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葉宜津提案 18歲以下兒少可月領3千津貼
就個人之前參與推動托育相關政策所知, 嘗試說明部份問題之原因.
※ 引述《olctw (k.olc.tw)》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qFhOnV ]
: 作者: olctw (k.olc.tw)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Re: [新聞] 葉宜津提案 18歲以下兒少可月領3千津貼
: 時間: Sat Feb 27 09:24:37 2016
:
[以上恕刪]
: 我們的保母體系與托嬰機構其實缺乏足夠的公開資訊與查核記錄,我很難知道個別保母或
: 托嬰機構到底帶過多少孩子、過去是否有不良的查核記錄或者是否有超收的情況等,只能
: 透過口耳相傳或網路資訊打一個又一個的電話,有時候去了現場才發現環境有些老舊而作
: 罷。我也希望能夠獲得公共托嬰的機會,畢竟比較會按照規定來(像是超收問題等),但
: 看起來目前還是僧多粥少的情況。
先說明, 保母托育制度從2003年開始推, 到2008年才上路, 也就是,
這制度真正上路時, 剛好是馬政府接手. 本來花了5年達到各方共識
的制度, 又因政黨輪替, 延攬的相關政務馮燕委員偏右(盡可能把
所有福利制度私化), 及換了一個親kmt、搞不清楚此辦法(也不願
意搞清楚)的兒童局長張秀鴛(推動期間好不容易讓當時兒童局簡局
長了解進而支持這套制度), 而歷經多次的修改.
至於資訊公開透明部份, 這目前是有困難的, 不是資訊方面技術問題,
而是評鑑本身的問題, 這又分保母與幼兒園.
保母制度最早上路時, 要求要有證照, 要納入政府管理(包括其收費、
環境評估、定期訪查等), 這樣使用該系統之家長就能得到政府補助,
減輕家長負擔. 不過, 上路1-2年後發現, 就面臨合格保母不足的問題
(以前都是黑市). 而不足的理由, 當時被提出的有下列主要幾項:
1. 原來就已經執業的保母沒有誘因要去考照(畢竟補助是補助家長,
而且要接受政府管理);
2. 考照困難. 這點早在之前推保母制度時, 王育敏小姐及其兒福聯盟
等就一直在批評考照制度, 也不斷引一堆保母的說法等;
3. (當時)近7-8成家長是自己照顧或托父母照顧
基於這三個理由, 故放寬保母資格, 採登記制(受訓後即可登記執業).
當時馮委員甚至連管理制度都要一併裁撤(去除掉政府責任), 是許多
團體出來反對及一些立委們的協助才保住管理制度. 但隨著執政者的態
度、增加的保母量、一些保母與家長的態度(傾向私下與保母協議),
也造成管理上的難度, 也就是有時還會看到所謂合格保母出事的新聞(
而麻煩的是, 每次只要有這樣的新聞出現, 就有人會到處傳播, 又讓家長、
社會覺得合格好像也沒有比較有保障, 然後就惡性循環, 打擊公共制度).
這還是公共的部份.
至於市場部份, 也就是家長自行到處去找保母. 因為是市場, 故政府
無法規範保母的資格、身份等, 也就是連基本資料都沒有, 故若家長
自己要到市場找保母, 那就只能說, 家長須自己承擔風險.
至於幼兒園的部份, 台灣學界設計了相當嚴格的紙上評鑑制度, 不過,
這對營利幼兒園的規範有限. 因為營利, 所以多數幼兒園都想要節省
成本, 也很會躲避法規, 或做評鑑表面工夫(也就是, 相關單位來評
鑑當天, 營利幼兒園都照規矩走). 這也是為何不時也會看到合格或
評鑑甲等、優等的營利園出事的新聞.
: 我覺得健全與透明的托嬰制度會是提高生育率的關鍵,因為孩子剛出來的那段期間往往是
: 最混亂的時候,如果能夠有更多的配套機制協助新手父母度過這段期間,相信會有效提高
: 生育意願,畢竟生過一個孩子的再去生第二個的總是會容易些。我個人的立場寧可這筆預
: 算全部用在提高公共托嬰名額或加強托嬰服務提供者的管理,因為孩子能夠妥善安置後其
: 實兩夫妻就有餘裕去克服經濟上的難題。
托育公共化、減輕父母負擔是許多人努力的目標.
: 接著面臨的就是幼兒園,幼兒園的師生比是否合理應該有討論的空間,而幼教領域普遍的
: 低薪、高壓現象也是急待改變的問題,特別是私立的幼兒園,常常有著極高的人員流動率
: ,即使無法提高待遇也應該想辦法避免家長過多的想法去加諸在幼兒園的教學安排上,畢
: 竟滿滿的行程會讓孩子、老師與家長三方皆輸。我特別不喜歡那種兩歲孩子就有回家作業
: 的怪異現象,某些角度認為這是鼓勵親子互動的方式,但真的太早了吧?
: (可能自己過去就不愛回家作業這種東西)
營利幼兒園的管理, 從政府的角度來說, 有其難度, 上面已經說明.
不過, 目前有「非營利幼兒園」, 其教學理念應該比較符合原po的
期望.
: 進一步去看生活環境,其實選擇台南定居也就是希望孩子可以有比較多的空間去伸展,但
: 即便是台南在生活周遭都還是有許多不友善的地方,最讓人詬病的也就是缺乏人行空間,
: 經常必須要走到大馬路上跟車子競爭道路空間,在推著嬰兒車時感受會特別強烈。違建、
: 違停的情況嚴重,但行政單位想要動手管理時就會遇到民意代表出面制止,我其實蠻訝異
: 這個時代還看得到如此情況。
: from FB: https://www.facebook.com/k.olc.tw/posts/543862769120524
就之前個人所知, 台南的營利業者勢力很龐大..... 除非更多家長
站出來、串連要求提供公共托育環境, 否則台南市政府很難推動.
以上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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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0.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56581773.A.B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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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有出來呼籲:
「......中央及地方政府應通力合作,在居家保母登記制之上,
全面建立第二層保母遴選制度。
登記制,代表「低門檻」的從業資格。第二層遴選制度,則用
於建立「中門檻」的保母人才庫,主動為家長負起篩選之責--
包括篩選保母的托育履歷、家長評價、違規紀錄,幫托育家庭
把關,讓家長安心送托,不必在登記制裡『踩地雷』。」
(引自:http://cpaboom.blogspot.tw/2015/10/151021.html)
故麻煩父母們及朋友們看到, 能幫忙支持, 必要時幫忙連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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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lleyyc (1.162.40.143), 02/29/2016 23: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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