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動員] 林岱樺修法支持「個人隨機放生」惹議 萬人連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黃小羊)時間7年前 (2017/03/08 23:28), 7年前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1. 放生行為非常難抓. : 法律不管怎麼訂, 都難以阻止有心的放生行為. 入屋偷竊行為非常難抓。 法律不管怎麼訂,都難以阻止有心的入屋偷竊行為。 : 2. 放生有可能嚴重的破壞生態保育, 或對人類產生危害. 扒竊有可能嚴重的造成財產損失,或對屋主產生危害 : 3. 透過政府協助放生行為, 也就是教這些人怎麼放生比較好, : 是一個過去沒嘗試過的做法. 當然效果也未知. 透過政府協助入屋行竊行為,也就是教這些人怎麼入屋行竊比較好, 是一個過去沒嘗試過的做法,當然效果也未知…? : 4. 這是 協助放生成本 vs 環境破壞恢復成本, : 哪個可能比較昂貴的問題. 這是協助入屋行竊成本 vs 房屋破壞財物損失成本, 哪個可能比較昂貴的問題…? 這邏輯…唉。 正經點回:放生行為早被證實百害而無一利。對被放生的動物和放生所在地 的環境都是大害。 放生,和野生動物保育的野放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許多佛教界高僧大德也早已說明放生行為,只會助長對野生動物的捕捉和買賣, 根本違反愛護生命的本意。 根本解決之道是教育所有大眾放生的害處,禁絕放生。哪有還試著去教導如何 放生的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95.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88986926.A.025.html

03/08 23:32, , 1F
你的最後一段前後矛盾喔.
03/08 23:32, 1F
※ 編輯: Tomwalker (112.104.95.143), 03/09/2017 00:06:15

03/09 11:05, , 2F
樓上,我看不出來,求教@@
03/09 11:05, 2F
我有修了一下,讓文句更明白。 ※ 編輯: Tomwalker (111.250.62.130), 03/09/2017 11:11:50

03/09 12:59, , 3F
你要類比的話 應該是政府出錢讓這些人不要偷吧
03/09 12:59, 3F

03/09 13:00, , 4F
而且還別說真有因為怕人剪電線去賣
03/09 13:00, 4F

03/09 13:01, , 5F
商家乾脆付錢消災的
03/09 13:01,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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