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主計總處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殺殺殺)時間10年前 (2014/07/15 11:33), 編輯推噓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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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td57551 (JACKY)》之銘言: 請教一下 那依照新規定沒有膳費 只有雜費 那麼因公奉派參加講習 訓練 觀摩等 還能支領一半的雜費嗎? 因為依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第2點 "參加訓練或講習,包括行程及訓練期間,訓練機構每日已提供用 膳二餐以上及住宿者,僅補助服務機關至訓練機構間之往返交通 費;訓練機構確未提供前述必要之膳宿者,受訓人員之服務機關 得衡酌實際情況,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規定,核給 往返之交通費、住宿費及按膳雜費之二分之一支給膳費" 想問問這樣之後被派去上課 沒有供膳宿 是不是只能請交通跟住宿費用了 : 今天剛收到相關的資料, : 確定7/7號後變400了,住宿費調高,且一定要附收據了!! : ※ 引述《smallfy (湖水)》之銘言: : : 此次修正重點: : : 1. 交通費:搭乘計程車費用之報支,業經考量實務,酌予放寬 : : 2. 住宿費: : : (1)特任級人員2,200元、簡任級人員1,800元、薦任級以下人員1,600元。 : : (2)刪除「未能檢據者,按規定數額之二分之一列支」,回歸須有住宿事實,且須檢據 : : 覈實報支之模式 : : (3)出差地點距離機關所在地未達六十公里者,另定為第2項,並酌作文字修正。 : : 3. 膳雜費: : : (1)刪除「膳費」 : : (2)「雜費」每日得列報數額,並考量物價變動等因素,修正為每日400元之一致報支數 : : 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9.185.9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05395202.A.C4F.html

07/15 12:30, , 1F
對 不能領雜費 只有交通跟住宿
07/15 12:30, 1F

07/15 12:40, , 2F
不行了 當初公假所領的膳雜費是指 膳費的部分
07/15 12:40, 2F

07/15 18:17, , 3F
另藉次請問雜費請領的時間點是??
07/15 18:17, 3F

07/15 19:47, , 4F
新規定改這樣差很多耶!
07/15 19:47, 4F

07/15 20:07, , 5F
Z大~~雜費請領就跟之前申請方式一樣(只是沒有膳費而已了)
07/15 20:07, 5F

07/15 22:18, , 6F
就變成雜費400阿 不管有沒供餐阿
07/15 22:18, 6F

07/16 00:40, , 7F
並考量物價變動等因素---> 這樣應該要漲阿
07/16 00:40, 7F

07/17 00:51, , 8F
有阿~~雜費從250調到400元~~算有漲
07/17 00:51, 8F

07/17 11:56, , 9F
受訓講習原本膳雜有500的一半250現在變0囉? 感謝
07/17 11:56,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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