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有關共同供應契約採購驗收
: 題外話:
: 比較有瑕疵的部分,共應契約原則上是10萬元以下。
: 買到40萬,應採公開取得或公開招標方式,至少也找共應廠商2-3家來比個價。
: : 最後請問各位版友在付款時是否需要再簽准予付款簽,
: : 本機關的慣例是除非有扣款問題,否則以發票黏貼憑證檢附相關文件即可核銷。
: : 但新任會計要求本案付款時應再有付款簽,請問是否必要?
: : 以上,請有經驗的版友麻煩不吝分享喔,謝謝。
不好意思,請教一下
我並沒無上過採購班,只是業務上依舊有相當多採購的項目
金額從幾萬到幾百萬不等
可是機關會計人員的說法,每人都不同
讓人無所適從,所以想請教一下。
所謂共同供應契約,應該是台銀已經辦理過招標
所以無論是10萬塊以上或以下,直接採購應該都適用吧?
因為我目前的作法是
1.10萬塊以下:共契沒有之商品就直接招商採購;若共契有,但有比共契便宜
的就敘明理由向非共契廠商購買,若是共契較為便宜,當然就
逕向共契下單。
2.10萬塊以上:看會計心情,通常是10萬塊出頭的,就直接共契下單,但不需
找兩家以上來比較優惠;若金額大的,就公開招標。
我比較有疑問的是,大大說共契原則是10萬塊以下,但我的作法卻是10萬塊以
下,是找最便宜的買,不一定要找共契廠商。
然後大大又提到10萬塊以上找共契,必須找兩家以上來比價(應該是比優惠吧)
可是,我目前做法卻沒有這樣,因為我個人是認為,共契是台銀已經辦理過招
標,直接購買應該沒有問題。
因為我沒有上過任何採購課程,也非會計人員,所以如果問題很蠢,煩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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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0.6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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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大的意思是,共契每個品項都有列大量採購門檻,超過這個門檻的話,才需要尋2家以上
來另議優惠條件,這樣解讀對嗎?
※ 編輯: whiteD 來自: 36.230.62.171 (03/1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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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並無明文規定要尋2家以上,只要跟該廠商談條件即符合規定,這樣瞭解!!
※ 編輯: whiteD 來自: 36.230.62.171 (03/1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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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大可以說清楚一點嗎?共契應該不能議價吧!這做法跟像招標,但又非公開招標,
不太了解....
※ 編輯: whiteD 來自: 36.230.62.171 (03/1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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