰留職半年但被 : 長以人手不足等補人後再送為由退件,再請教人事處意見,也以尊重業務單位決定及請 : 弟自己找職代,但仍須縣長同意。至此,小弟的小孩每天被當皮球踢來踢去(小弟,媽 : 及岳母三人輪流顧),非常痛苦,請問有何方法或管道育嬰留職過關? : : Ps: 和家人討論後以不請保姆為前提 : 非請留職不可 : 老婆和岳母白天都有工作 : 岳母老婆天天問何時可以請假 : 真的不想欠議員人情 : 但科長說你找誰都—樣 : 科員有職代但父親丈夫無可取代 人事處真的這樣講?貴府人事處上自處長下至承辦人也混過頭了吧,想害縣長被釘,自己 的業務績效考核也被打爛嗎? -- 言歸正傳,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從法令找武器。 -- 一、育嬰留職停薪之實體權利依據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五條: 「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及第二款各機關不得拒絕外 ,其餘各款由各機關考量業務狀況依權責辦理: 一、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並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 只有你申請而配偶未向任職單位申請留停時,機關不得拒絕,End。 貴府人事處承辦人今年考績應該吃乙,連法令都不會用。 -- 二、申請程序 正常的作業流程是提出申請→權責長官核准→留職停薪令發→生效。 不過看起來貴單位主管似乎不想給過,那只好這麼做了: 1.上簽到貴機關首長,並且取文號,簽送出去後留底備用。 2.機關拒絕或不為確答: (1)機關拒絕:處置到達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申訴書,連同有關文件向貴機關提起申訴。 如貴機關答覆您仍不滿意,則於申訴函復到達之次日起30日內向保訓會提 起 再申訴。 (2)機關不為確答:保障法無明確規定。個人認為至少可以類推訴願法第2條的申請案期限 2個月,以原簽提出之日起算。建議逕行電洽保訓會確認。 正常情況下,不會走到保訓會再申訴,如果走到底也是你贏。 但若是貴府不正常,我只好假設更破格的情形: 3.再申訴決定到達,貴府仍拒絕讓您辦理留職停薪: 依據釋字785號,申訴再申訴之救濟途徑,不代表不得行政爭訟 上行政法院,告。剩下是司法程序的事。 -- 通常你正式簽上去時就會同意了,最多走到申訴這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27.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89716418.A.67E.html

05/17 19:55,
科長就算了,人事處那種回答真的很好笑
05/17 19:55

05/17 20:00,
怕的是讓你去停,之後想方設法霸凌你
05/17 20:00

05/17 20:01,
以後的事發生再說,先解決眼前申請留停的問題
05/17 20:01

05/17 20:47,
其實你不要出面,找你另一半打電話去質問你長官
05/17 20:47

05/17 20:48,
或是你父母直接去機關拍桌也可以
05/17 20:48

05/17 20:50,
你是下屬,所以長官要尊重,但是你家人是民眾,民眾可以
05/17 20:50

05/17 20:50,
要求公務員依法行政,不然就去投訴公務員!
05/17 20:50

05/17 20:59,
人事不醒人事不意外
05/17 20:59

05/17 21:15,
這篇超級專業,太感謝了
05/17 21:15

05/17 21:16,
我很訝異 確定是人事處的回復??
05/17 21:16

05/17 21:19,
回B大,我聽完也是無助離開
05/17 21:19

05/17 21:20,
感恩w大建議,我爸曾想打給科長但我檔下了
05/17 21:20

05/17 21:27,
不懂為什麼要擋下來?科長一直不准育嬰假,你就吃下去?
05/17 21:27

05/17 21:29,
育嬰留留停不能擋啊!
05/17 21:29

05/17 21:46,
自己權益自己顧,堅持依法行政,大簽直接陳明法條。
05/17 21:46

05/17 21:47,
回PK大,怕我爸不理性吵起來
05/17 21:47

05/17 22:09,
更硬的法條用性平法,不過公務員被機關性別歧視的救濟是屁
05/17 22:09

05/17 22:27,
05/17 22:27

05/17 22:40,
不太相信人事是這樣回應,再笨也不會這樣吧
05/17 22:40

05/17 22:41,
應該是他們科長不往上陳直接退,他問人事根本沒會過去
05/17 22:41

05/17 22:43,
科長退就可以打聲招呼直接再往上報告了,跟鄉民談論。。。
05/17 22:43

05/17 22:49,
以前在地方單位, 人事只是聽機關主管話的狗而已
05/17 22:49

05/17 22:50,
沒遇過會替承辦著想的人事
05/17 22:50

05/17 22:55,
育嬰留停申請要准是天條..人事應該懂阿
05/17 22:55

05/17 23:03,
你爸當黑臉,你當白臉,以退為進
05/17 23:03

05/18 00:02,
附帶一提,「育嬰留停機關不得拒絕」的意思,按保訓
05/18 00:02

05/18 00:03,
會的解釋意旨,連「留停生效日」都是你決定,機關只
05/18 00:03

05/18 00:03,
能配合。科長如果識相點最好跟你好好談,不然你亂壓
05/18 00:03

05/18 00:03,
時間最後死的是科長自己
05/18 00:03

05/18 00:04,
找岳母打應該是最佳解
05/18 00:04

05/18 00:07,
本機關去年有位同仁不想陞遷就搞這招,陞遷令發了後
05/18 00:07

05/18 00:07,
直接報育嬰留停,遞件日與生效日只給3個工作天,根本
05/18 00:07

05/18 00:08,
辦不出來,只好回溯生效,還得向銓敘部解釋原因。
05/18 00:08

05/18 00:31,
回sleep大大, 原來生效日也是可以自己壓的, 現在才知道
05/18 00:31

05/18 00:31,
沒有申請過也沒遇過所以都不太懂感謝各位先進大大的指教
05/18 00:31

05/18 00:41,
縣府人事處如果再裝肖維,你直接打給保訓會問正確做
05/18 00:41

05/18 00:41,
法,順便連解釋函文號一起問到。縣市長多半是一群法
05/18 00:41

05/18 00:41,
學素養比高中生還差的咖,人事處如果忘記是誰在打他
05/18 00:41

05/18 00:41,
們的考績,就麻煩您提醒他們吧。
05/18 00:41
還有 70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11/04 18:49, 2年前 , 55F
我是不知道法條都寫「不得拒絕」到底是要怎麼判申請
11/04 18:49, 55F

11/04 18:49, 2年前 , 56F
人輸?
11/04 18:49, 56F

11/04 18:51, 2年前 , 57F
還是保訓會要請銓敘部再解釋一下「不得拒絕」的意義?
11/04 18:51, 57F

11/04 18:51, 2年前 , 58F
m大有開示 請假規則就說機關有准駁權啊
11/04 18:51, 58F

11/04 18:54, 2年前 , 59F
指定時間後 曠職時間和留停時間重疊 算曠職還留停?
11/04 18:54, 59F

11/04 18:56, 2年前 , 60F
擋育嬰留停的機關(其實是主管)真的可撥又可笑啦
11/04 18:56, 60F

11/04 19:00, 2年前 , 61F
留停生效後自然是留停期間,又不用上班曠什麼職?
11/04 19:00, 61F

11/04 19:32, 2年前 , 62F
硬要申請當然不得拒絕,但是總有一天會回來
11/04 19:32, 62F

11/04 19:41, 2年前 , 63F
人事怎麼這樣回?誇張
11/04 19:41, 63F

11/04 19:41, 2年前 , 64F
去識別化後可保留吧!以後人可以參考
11/04 19:41, 64F

11/04 19:45, 2年前 , 65F
本來是想留給後人參考,但我發現我推文寫太多細節了T_
11/04 19:45, 65F

11/04 19:45, 2年前 , 66F
T
11/04 19:45, 66F

11/04 19:46, 2年前 , 67F
育嬰留停不是最大嗎?
11/04 19:46, 67F

11/04 20:01, 2年前 , 68F
不准找上級去溝通看看,不然就訴諸媒體囉
11/04 20:01, 68F

11/04 21:17, 2年前 , 69F
育嬰留停不是請假,是依性平法不是依請假規則
11/04 21:17, 69F

11/04 21:17, 2年前 , 70F
機關沒有准駁權喔!
11/04 21:17, 70F

11/04 21:23, 2年前 , 71F
10天前提出申請就可以了喔,雇主不得拒絕!
11/04 21:23, 71F

11/04 21:40, 2年前 , 72F
看錯,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應該還是要機關核准XD
11/04 21:40, 72F

11/04 21:52, 2年前 , 73F
有條狗又在亂吠了,可不可把牠永久水桶
11/04 21:52, 73F

11/04 22:35, 2年前 , 74F
大概連請育嬰也要師出有名了
11/04 22:35, 74F

11/04 22:47, 2年前 , 75F
核定留職停薪是行政處分 應該走復審程序而非申訴再申訴?
11/04 22:47, 75F

11/04 23:14, 2年前 , 76F
那個我說m座啊,你都說了機關手段、見不得光,那就是
11/04 23:14, 76F

11/04 23:14, 2年前 , 77F
不能見光不能上檯面嘛。現在都什麼時代了,還在你好
11/04 23:14, 77F

11/04 23:14, 2年前 , 78F
我好大家好。所謂的人際,是在一切合法的前提下,大
11/04 23:14, 78F

11/04 23:14, 2年前 , 79F
家試著商量出一個所有人都好的方法。至於違法的,不
11/04 23:14, 79F

11/04 23:14, 2年前 , 80F
要牽扯到我的章、錢、假,你們愛怎麼玩就怎麼玩,開
11/04 23:14, 80F

11/04 23:14, 2年前 , 81F
心舒服就好,因為不關我事。但是凡跟上述三樣有關的
11/04 23:14, 81F

11/04 23:14, 2年前 , 82F
,你們違法試試,我們最多權益用完調走,你們接下來
11/04 23:14, 82F

11/04 23:14, 2年前 , 83F
還有地檢、廉政、調查局的舒舒服服,保證每天都舒舒
11/04 23:14, 83F

11/04 23:14, 2年前 , 84F
服服,不用上班做事,多開心,是吧。XD現在民國快111
11/04 23:14, 84F

11/04 23:14, 2年前 , 85F
年了,不要停留在10、甚至20年前,你們會害死自己。
11/04 23:14, 85F

11/04 23:15, 2年前 , 86F
原po把自己的推文刪除就好啦
11/04 23:15, 86F

11/04 23:18, 2年前 , 87F
30年後每3人就1個老人請問誰要繳年金?
11/04 23:18, 87F

11/04 23:19, 2年前 , 88F
直接打給少子化辦公室馬上專案列管
11/04 23:19, 88F

11/05 01:27, 2年前 , 89F
結論就是長官只怕敢爭的人,默默吞下去的當耗材。
11/05 01:27, 89F
※ 編輯: YunDolphin (111.71.37.130 臺灣), 11/05/2021 02:03:30

11/05 02:06, 2年前 , 90F
實在不能理解機關特地擋育嬰假有何好處,機關會消極
11/05 02:06, 90F

11/05 02:06, 2年前 , 91F
應對,難道基層不會消極工作嗎?除了整人沒有半點好
11/05 02:06, 91F

11/05 02:06, 2年前 , 92F
處,還得意揚揚說這是政治
11/05 02:06, 92F

11/05 06:38, 2年前 , 93F
消極工作,業務做不完呢?
11/05 06:38, 93F
文章代碼(AID): #1XWuJN5n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XWuJN5n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