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主管ㄧ再施壓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1234)時間8年前 (2016/02/02 21:47), 8年前編輯推噓8(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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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就有二 而且越來越大條 話說很多人剛開始當公關 最後就!@#$ 因為他們知道你可以的XD 反正就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股長也不敢不是嗎 而且你確定當你按照副座的旨意 發文出去真會有副座的章嗎???????但我確定一定有你的XD 至於黑 或許 但是你的名聲就會建立 那就多扶老婆婆過馬路 看看有沒有欣賞您這種人的長輩帶你上天堂了 其他就按照規矩退文陳核循環 告訴自己不要想 當成一種磨練 我當初還有文跑了兩年 跑到局和部的管考科科長都認得我 至於申請人就當哪種黏踢踢甩不掉的女朋友 她上吊難道你要負責 更何況我和你保證她不會上吊 至於長官我建議您就是退文罵 就收繼續送 印刑法啦 偷發文啦 最好不要 因為那也是一種印記 會阻礙您碰到好長官的 頭低低不說話但心堅定 小弟就是心夠堅定 但定力不足 用了不好的手段 你初任公務員 這是一個建立你自己形象的好機會 這樣想不是很好 ※ 引述《tara75 (tara)》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在下有ㄧ件事想請教 感謝 : 在下承辦ㄧ件人民申請案件,屬於檢附合格資料 : 即可享有利益的案件,因為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不夠 : 完善,於是我當天就電洽申請人請他補資料,然後 : 隔天我就被投訴了! : 被投訴後首先得到主管輪翻上陣來問我怎麼ㄧ回事 : 我ㄧㄧ解釋後,單位副主管就去跟申請人溝通了, : 溝通後 : 副主管請申請人補了ㄧ份還是不合規定的資料, : 並且跟我說要我不要為難申請人,然後說,你如果 : 真的會擔心,你可以寫簽把情況照實寫,這樣層層 : 核章你也沒責任啊! : 聽完他的話我很開心的回去寫簽了,查了又查, : 很天真的把情形客觀寫好,最後寫請惠示卓見, : 心理想著主管要是寫准予辦理,我就讓申請人申請 : (這份案子是屬於偏裁量行政,法律只規定大方向 : ,但如果根據內部工作手冊來說是有爭議的) : 簽ㄧ陳核後,才到股長就被退件了,股長叫我直接 : 發文請他補資料,於是我就發文了,稿陳核通過了 : 三個上級主管,到了單位副主管時,我的文被退 : 了。他請我的股長轉告我,發文請他補,如果他補 : 不出來,就必須拒絕他的申請,不能發文。 : 於是又去要求申請人補資料,但申請人總是態度非 : 常強硬的說,他沒有資料好補,我們公家機關應該 : 是要便民,要為民服務,他的資料已經夠齊全, : 如果要補資料或退件,直接發正式公文給她再說! : 於是我只好繼續上簽,但是我還是覺得她檢附的資 : 料不夠完備,所以簽還是寫惠示卓見,但股長說不 : 行,那是會平行機關的。我就還是客觀陳述事實後 : 在文末寫 當否,請裁! : 然後單位副主管又回來找我了,他說我不能這樣寫 : ,我必須要自己認定核不核准,他只能寫如擬! : 我就說:但如果讓我認定 我不會准啊! 他就說:那 : 你就不要准啊! 於是我就說:謝謝主管,那我發文 : 。於是他又生氣的說:你再去找股長溝通! : 隔天,股長被副主管叫去談話後要我本來的簽要幫 : 我修改,我就說,如果要以承辦的角度寫他都合規 : 定那我蓋不下去啊!股長就離開了。 : 後來我把請申請人補件的文修改好,陳核上去, : 又印了公務員保障法17條,說如果副主管還是不願 : 意發文,寫書面指示給我吧! : 結果股長直接把它附在公文夾裡,於是我就被叫 : 進單位主管辦公室了。 : 主管說 他讓我寫簽會稿其他單位,給我一點信心, : 我也接受,如果其他單位都同意准許,那有這些文 : 件,我也同意! : 會了三個單位,目前兩個單位回復了,ㄧ個單位請 : 我們自己認定,另ㄧ個單位建議我們請對方補件, : 這中間,申請人每ㄧ到兩天就會打來問辦的如何, : ㄧ下態度很好,ㄧ下非常兇狠的罵我事情不是這樣 : 處理的,霹靂趴啦罵ㄧ堆,頻頻催! : 跟他告知在簽會其他單位所以還在彙整資料,今天 : 他早上又打來了,直接找股長。股長也跟他說還在 : 彙整,於是,她又打去上級投訴了。 : 投訴後,我們股長當然ㄧ直安撫他情緒,接著請 : 他補資料,對方當然不肯補,於是我們股長就說出 : 「那不然看你手邊有什麼補什麼好了!」然後他又 : 補了ㄧ份不合規定的資料。 : 我真的很無奈,為什麼投訴就非讓他申請不可, : 而且沒有任何人願意擔這責,全部推我身上, : 發文上簽ㄧ直被退,問我辦結期限是幾號,但是不 : 是我想延誤,我ㄧ直有在處理啊! : 主管又常亂開支票讓他補ㄧ堆不合規定的文件就硬 : 要我同意她辦理!可是我不想啊!當初讓我會他單 : 位的意見不就是要依意見辦理嗎? : 補不出來不就應該否准嗎? : 副主管ㄧ再對我施壓要我不要刁難申請人。 : 真心希望大家能提供我意見,如果申請人不補件, : 主管又ㄧ再退我文,辦理期限已經逾期好幾天了 : ,感覺就是ㄧ定要我簽他都合規定才肯讓我結,該 : 怎麼辦才好,這種情況有辦法申訴嗎? : 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39.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54420830.A.C4D.html ※ 編輯: Scansnap (223.137.139.120), 02/02/2016 21:54:06

02/02 22:09, , 1F
推。我認為無欲則剛,公事公辦,對我而言從不是困擾。
02/02 22:0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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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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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22:27, , 3F
推錯了抱歉
02/02 22:27, 3F

02/02 22:37, , 4F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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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22:41, , 5F
其實該考慮以後是否改行,我說真的,公職越來越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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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福利未來可望又要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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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22:43, , 7F
如果綠色執政三丙法案過關,擋人財路的位置三年就掰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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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22:55, , 8F
某樓被害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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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2:51, , 9F
對呀,三丙法案過的話,原PO這種不就肯定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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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02:58, , 10F
或者應該說,三丙法案之下,像原PO這樣堅持原則的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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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0:20, , 11F
推一樓,三丙問題請自備密錄,年年甲等
02/03 10:20, 11F

02/03 13:37, , 12F
三丙也沒在怕啦,現在一堆密錄器,吃餅你就申訴,找蘋果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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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3:37, , 13F
誰怕誰??
02/03 13:37, 13F

02/03 14:22, , 14F
有一個問題也許敏感可是我認為是關鍵,就是副主管跟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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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4:23, , 15F
先應該檢附的資料差異在哪?如果原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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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4:24, , 16F
如果原PO方便明講,也許這中間還是有裁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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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戶口名簿跟戶籍謄本(只是舉例),關鍵因素的差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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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4:28, , 18F
大家支持嗆副主管,但如果這之間的差異性非你我想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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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5:13, , 19F
有裁量空間副座大可以下指示.股長也不需要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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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5:14, , 20F
連業務股長都不願意擔了.這其中的貓膩還用說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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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 15:55, , 21F
跟政風先報備做個紀錄。不是簽會政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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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08:46, , 22F
三丙的可怕之處就在"不用原因"就可以憑主官喜好合法打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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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08:47, , 23F
現在有法可管的情況下申訴成功的案例都少之又少,三趴丙後
02/04 08:47, 23F

02/04 08:48, , 24F
長官打丙一切合法,反正只要他主觀覺得你是單位上最後三趴
02/04 08:48,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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