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3/4日本回國 單位超緊張 要求個人請事假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冬城飛雪)時間4年前 (2020/03/04 20:11), 4年前編輯推噓13(14135)
留言50則, 2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 引述《goespi (當時)》之銘言: : 如標題 : 明明只需要自主健康管理 無法給公假 : 長官竟然勃然大怒要求我請事假... : 想請問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呢? : 目前可能就吞下 : 如果很帶種去上班 : 以後一定處處被長官為難 : 還會連累到同事.... : 公務員真的好難... 先不討論原PO在2/21當時決定前去日本是否妥當 來看一下人事行政總處3/3公布的防疫請假標準 https://i.imgur.com/7XRZWPL.jpg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一開始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好像是可以請病假的(但屬於一般病假,必須列入考績) 而自主健康管理的定義就是可以出門 當然也可以上班 但是口罩必須戴好戴滿 可是,到了3/3卻突然轉彎了 一般民眾從一二級疫區回來是一般的"自主健康管理" 仍可上班 如員工願意上班 雇主卻要求員工自主隔離 則必須支付那段期間的薪水 但公務人員卻面對的卻是"禁止上班"的"自主健康管理" 想上班都不行 被機關強制要求不能上班 機關卻又不核給公假或不影響考績的病假 強制當事人請個人的休假或超過7天就會扣薪水的事假 難道病毒只會傳染給公務人員? 或者公務人員身體特別差 染病的風險比較高? 又或者染病後傳染力比一般民眾強? 如果不是 那麼差別待遇的理由為何? 最後 我還有個疑惑的地方是 區分"公假"和"防疫隔離假"的意義在哪? 這2者實際的效果有什麼不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23.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83323873.A.2B1.html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3/04/2020 20:13:15

03/04 20:12, 4年前 , 1F
特什麼關係吧 萬金油
03/04 20:12, 1F

03/04 20:13, 4年前 , 2F
差別待遇關係
03/04 20:13, 2F

03/04 20:15, 4年前 , 3F
差在防疫隔離假不支薪
03/04 20:15, 3F
這樣好像滿不合理的 這2種類型有些情況應該要給公假吧 不然與確定病例接觸被隔離的不就很衰小? 14天薪水就這樣沒了 明明不是他自願的 至於三級疫區回來居家檢疫的 有可能他出去的時候該國或地區的疫情還沒到三級 結果一回來就被通知居家檢疫+扣薪14天 也是很衰小

03/04 20:24, 4年前 , 4F
特別義務關係
03/04 20:24, 4F

03/04 20:24, 4年前 , 5F
我也覺得這點很不合理 另外醫護人員禁出國還有補償
03/04 20:24, 5F

03/04 20:25, 4年前 , 6F
某人只會到處噴垃圾話 可悲啊
03/04 20:25, 6F

03/04 20:29, 4年前 , 7F
回錯 不過我相信等等某人就會來了XD
03/04 20:29, 7F

03/04 20:34, 4年前 , 8F
跟蔡政府講合理?你到底愛不愛台灣?有沒有台灣價值?
03/04 20:34, 8F

03/04 20:50, 4年前 , 9F
總處就搞笑阿 連澎湖縣政府違法都不敢講
03/04 20:50, 9F

03/04 21:06, 4年前 , 10F
人總的函意思是公布為一二級警示後仍出國者,回來須自主健
03/04 21:06, 10F

03/04 21:06, 4年前 , 11F
康管理,如果要在家自主健康管理則不給公假。意思就是沒有
03/04 21:06, 11F

03/04 21:06, 4年前 , 12F
強制要同仁請假,只是要請假只能用自己的假。
03/04 21:06, 12F
如果是這樣就滿合理的 但好像最近人事總處有發公文表示"自主健康管理者不得上班" (重新定義自主健康管理) 忘記在板上的哪篇文章看到的了

03/04 21:11, 4年前 , 13F
就寫得很模糊 自主管理變成居家檢疫的等級 問號
03/04 21:11, 13F

03/04 21:13, 4年前 , 14F
在你原本那篇的推文底下
03/04 21:13, 14F

03/04 21:14, 4年前 , 15F
說錯 再上面一點的文章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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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21:15, 4年前 , 16F
#1UNJh7if 這篇
03/04 21:15, 16F

03/04 21:17, 4年前 , 17F
上面說的不是人總發的文吧,小的在二級機關沒看到
03/04 21:17, 17F

03/04 21:19, 4年前 , 18F
是疾管署發給矯正署的函 不知道其他單位如何
03/04 21:19, 18F
原來是疾管署的文 但是語氣很微妙 看起來是有點強制但又沒到完全強制的程度

03/04 21:26, 4年前 , 19F
依我最近處理案子的印象 日本是在2/14是一級 2/22變二
03/04 21:26, 19F

03/04 21:26, 4年前 , 20F
級 原PO的時間點剛好是在一級升二級這個階段 這個階段
03/04 21:26, 20F

03/04 21:27, 4年前 , 21F
的請假規定(2/22)有提到 如經疫情指揮中心宣佈二級後
03/04 21:27, 21F

03/04 21:28, 4年前 , 22F
或宣布不宜前往(具體文字我忘了 憑印象)係可歸責當事人
03/04 21:28, 22F

03/04 21:28, 4年前 , 23F
事由 所以不核給公假 自我健康管理雖然沒說不能出門
03/04 21:28, 23F

03/04 21:29, 4年前 , 24F
但他的要求是「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如您服務的單位
03/04 21:29, 24F

03/04 21:29, 4年前 , 25F
或工作就是公共場所呢? 有民眾洽公甚或是作櫃檯這個
03/04 21:29, 25F

03/04 21:29, 4年前 , 26F
那你去上班 其實並沒有符合「儘量避免」吧?
03/04 21:29, 26F
其實不管機關是否常有民眾來洽公 應該都算得上是"公眾場所"吧 (總會有一定規模的人群聚集,除非是烏坵鄉公所那種特例) 民間公司同理 絕大部分應該都還是屬於"公眾場所" 但似乎沒有聽到一般自主健康管理的民眾"不得"或"強烈建議不要上班"的說法?

03/04 21:35, 4年前 , 27F
請事假考績吃乙,不請事假同事長官不爽一樣吃乙,不管合
03/04 21:35, 27F

03/04 21:35, 4年前 , 28F
不合理結果早註定了,原po還是兩害取其輕吧
03/04 21:35, 28F

03/04 21:38, 4年前 , 29F
除非本事說服大長官改變想法(有可能嗎?)
03/04 21:38, 29F
黑是早就黑了 就只差要不要扣那超過額度事假的薪水

03/04 21:44, 4年前 , 30F
比較好奇的是只能請事假不能用休假或補休來擋?
03/04 21:44, 30F
14天扣除例假日4天剩10天 扣掉事假額度7天 剩下3天用休假或加班補休貼 應該是還好 但新人或剛回職復薪沒假,或假很少的人就沒辦法了

03/04 21:51, 4年前 , 31F
啊不就慣老闆的概念
03/04 21:51, 31F

03/04 21:57, 4年前 , 32F
「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如果如常上班 就沒有儘量避免
03/04 21:57, 32F

03/04 21:57, 4年前 , 33F
吧?這是我的問題 不是反過來說限制或強制你不要上班
03/04 21:57, 33F

03/04 21:58, 4年前 , 34F
至於機關的說法 我只能說是不會說話
03/04 21:58, 34F
最理想的情況是原PO認同 「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14天內不要上班,自主請假 但目前自主健康管理並沒有"強制規定"不能外出或上班 甚至也沒有說"禁止"去公眾場所(只說避免) 而最後原PO還是決定要上班 然後機關這邊主動拒絕 而人事總處好像還沒有對這種情況要如何請假做出解釋

03/04 21:59, 4年前 , 35F
就像木曜四超玩 也是自我健康管理 沒能說他們不能出門
03/04 21:59, 35F

03/04 22:00, 4年前 , 36F
但他們去參加走鐘獎 請問有「儘量避免」嗎?
03/04 22:00, 36F

03/04 22:01, 4年前 , 37F
被限制的人都聚焦在沒有說不能出門 但重點在於儘量避免
03/04 22:01, 37F

03/04 22:03, 4年前 , 38F
所以是被規定一定要"先"用事假?我們單位也有一位類似
03/04 22:03, 38F

03/04 22:04, 4年前 , 39F
的案例,他好像是全用休假和補休沒用到事假
03/04 22:04, 39F
當然要用事假 用7天事假等於你多了7天休假 (或可以多領7天加班費或補休) 你不請事假只是"理論上"不影響考績 對於早就黑了的人來說沒有任何意義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3/04/2020 22:08:38

03/04 22:08, 4年前 , 40F
為何公務員跟別人不一樣 可以說違憲違反平等原則嗎
03/04 22:08, 40F

03/04 22:10, 4年前 , 41F
公務員有慣老闆的玩法
03/04 22:10, 41F

03/04 22:11, 4年前 , 42F
只是還是要損失多的七天事假
03/04 22:11, 42F
不黑的人一般不會請事假吧 但既然已經黑了當然就請好請滿

03/04 22:40, 4年前 , 43F
特別卑微關係
03/04 22:40, 43F

03/04 22:43, 4年前 , 44F
我們體系不管那裏一律不準出國阿,超不合理
03/04 22:43, 44F

03/04 22:45, 4年前 , 45F
特別歧視關係
03/04 22:45, 45F

03/04 22:56, 4年前 , 46F
差別在當事人可否歸責(警示後仍前往)
03/04 22:56, 46F
一般民眾也是有警示後仍前往一二級疫區的啊 如果有意願上班而雇主強制自主隔離 是要支付薪水的 ※ 編輯: paul324 (150.117.223.153 臺灣), 03/04/2020 23:10:28

03/04 23:41, 4年前 , 47F
公務員就沒有辦法對老闆反抗啊,連抗議權利都沒有,特
03/04 23:41, 47F

03/04 23:41, 4年前 , 48F
別歧視又卑微的關係
03/04 23:41, 48F

03/05 02:07, 4年前 , 49F
這個當初就有人提過了吧?哭哭QQ
03/05 02:07, 49F

03/05 14:26, 4年前 , 50F
當公務員知道有疫情還去.本來就要吞了..不想吞就去申訴..
03/05 14:26, 5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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