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政治犯不比音樂祭重要。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假如尚市長能以行動證明這是一個合理的標準,其批評才有理由。
以合理的標準來衡量嘛...
我們可以用一些先賢為例嗎?
我上面提到的家博教授,他在戒嚴時期就不斷致力於台灣的人權運動,
甚至還被南方朔誣陷成殺人魔,差點被國民黨政府給抓起來;
還有艾琳達也是,這些前輩都是明知台灣不民主,
卻仍然奮不顧身前來台灣爭取人權的人;
更有甚者,陳文成也是一樣的。
他明明可以待在美國,卻不惜回到台灣爭取民權,最後遭到國民黨殺害。
這些先賢都沒有待在安全的地方喊人權,而是親自走到最危險的地方,
挑戰最不公不義的政府;
那,你林昶佐呢?
只會待在台灣喊人權,你可有深入到不民主的地方,爭取你所謂的人權過?
連尚市長要幫你出機票食宿你都不肯,這算什麼人權鬥士?
所以e某人,你不要跟我談什麼"合理的標準",
跟上面這些人比起來,林昶佐根本就不及格還拿負分了,懂嗎?
說更白點,他根本不該等尚市長出機票錢,就該主動去爭取人權的,
結果他是人家出機票錢還不去,一聽到東京有音樂祭卻跑得比誰都勤快...
這種人不罵他,罵誰啊?
p.s.: 不過說句老實話,我也是看破他的手腳,才敢一次把機票食宿全都拿出來,
因為我看准了他絕對不敢接受這種挑戰啦!
如果板上有林昶佐的朋友看到這篇的話,請轉告他,
我這筆機票食宿的錢隨時為他保留--
如果他真有那個膽子去爭人權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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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4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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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210), 08/16/2015 00:16:15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210), 08/16/2015 00:20:40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210), 08/16/2015 00: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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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6:3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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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去研究一下法國在人權委員會幹了啥鳥事再來嘴。
那好,我們扣掉陳文成,家博還活著,用他當標準好不好????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210), 08/16/2015 07: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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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8:49,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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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如此。
不把這些人虛偽的面貌全部揭發出來,社運界只會被這些蛀蟲給蛀蝕掉;
唯有把這些害蟲的真相全都攤在陽光下,社運才有發展空間,
要不然就只是再造幾個楊偉中出來罷了!
※ 編輯: jeanvanjohn (119.14.42.210), 08/16/2015 22: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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