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為2千元國防部告臺水 法官斥:還妄言提升政府競爭力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加油)時間5年前 (2018/09/05 02:50), 編輯推噓19(2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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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法官的素養真差 人民繳訴訟費就是可以訴訟,不過是小額訴訟程序而已 笑死人,一個法官審一個案子,叫浪費資源 法官就是本位主義,自以為是的豬 政委協調,根本媽的講幹話 到底懂不懂行政體系?以我在部會參加過政委協調的經驗來說 從科員到政委是多遠的距離,不是以爭議就值得協調, 法官沒有行政實務經驗,只會考試,說點空話, 當上神的位子也只會指指點點,講幹話 大家奉承法官,是因為法官握著勝敗之公權力,法官還以為自己很厲害 其實法官要有自知之明,除了民法刑法這些法律外, 你的智商+實務經驗很低的 兩千元爭議起訴,請法官判剛剛好 兩千元要請政委協商 首先,承辦要上簽,不是部會二級機關還要先報二級機關 再會商有關部會意見,彙整爭議後,送行政院 行政院派政委處理(不一定),召開協商會議 邀請行政院承辦組、法規會出席,以及有關部會首長出席 部會首長會率有關司處局署長官及承辦人出席 首長請假則可能次長或司長代理 他媽的兩千元,要動員: 一、行政院政委、承辦組、相關組、法規會 二、幾個部會首長、相關司處局署長、承辦組科 三十個人擠在行政院會議室討論兩千元,真的神經病 根本智障 結論: 本案法官不知行政程序,以為自己考上司法官就是神人 來跑一次政委協商再說吧 台水如果真的上簽政委協商,台水內部長官教會說承辦你腦袋壞嗎? 就算出的台水,經濟部國營會看到,退文到你不敢再送來 法律問題,司法解決 不告不理,有案即應受理,以判決釋明法律關係 有時間寫一堆廢文,不如好好判案 ※ 引述《NKVD (Cheka)》之銘言: : 為2千元國防部告臺水 法官斥:還妄言提升政府競爭力 : 2018-09-04 09:27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 軍人遺孀宋婦死後,國防部仍匯半俸俸金15萬餘元,宋婦的繼承人都拋棄繼承,臺灣自來 : 水公司在宋婦帳戶扣除10筆水費2321元,經國防部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返還,臺中地院以國 : 防部溢發的半俸金非遺產,且供水契約已隨宋婦死亡消滅,判決水公司給付2321元及利息 : 。圖/本報資料照 : 軍人遺孀宋婦死後,國防部因作業疏失仍匯半俸俸金15萬餘元,宋婦的繼承人都拋棄繼承 : ,臺灣自來水公司在宋婦帳戶扣除10筆水費2321元,經國防部多次向水公司請求返還水費 : 未成,遂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返還,臺中地院以國防部溢發的半俸金非遺產,且供水契約已 : 隨宋婦死亡消滅,判決水公司給付2321元及利息。 : 承審法官張升星,以國防部、臺灣自來水公司同為行政院轄下的「行政機關」、「國營事 : 業」,對於個案見解不同,各持己見,在所難免,因此行政院設有政務委員,負責協調止 : 同院會的政策歧見,俾能提升效率,發揮整體功能。 : 法官以爭議金額僅為區區2321元,竟然對簿公堂,經法官詢問雙方是否曾經政務委員協調 : ?然而兩方面面相覷,默然以對,顯見行政院政務委員的協調功能形同虛設,毫無作為, : 不同部會僅因區區2321元涉訟,相互掣肘,耗費司法資源,以此而妄言提升政府競爭力, : 無異椽木求魚。 : 判決書指出,宋婦於102年6月13日死亡後,帳戶僅剩843元,繼承人均拋棄繼承,由國有 : 財產署代管遺產,而國防部未及時查知她死亡,仍於同年7月1日,溢發102年7月1日至同 : 年12月31日半俸俸金15萬6876 元,匯入她的郵局帳戶。 : 臺灣自來水公司自102年7月1日起至104年1月13日,從宋婦帳戶自動扣繳水費10筆,共計 : 2321元,經國防部向水公司請求返還水費,然經多次協商未成,國防部遂提起行政訴訟, : 請求水公司返還扣繳的水費。 : 水公司辯稱依供水契約,須由宋婦或其繼承人聲請終止,供水契約始能停止;並引財政部 : 國有財產署訂定的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作業要點」為其有利論據。 : 法官以宋婦已死亡,繼承人拋棄繼承,自來水公司以私法契約的約定抵觸民法權利能力的 : 強制規定,自屬無效。法官強調倘若依自來水公司的見解,宋婦縱然死亡,繼承人並已拋 : 棄繼承,只要未經「申請」終止供水,又有款項足供扣繳,則其供水契約豈非千年不滅、 : 萬年有效? : 法官強調,國防部溢發的半俸金,並非是宋婦的遺產,水公司從中扣繳收費屬不當得利, : 判決水公司返還2321元及法定利息。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4728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33.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6087040.A.03A.html

09/05 03:25, 5年前 , 1F
推推推,法官寫那段話跟判決有關係嗎?
09/05 03:25, 1F

09/05 04:44, 5年前 , 2F
法官只是證明,台灣政府就只是推而已,行政司法都一樣
09/05 04:44, 2F

09/05 05:27, 5年前 , 3F
一堆法官自以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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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7:17, 5年前 , 4F
法官乖乖做自己該做的事就好,少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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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7:21, 5年前 , 5F
而且法官要是真心覺得浪費資源,這兩千你來出啊,賺那
09/05 07:21, 5F

09/05 07:21, 5年前 , 6F
這麼多,少做就是多賺,他媽的只會嘴,人家機關只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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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7:21, 5年前 , 7F
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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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7:28, 5年前 , 8F
這就是法匠的樂趣,大家要開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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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7:29, 5年前 , 9F
這樣法律系才會名揚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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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7:35, 5年前 , 10F
其實案件進法院,要經手處理的人和資源不會比你列出來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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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7:35, 5年前 , 11F
。不過人人都有訴訟權就是了,定紛止爭也是法院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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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7:42, 5年前 ,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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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8:20, 5年前 , 13F
說別人都很容易,少繳一塊裁判費,看法官會不會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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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8:20, 5年前 ,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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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8:45, 5年前 , 15F
鄉鎮市調解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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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8:52, 5年前 , 16F
有些事真的就是為了那紙判決書好完成行政程序,上次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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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8:53, 5年前 , 17F
因為一筆13萬多的爛帳,花了五萬元請律師告民眾,結果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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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8:54, 5年前 , 18F
重點不是勝訴或敗訴,就是要那紙判決書好解決那個陳年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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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8:55, 5年前 , 19F
要不然一筆帳掛在那邊,就算這筆13萬多我出好了,案子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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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8:55, 5年前 , 20F
法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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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9:12, 5年前 , 21F
反正只是要個依據,不知道區公所調解能不能取代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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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9:12, 5年前 ,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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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9:29, 5年前 , 23F
在公家機關差一元都要收或退的概念,成本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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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0:13, 5年前 , 24F
氣pu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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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1:02, 5年前 , 25F
所以 政務委員都在處理或協調什麼等級的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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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1:18, 5年前 , 26F
看森森就知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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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1:18, 5年前 , 27F
具體內容就不說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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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1:42, 5年前 , 28F
路克布萊旅宿業抱怨,找公務員開刀的那種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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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1:42, 5年前 , 29F
說得好 法官自己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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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1:50, 5年前 , 30F
這公文要層轉,協調會前先跑個2年文差不多吧
09/05 11:50, 30F

09/05 12:00, 5年前 , 31F
去法院打官司的錢還比不上請政委開會的差旅費吧..
09/05 12:00, 31F

09/05 12:08, 5年前 , 32F
是可以訂個協調標準
09/05 12:08, 32F

09/05 12:51, 5年前 , 33F
不爽去考啊 呵呵
09/05 12:51, 33F

09/05 15:52, 5年前 , 34F
09/05 15:52, 34F

09/05 16:46, 5年前 , 35F
法官就是批評行政機關效率差,你講的內容恰恰印證法官
09/05 16:46, 35F

09/05 16:46, 5年前 , 36F
的看法
09/05 16:46, 36F

09/05 16:54, 5年前 , 37F
樓上中肯
09/05 16:54, 37F

09/05 17:00, 5年前 , 38F
各種監督把你當賊,效率是差啊..嗯?反觀法院效率很高嗎
09/05 17:00, 38F

09/05 17:45, 5年前 , 39F
推推推
09/05 17:45, 39F

09/05 17:58, 5年前 , 40F
想問這件案子法官審多久?效率高嗎
09/05 17:58, 40F

09/05 19:24, 5年前 , 41F
這種時候法官又忘記三權分立了?不是最喜歡嘴法律這樣
09/05 19:24, 41F

09/05 19:24, 5年前 , 42F
訂,他只好這樣判?
09/05 19:24, 42F

09/05 19:50, 5年前 , 43F
推這篇
09/05 19:50, 43F

09/05 20:36, 5年前 , 44F
法官可能習慣了司法行政體系對法官們的效率吧!
09/05 20:36, 44F

09/05 22:43, 5年前 , 45F
原po所述充分反應行政的無效率XD
09/05 22:43, 45F

09/05 23:32, 5年前 , 46F
錢收不回來,後面還有主會計,之後還有審計,不是金額多
09/05 23:32, 46F

09/05 23:32, 5年前 , 47F
或少,是無法結案,拿到判決,嗯,結案了
09/05 23:32, 47F

09/05 23:40, 5年前 , 48F
法匠根本社會亂源 還敢大聲 私德下賤的一大堆 真可笑
09/05 23:40, 48F

09/06 05:37, 5年前 , 49F
法匠教示訴訟經濟學好棒棒
09/06 05:37, 49F

09/06 17:46, 5年前 , 50F
一審二審的行政訴訟繳裁判費 承辦人員出庭費可能都超過
09/06 17:46, 50F

09/06 17:57, 5年前 , 51F
一二審+出差費,那還算少哩...
09/06 17:57, 51F

09/06 17:58, 5年前 , 52F
要是政委的會,一場開會都不知道幾萬十幾萬了.....
09/06 17:58, 52F

09/09 23:41, 5年前 , 53F
自己內部推來推去被電不知檢討還在那邊講屁話
09/09 23:41, 5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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