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年資併計與銓審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free)時間14年前 (2009/12/12 16:31),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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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板上的各位: 最近為了銓敘.年資問題一個頭兩個大 因為我們單位的人事 不論問他什麼 幾乎一問三不知 不然就是給了我答案 卻又說不出來原因為何 自己也到處看了法條 打電話去問 但至今仍然很模糊 我去年考上地方特考 今年3/31到職 (1)7/30訓練期滿,是否可拿到派代令和考試及格證書呢? (2)何時才能拿到銓審函? 有人說應該等訓練期+試用期=10個月後 才能拿到 此時也才能享有法定公務人員的資格?? (3)今年有幸又考上普考 12/17要去報到 若我離職日寫12/17 1217又去新機關報到 這樣休假年資有併計嗎? (4)如果未拿到銓審函就離開,會不會喪失了某些權利?? 煩請各位幫我解答,謝謝大家了! 如果有些問題很白癡,也請鞭小力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12.89.160

12/12 21:50, , 1F
1Y 2十個月後 3Y 4不會
12/12 21:50, 1F

12/14 08:57, , 2F
第一個應該早就拿到拉7/31後七天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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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8:58, , 3F
填受訓期滿資料跟考試院申請及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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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8:59, , 4F
及格證書拿到之後發派令 之後送擬任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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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8:59, , 5F
送審書 考試院據此發「先予試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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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9:00, , 6F
然後12/30試用期滿要填試用期滿成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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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9:00, , 7F
資料 12/31合格實授 這樣你今年有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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