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死到臨頭快被“電業法”給賣了還毫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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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花了點時間看完草案了。. 首先,草案中只要求必須廠網分離,. 草案:http://tinyurl.com/zyft8mm. 『. 第六條 (兼營限制). 經營輸配電業之公司不得兼營發電業或售電業,. 且與經營發電業之公司不得交叉持股。但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 輸配電業得兼營公用售電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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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人給資料了還不看在亂入什麼?. http://tinyurl.com/hhzs67m. 第八頁,左右兩條綠色的直供。. http://tinyurl.com/zyft8mm. 『. 第二十條 (維持供電). 電業停業、歇業、未依第. 十七條規定申請延展致電業. 執照有效期限屆滿,或經勒. 令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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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亂入了. 好像不行自己搞呦. 電網業是獨佔的事業. 如果自己拉專線搞降壓能不能算是電網???. 好吧,看主管機關的行政認定. 可是台電有供電義務耶. 不能不爽不發. 但是對民營電廠卻疑似沒有強制力. (這是台電工會向政府抗議希望未來調度機關能有的東西). 好像要拆四塊. 負責擔屎的兩塊,純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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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人提到這個。. 因為目前的規劃看來電網公司只會有一家。. 所以不服調度的電廠除非拉專線面對客戶,否則電賣不出去。. 同上,不爽不要發。. 台電是『分割』。. 目前看來是分割成發電公司與電網公司兩大塊,. 前者可能換轉成公營,國家持股半數的形式,. 電網公司維持國營。. 為什麼老是一堆人覺得要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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