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政治犯不比音樂祭重要。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On my way)時間10年前 (2015/08/15 23:50), 編輯推噓1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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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雙北的風災事件,柯文哲被批評的主要三個點是: 1. 無法在原水混濁的狀況下供應清澈的自來水。 2. 無法在數日內將倒伏的上萬顆路樹移走。 3. 颱風當日沒有整天待在災害應變中心。  其實仔細一看,1.2.在客觀條件上無法達成,  3.則是一開始就不存在的標準;從其中不難發現其悖理之處。  批評別人是很簡單的一件事情。  要求別人去抗議埃及軍政府之前,尚市長何不自己去做做看?  假如尚市長能以行動證明這是一個合理的標準,其批評才有理由。  否則就只不過是靠一個客觀上難以達成的標準來打嘴砲罷了。  更何況,尚市長是以什麼樣的立場去要求別人呢?  我說白一點好了。你是誰啊?為什麼你說話別人就要照做?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76.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39653806.A.364.html

08/15 23:59, , 1F
尚市長只是戳破某些人的偽善,於是招來了這些人的抨擊
08/15 23:59, 1F

08/16 00:14, , 2F
合理的標準: 家博。 這個標準夠了吧?
08/16 00:14, 2F

08/16 00:14, , 3F
(不要跟我說你不知道家博是誰啊!)
08/16 00:14, 3F

08/16 06:34, , 4F
戳破別人的偽善咧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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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6:35, , 5F
尚市長看來只是反廢死反到_______而已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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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8:26, , 6F
所以人家就不是聖人要工作也要吃飯, 這就叫偽善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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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8:30, , 7F
照這邏輯, 以後沒學鄭南榕自焚的人都沒資格出來抗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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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8:31, , 8F
記得之前妖西顧小孩就被幹翻掉。
08/16 08:31, 8F

08/16 09:30, , 9F
所以我才說以家博做標準,行不行?
08/16 09:30, 9F

08/16 09:30, , 10F
人家家博也要工作也要吃飯,同時也顧人權,這樣行嗎?
08/16 09:30, 10F

08/16 09:40, , 11F
所以你有這樣嘛?
08/16 09:40, 11F

08/16 10:17, , 12F
其實3我覺得還是待在救難中心的好...
08/16 10:17, 12F

08/16 10:33, , 13F
...懶得理某人了,就說我不是國際特赦組織分會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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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0:46, , 14F
尚市長國際特赦的分會長有的期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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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0:50, , 15F
我不會因為我想做的議題不是人家的焦點就生氣的。
08/16 10:50, 15F

08/16 11:11, , 16F
"國際特赦的分會長有的期待是?"
08/16 11:11, 16F

08/16 11:11, , 17F
對不起,這句話的文法我看不懂。
08/16 11:11, 17F

08/16 11:12, , 18F
不懂就可以不要回答阿,這是你的主觀判斷義務
08/16 11:12, 18F

08/16 11:22, , 19F
我只是說,有些人的國文文法或許該去補習了。
08/16 11:22,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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