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安排親人市府打工 公務員媽罰100萬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Fni3-_W ]
作者: PlasmidDNA (evo n610c)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新聞] 安排親人市府打工 公務員媽罰100萬
時間: Thu May 31 08:53:15 2012
安排親人市府打工 公務員媽罰100萬
【聯合報╱記者謝龍田/高雄報導】
2012.05.31 02:28 am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林姓女主管,兩年前藉職務之便,「安排」讀大學的兒子
到市府暑期工讀,一個半月領二萬多元,遭檢舉違反陽光法案,市府將她記過、
降調非主管職務,法務部廉政署認定她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罰鍰一百
萬元。
為什麼判這麼重?法界人士指出,林姓女官員是九職等主管,依法得申報財產,
陽光法案對這類掌握權力的官員採高標準,即使林姓女主管未關說,兒子憑本事,
「合法」進入與母親職掌事項有關的單位工作,母親仍觸犯陽光法案,且廉政署
審議委員會裁罰的起跳價是一百萬元,最重可罰五百萬元;要求公務員警惕。
「二年了,我的心還在痛,不敢給兒子知道。」林女說,當初問過同事,暑期工
讀不是臨時人員,沒有圖利的問題。加上兒子喜歡狗,暑假有機會到動檢所工讀
也不錯,沒想到一時疏忽被調職、罰鍰。去年底她已向行政院訴願。
市政府政風處及調查局南機站調查,勞工局九十九年七月辦理暑期工讀導航計畫,
招募四百五十名工讀生,時間一個半月,時薪一百元,每天工作八小時,由市府
相關單位提供工讀機會,並聯合遴選。
林女服務的單位向勞工局提出卅個職缺,並由林女擔任主管的科室負責幕僚作業,
簽辦指派面試人員、整理成績及錄取名冊。林女的兒子獲正取後,林女被檢舉假
借職權,透過動物衛生檢驗所要求面試官員進用兒子。
林女否認交付參考名單或口頭指示面試人員錄取她兒子,但動檢所有人作證林女
曾在面試前交付手寫名單字條;面試官員也指林女在面試日早上,到會場交付一
份參考名單,影響面試評分。
林女已被記過、調非主管職,調查局南機站函送廉政署調查,法務部認定她違反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連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128233.shtml
-------------------------------------------------------------
拜託, 都當到薦任頭的大官了, 還不曉得要偷吃步也不要在自己家的地盤, 妳的
歷任頂頭上司做得多好, 還不會學, 太差勁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57.12
推
05/31 09:18, , 1F
05/31 09:18, 1F
推
05/31 09:21, , 2F
05/31 09:21, 2F
→
05/31 09:21, , 3F
05/31 09:21, 3F
推
05/31 09:30, , 4F
05/31 09:30, 4F
推
05/31 09:34, , 5F
05/31 09:34, 5F
→
05/31 09:35, , 6F
05/31 09:35, 6F
推
05/31 09:49, , 7F
05/31 09:49, 7F
→
05/31 10:02, , 8F
05/31 10:02, 8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ustmeme (140.115.145.8), 時間: 05/31/2012 10:09:17
推
05/31 10:56, , 9F
05/31 10:56, 9F
推
05/31 12:12, , 10F
05/31 12:12, 10F
推
05/31 12:36, , 11F
05/31 12:36, 11F
→
05/31 12:42, , 12F
05/31 12:42, 12F
推
05/31 14:05, , 13F
05/31 14:05, 13F
→
05/31 14:19, , 14F
05/31 14:19, 14F
推
05/31 14:21, , 15F
05/31 14:21, 15F
→
05/31 14:22, , 16F
05/31 14:22, 16F
推
05/31 18:02, , 17F
05/31 18:02, 17F
→
06/01 15:26, , 18F
06/01 15:26, 18F
→
06/01 16:51, , 19F
06/01 16:51, 1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