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保留和補訓分發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波哥)時間6年前 (2017/09/26 13:00), 6年前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 引述《bking (每一件都是希望)》之銘言: 有關這個問題 我日前有電洽考試院過 如果是畢業證書有押日期 就是以那天加3個月 如果畢業證書上沒有押日期 而是只押到月份 例如99年6月的話 那就是在99年的9月30日前要申請補訓.... 原因消滅就是以畢業證書上的日期為準哦.... : 問題一 : 我最慢什麼時候要提出補訓申請? : 原因消滅是指畢業證書上的日期還是離校的日期?(可是好像沒有文件寫離校日期= =) : 那3個月的算法是 6.7.8 => 8月底前 : 還是 7.8.9 => 9月底前 : 還是有其他正確的算法? 可以選擇單位啊 只是要和大家一起分發而已 如果沒有和大家一起分發 那就是由人事行政局逕行分發 (只要單位有提報缺) 簡單說就是你下面說的 遇缺即補 97年以後的考試都是如此哦 沒有自己選擇的權利 除非有神秘的力量存在 : 問題二 : 保留者是否可以選擇單位? : 我知道保留在高考分發順序是在當年正取之後,增額之前, : 若非高考分發時期,是"遇缺即補"嗎? 可以選擇嗎? : 在奇摩知識看到一篇,是說可以拒絕不合適的單位,等待合適的職缺, : 只要提出申請一年內去任職即可,但是是2005年的文章, : 不知道現在規定是否有變更? 除事求人外 各個中央政府、縣市政府的人事處、局、室應該都有相關的網頁 再不然就是直接打電話問想問的單位 不過通常是不會告訴你有缺的.... 有錯請指正............XD : 問題三 : 除了事求人網站要有什麼管道可以知到哪裡有職缺? : 不同職系的職缺是否可以? : 拜託瞭解相關規定的大大可以為我解惑? 感激不盡!^___^ -- * ~ 簡 單 的 幸 福 ~ * * * * * * ~ 百 分 百 的 滿 足 ~ *

9月無31...

XDDD

非常感謝!您熱心的解惑~^______^

所以分發只有一個選擇,不管多遠都要去囉..
各位版友、前輩們好: 最近也面臨申請補訓時點的問題,有挖出曾經po過的文章閱覽,這篇文章是直接打到我的 問題核心。 主要是說,前以進修碩士為由辦理保留,嗣後於八月底取得畢業證書,則申請補訓的時點 從何起算? 1、是以證書上的六月(未押日期)起算三個月,最遲應於九月底申請; 2、亦或以實際離校日,以我為例是八月底起算,最遲應於十一月底申請。 上面答覆各有版友所採,尤其是第1說,是有版友電詢過的答覆。 小弟我也有信件詢問過,得到的回覆如下(節取): 依您來信所述,您應105年(編:自行遮隱)類科錄取,前以進修碩士事由,經本 會核准保留受訓資格,並預計於本(106)年8月中完成離校手續。有關所詢以進修碩士事由 申請保留受訓資格原因消滅認定疑義,本會係以申請補訓人員所檢具之證明文件(按:畢 業證書)認定之,倘未能於取得畢業證書前辦理離校者,亦得檢具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離 校證明)於保留原因消滅後3個月內,向本會申請補訓。 其實我覺得沒有很明暸我的問題,尤其是後段講的是「未能於取得畢業證書前,即辦離校 」,這比較像是休學或退學的情況。 若我申請時,不附上畢業證書,而逕以註冊組所發的取得畢業證書之實際日期的單子(上 面未載今年六月),則保訓會不曉得會以哪個時點認定。 不曉得有沒有版友有類似的經驗,又或者是遲至九月底後才提申請,獲保訓會核准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6.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6402032.A.FF3.html

09/27 00:00, 6年前 , 1F
寫信給保訓會再問詳細吧
09/27 00:00, 1F
感謝樓上回覆,有另外將所獲回文,再以發文方式分享所得結論。 ※ 編輯: lawisking (39.12.6.184), 09/27/2017 11:54:02
文章代碼(AID): #1PoTxm_p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PoTxm_p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