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政治犯不比音樂祭重要。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尚市長)時間8年前 (2015/08/16 00:13), 8年前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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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假如尚市長能以行動證明這是一個合理的標準,其批評才有理由。 以合理的標準來衡量嘛... 我們可以用一些先賢為例嗎? 我上面提到的家博教授,他在戒嚴時期就不斷致力於台灣的人權運動, 甚至還被南方朔誣陷成殺人魔,差點被國民黨政府給抓起來; 還有艾琳達也是,這些前輩都是明知台灣不民主, 卻仍然奮不顧身前來台灣爭取人權的人; 更有甚者,陳文成也是一樣的。 他明明可以待在美國,卻不惜回到台灣爭取民權,最後遭到國民黨殺害。 這些先賢都沒有待在安全的地方喊人權,而是親自走到最危險的地方, 挑戰最不公不義的政府; 那,你林昶佐呢? 只會待在台灣喊人權,你可有深入到不民主的地方,爭取你所謂的人權過? 連尚市長要幫你出機票食宿你都不肯,這算什麼人權鬥士? 所以e某人,你不要跟我談什麼"合理的標準", 跟上面這些人比起來,林昶佐根本就不及格還拿負分了,懂嗎? 說更白點,他根本不該等尚市長出機票錢,就該主動去爭取人權的, 結果他是人家出機票錢還不去,一聽到東京有音樂祭卻跑得比誰都勤快... 這種人不罵他,罵誰啊? p.s.: 不過說句老實話,我也是看破他的手腳,才敢一次把機票食宿全都拿出來, 因為我看准了他絕對不敢接受這種挑戰啦! 如果板上有林昶佐的朋友看到這篇的話,請轉告他, 我這筆機票食宿的錢隨時為他保留-- 如果他真有那個膽子去爭人權的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42.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9655227.A.F1F.html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210), 08/16/2015 00:16:15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210), 08/16/2015 00:20:40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210), 08/16/2015 00:22:08

08/16 06:36, , 1F
你可以先去查清楚陳文成命案的資料再來嘴嗎zzz
08/16 06:36, 1F
你可以先去研究一下法國在人權委員會幹了啥鳥事再來嘴。 那好,我們扣掉陳文成,家博還活著,用他當標準好不好????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210), 08/16/2015 07:09:47

08/16 18:49, , 2F
從去年到現在,我看你一直在質疑社運者主張和行為的矛盾
08/16 18:49, 2F
正是如此。 不把這些人虛偽的面貌全部揭發出來,社運界只會被這些蛀蟲給蛀蝕掉; 唯有把這些害蟲的真相全都攤在陽光下,社運才有發展空間, 要不然就只是再造幾個楊偉中出來罷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210), 08/16/2015 22: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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