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公務人員請病假超過14天擬列丙,蠻合理的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選隻狗幹總統都比較好)時間10年前 (2015/04/03 17:27), 編輯推噓-1(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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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規矩申請就可以了 : 沒有什麼超過14天就打丙的道理 謝謝指教。 但照你這麼寫的,那什麼規定都沒有道理了。。。 您可以看一下目前的考績法和細則: 公務人員在考績年度內,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考列甲等: 一、曾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者。 二、參加公務人員相關考試或升官等訓練之測驗,經扣考處分者。 三、平時考核獎懲抵銷後,累積達記過以上處分者。 四、曠職一日或累積達二日者。 五、事、病假合計超過十四日者。 六、辦理為民服務業務,態度惡劣,影響政府聲譽,有具體事實者。 第5款中,不得甲等,就是→乙、丙、丁。 我很想再問那以上這些規定有什麼「道理」?? 依君說法 為什麼有刑事要乙↓? 也有可能被陷害, 為什麼曠職一日就乙↓? 也有可能是忘了請假,主管事後故意不准 為什麼事病14日就乙↓? 而不是7天,甚至您覺得請28天都ok? 這樣一直扯,就扯不完囉。 反正這就僅僅是立法形成自由。 而且就算是規定可以丙等,依立法方式 也應該是:須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具有……具體事蹟,始得評列丙等: 不不是100%丙。 再說,要給ooo打丙就是會給,如果真的修改細則的規定, 也是對大部分奉公守法的人有保障,專心做事的人,還是很爽。 看這麼多考績,我也不相信會在1年考績中被打78↓以下的人是沒道理的 也不相信一個人請了28天的病假, 對機關的貢獻還有多強!! 不過就是乙、丙的差別,因為按「現行」的規定,就是乙↓。 我是說「我個人」 如果看到有人請了28天病假、事假、休假一大堆的,被打丙, 我真的覺得「很合理」,還會給這個主管拍拍手。 : 如果去評定一個請超過14天病假的人是濫請假 實際上,除了開刀等甚至延長病假的(嚴重到大家都知道) 我沒看過一個請超過14天病假的人,不是濫請假。 : 那每個蓋章的上級不就濫準假 那他如果每次請1天,要不要准? 1年可以請好多次1天喔,>14天。 還有人心情不爽就不來,隔天才補病假…是啦,最好是心病…啃~~~ : 真的不要再自己找自己麻煩了 : 公務人員的工作標榜穩定的特性 我覺得一點影響都沒有,有了這一條, 對99%的人反而是好事,因為大多數大多數的人,不會請事、病假。 這就是實務, 如果很多人連休假、補休都沒空用完,那麼… 那些動不動愛請事病假的人,根本就「不適合工作」,更不適合當公務人員。 如果這些連私人機關都不要、不能忍受的人, 為什麼公務人員還要這種人當同事?為什麼就要忍到退休? 何況那些連年都請n天病假的人 真的以為公務人員是混吃等死、打混摸魚就好嗎? 這種人真的要請他們好好待在家養身,活得比較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46.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28053222.A.2D6.html

04/03 17:35, , 1F
不得和應之間是有彈性的,還有事假、病假不是人人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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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月因特殊事由某員請事假14日,那否定該員其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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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工作,是否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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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啦 很多都嘛是請補休 事、病假都沒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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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可以請到14日的 主管會給他打餅嗎(不要說笑了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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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7:41, , 6F
細則是行政機關依母法授權,所謂立法形成自由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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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8:17, , 7F
哈哈這麼認真,那就委員/授權機關形成自由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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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台灣是鬼島無誤,不把勞工福利修得比公職人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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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把一些福利修得比勞工差 還有人沾沾自喜 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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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9:11, , 10F
怎麼扯到休假 國定假日你乾脆也去上班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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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本來就要休息 可以不要抱病上班嗎 避免傳染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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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跟補假都沒空用完 你真的覺得這樣是正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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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修更差.是綜覈名實、信賞必罰。 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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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比較適合去私企吧~當公務員的誰不是圖個正常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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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用補休就夠(較正常)>事病假請超過14天(較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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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那些打混的人,才是對認真的人肯定和酬賞,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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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打從心理就不想鬼混一輩子,根本不會去擔心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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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說你在那個單位那麼爽嗎? 都可以爽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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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我是指不爽請假這一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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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眾人當聖賢 這個時代是現實的 會自重而眾人不重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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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某x是活在烏托邦理想國的時代 還在幻想出淤泥而不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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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0:34, , 22F
被判刑事有罪,不論是否被陷害,都是有錯,否則該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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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真的需要病假安胎的孕婦啊,出血又子宮頸閉鎖不全,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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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早產,14天加產前假八天根本不夠,現在才32週,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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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少子化,孕婦無敵。又不佔名額,應該都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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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把大家當聖賢,現實就是這樣,哪天換你打人考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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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怎麼分配乙或丙給誰了。想請假當然是您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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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我打考績的話題這種修正案的承辦人先大過一隻+考績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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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求寫悔過書 怎會提這種歪七扭八不三不四的爛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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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看到並不代沒有 你個人覺得是能代表多少機關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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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規定是乙以下便是說明請假態樣眾多 如果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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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的空間 這才是叫打考績的人不曉得怎麼打 現象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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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扯一堆回歸的最終問題也只有:打考績的人並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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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按績麥的去打 而是行政陋習佔多 多了這一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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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讓陋習更多 而不會讓打考績的人有會打 就像實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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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條規定說不能打不及格 但真的會打及格的黑數雖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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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心知肚明 不要把自已經驗套在所有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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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13:34, , 38F
ㄏㄏ 你別再說了 你新人ㄇ 希望別生病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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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16:38, , 39F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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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31, , 40F
孕婦並沒有無敵,長官不爽一樣亂刁,但我從來都沒有不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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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做的帶回家做,也沒報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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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子宮頸閉鎖不全,手術後依舊要臥床到生產,只能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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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31, , 43F
假全請光,再請延長病假
04/13 10:31, 43F

04/13 10:31, , 44F
被刁到差點不能請延長病假,寶寶也因為母體不穩,30週就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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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31, , 45F
產,不斷呼吸暫停,全身發黑,急救,出院依舊裝監視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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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31, , 46F
就是考上公務員最大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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