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婚姻, 制度, 國家利益.
共 18 篇文章

推噓3(3推 0噓 10→)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engboyu ( )時間8年前 (2017/05/18 17:12),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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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我沒有興趣知道Haemoglobin該如何回應. 何不就由你來說明比較清楚?. 說實在我沒看懂你想表達什麼意思,我還是先澄清一下我理解的. 是否和你有所偏差,再來一一回應會比較好. 你認為. 同性與異性結合有差異,所以可以享有不同的對待. 這是基於憲法的第七條的平等原則?. 那麼你認為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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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推 3噓 8→)留言1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lmotze (On my way)時間8年前 (2017/05/07 20:05),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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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是"有可能"辦到, 但必然借助外力,. 也就是達成一樣的成果需要較高的成本.. 異性結合是產生下一代最有效率的方式.. 國家有權鼓勵異性結合, 締結穩定的法律關係,. 並藉此鼓勵女性一方生小孩.. 或者是國家必須去替代這傳統上屬於"丈夫"的職能.. 前面我有算過了, 這對台灣的預算能力來說是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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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eamax (大肥精英)時間8年前 (2017/05/07 19: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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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你說了生育可能性. 一夫一妻永久共同生活. 可期望產下下一代. 所以這謬論一再的被重新檢視. 法官的解釋將一夫一妻抬上神轎. 但實際上一夫一妻辦的到的,同志婚姻並非不可能辦到. 而異性的生育更不會是能否婚姻必要條件. 歧視的問題在歧視者本身. 印度的種性制度使跨種性婚姻常遭受暴力. 法律並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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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3推 1噓 16→)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lmotze (On my way)時間8年前 (2017/05/07 12:30),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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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性結合有自然產生後代的可能性,. 從這點可以清楚認知到異性結合與同性結合有本質上的不同.. 針對本質不同的事物給予不同對待, 才是平等權的本質.. 你們老是認為, 都是兩人結合就不應給予不同的法律對待.. 但就我來看, 這只是僅就共同點就隨便下結論.. 請問一下原住民和漢人都是人, 為什麼給予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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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engboyu ( )時間8年前 (2017/05/03 22: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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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駑鈍,我得重新再檢視一次你到底說了什麼. 我會每一點做一個小節,如果你認為我總結說錯了什麼. 再麻煩你澄清. 你認為. 婚姻是受憲法的制度性保障,而國家沒有理由去維護一個只有成本耗損的制度. 異性和同性結合,其根本的差別在於有無生育的可能. 故對於異性婚應予保障,是可以被憲法所接受的. 你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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