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論死刑與隨機殺人犯─超越人權,更關乎共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摩納哥國土面積為2平方公里,人口35000人。
: : 為世界人口密度第一的國家,約為台灣的25倍。
: : 幾乎沒有任何的陸地天然資源,主要收入是觀光業。
: : 這個國家的謀殺犯罪率趨近於0。
: : 小國寡民,欠缺物資,對犯罪率有什麼影響?
: : 人民壓力大,應從社會制度去設法改善。
: : 只企圖透過死刑來威懾人民,大概是想把社會變成壓力鍋。
: 我查了一下摩納哥的資料:
: 他們的謀殺犯罪率在2005,2006,2007都是3.1,比日本高好幾倍...
: 後面趨近於0,是因為他們之後就沒再提供相關資料啦!!!!!
: 你舉城邦國家本身就是個問題,因為像這種小城邦,
: 只要發生一起殺人案件就會飆很高,反之只要沒發生殺人案就會趨近於零;
: 所以"不是很高,就是很低",舉城邦國家為例本身就是荒謬的論述了。
: : → elmotze: 嗯?? 閣下剛剛提到的新加坡就不是城邦國家??
: 新加坡有五百萬人啊。
3.1是每10萬人裡面會有3.1個。
以摩納哥的人口計算,3.1指的是1起謀殺犯罪。
閣下稱此為比日本高好幾倍,但是卻不提這比台灣低?
另外假如閣下非得再加上人口這個限制,香港雖然不是國家,
但因為地緣上的獨特性與相似性,可以作為一個比較的對象。
1995~1996年香港與新加坡的謀殺犯罪率差不多,
人口密度兩者相當,人口數也相去不遠。
香港鞭刑自1990年廢除,死刑自1993年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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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0.6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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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lmotze (210.240.64.37), 05/23/2016 13: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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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串文的標題叫 論死刑與隨機殺人犯
討論再犯率與死刑犯罪率都不算離題。
這幾篇文都用一句話來概括的話:
#1NGSl9_3 Sinreigensou 挪威的再犯率很低.
#1NGaDo6r jeanvanjohn 那是他們地廣人稀資源豐富.
#1NGdAslq elmotze 可是摩洛哥(應為摩納哥)一樣地狹人稠資源缺乏,
他們也不需要用死刑去威嚇民眾.
#1NGdN2Xt jeanvanjohn 摩洛哥(應為摩納哥)人太少了. 我是說新加坡那種幾百萬人的.
#1NGfQ1Lj elmotze 可是香港一樣地狹人稠資源缺乏又幾百萬人,
他們也不需要用死刑或鞭刑去威嚇民眾.
#1NGfQ1Lj jeanvanjohn 我說的是犯罪率, 不是謀殺犯罪率.
基本上jeanvanjohn的論點最大的問題在於,
一個國家的成功, 他將之簡單歸因為先天條件的優越,
完全忽視了這個國家的制度是否有成功之處.
這是一種嚴重的錯誤歸因.
所以我僅僅舉出兩個反例就可以推翻這個論點.
jeanvanjohn的回文也不讓我意外,
這位閣下果然只用挑語病的方式來試圖"證明"對方的論點有錯,
順便冷嘲熱諷一下.
卻忘了自己正在和對方用謀殺犯罪率討論中.
只要自認為挑出對方的語病或矛盾, 對方就是錯的, 自己就必然是對的.
自己的論點是否基於事實, 卻不是很在乎.
這種方法一點都不罕見, 就是小學生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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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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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的沒錯對吧. 尚市長討論的風格果然如上所述.
只著眼在文字層面的東西而忽略不利於自己論點的事實.
故意安排兩個錯字就可以讓他自我證明了.
而且屢試不爽. 不管是安排不影響結論的錯字,
或是不影響結論的錯誤數據, 他都會有所反應.
※ 編輯: elmotze (210.240.64.37), 05/26/2016 09: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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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