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灣的主權到底屬於誰?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就是這樣)時間9年前 (2015/04/13 10:00), 9年前編輯推噓13(1305)
留言18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6/24 (看更多)

04/13 05:40,
蔡丁貴教授是很難得的人 很少人肯講真話
04/13 05:40

04/13 05:41,
不過大概能理解 應該沒幾個學者肯說出
04/13 05:41

04/13 05:41,
在台灣滯留的政府 根本沒法理主權
04/13 05:41

04/13 05:50,
這事情 直接超越體制外 有幾個人心臟受得了
04/13 05:50
  不可否認,   蔡教授確實是少數肯繼續呼喊真相的人。   但很遺憾的是,蔡教授只說出一半,因為他其實只知道一半。   而他之所以只知道一半,是因為當初引導他的蔡同榮前輩也只知道一半。   而因為他一知半解,   所以他不知道中華民國政府雖然沒有臺澎主權,   但中華民國因為得到同盟國委託代管臺澎,   所以有出現在臺澎,乃至於管理臺澎的正當理由。   同時也因為他一知半解,   所以他的救台解藥是「推翻中華民國流亡體制」。   但其實以中華民國跟台澎的關係,   要救台灣根本不需要「推翻中華民國」。   公投盟「推翻中華民國」的目標讓人聯想到的失序與混亂其實幫了不少倒忙。   而另一個突顯公投盟論述瑕疵的地方,   就是公投盟儘管主張「推翻中華民國」,   但另一方面卻又企圖以中華民國體制內的公投制度來處理住民自決問題。   這部分的混淆與自我矛盾從蔡同榮前輩當年推動公投時,   企圖在處理內政問題的公民投票制度中   納入處理國際法問題的住民自決時就已經種下。   其實就「住民自決」這個能真正解決台澎主權問題的行動來說   在取得中華民國實質執政權後「終止代管」   並「協助完成住民自決」及依據自決結果完成收尾工作後,   台澎法理地位問題其實就解決了。   換句話說,   不論在「住民自決程序」開始之前、進行過程中,乃至於結束之後,   中華民國各種維持社會正常運作的機制與功能都可以(也必須)發揮作用。  「台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所要走的建國之道,   是讓中華民國負起它原本應負起的國際法責任:   也就是「以受委託管理者的身分協助台澎住民完成住民自決程序」。   而這裡的住民自決程序,   當然不是依循處理中華民國國內問題的公投法,   而是要依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戰前殖民地自母國脫離後的模式來進行。   因為台澎進行的住民自決,   是要解決「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中放棄一切權利」之後所產生的問題,   而不是要處理「從中華民國分離」的問題。   台灣「住民自決」要走的路,   並不是蘇格蘭那條「從原主權國分離後建國」的分離獨立建國之路,   而是像韓國那條「在原主權國放棄之後自主建國」的自主建國之路。   當年,同盟國協助韓國擺脫日本,並為它安排好一條建國之路。   當年,同盟國協助台澎擺脫日本,但並沒有安排好接下來的路。   之後台灣究竟該怎麼走,   則要由台灣人以國際法上的住民自決(非中華民國的公投制度)來決定。  「台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要做的,   就是協助台灣人看清並走上這條路。 --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你亂搞,我打爆-立委熱線 (安卓)   ◎網址:http://ppt.cc/NLa0  ◎網址:http://ppt.cc/iPU0 bservers.監票者聯盟網站 bservers.監票者聯盟臉書社團 ◎網址:http://www.observers.tw ◎網址:http://ppt.cc/RNbw  發現公僕-您知道誰是您的公僕嗎?  臺灣選舉政治地圖    ◎網址:http://ppt.cc/tDc5 ◎網址:http://ppt.cc/Cyj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2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8890436.A.2D6.html

04/13 10:08, , 1F
住民自決能使外國認為這不是另一個前中國政府嗎
04/13 10:08, 1F
  可以,但要避免被認為是另一個前中國政府,   台澎住民必須認清楚中華民國政府與台澎之間真正的關係,   並讓「中華民國政府」繼續以「前中國政府」的身份在金馬存在。   其實,這也是台澎依國際法法理建國時,  「不必、不應該推翻中華民國,也不必、不能廢除中華民國憲法」的原因。   不必:中華民國並沒有台澎主權,      在法理層面台澎沒有從中華民國獨立的問題。      中華民國存在與否不影響台澎循住民自決建立主權國家。      中華民國憲法存在與否當然也不影響在台澎建立的新國家制憲。   不該:為了避免台澎依國際法建立的新國家被認定是前中國政府,      中華民國必須在台澎依國際法法理建國之後,      繼續以「前中國政府」的身份存在於屬於中國領土的金馬。  如果將中華民國政府推翻,      台澎住民的「建國」可能會被誤認是前中華民國國民的「建政」,      從而被迫面對「概括承受中華民國原有一切法理地位」的問題。   不能:在國際法法理上,台澎住民並非中華民國國民,      而是基於方便中華民國這個代管機關處理代管事務上的需要,      而「被當成中華民國國民看待」。  因此,      法理上並非中華民國國民的台澎住民不能廢除中華民國憲法。      如果真這麼做了,      台澎住民「建國」就會變成跟中國共產黨在 1949 年所做的事一樣,      變質為「原中華民國國民推翻中華民國政府建立新政府」,      從而必須面對概括承受中華民國原有一切法理地位的問題。   所以,台澎住民若想建立一個乾乾淨淨的新國家,      真的不必推翻中華民國政府,      在政務、財物交接等收尾工作完成後,      讓它繼續存在於金馬就好了。

04/13 10:30, , 2F
04/13 10:30, 2F
※ 編輯: TheRock (59.125.43.48), 04/13/2015 11:58:42

04/13 12:10, , 3F
學到很多
04/13 12:10, 3F

04/13 12:24, , 4F
借轉八卦
04/13 12:24, 4F
qwop8765: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4/13 12:25

04/13 13:10, , 5F
good answer !
04/13 13:10, 5F

04/13 13:20, , 6F
住民自決,不投票嗎?
04/13 13:20, 6F

04/13 13:49, , 7F
04/13 13:49, 7F

04/13 15:05, , 8F
推!感謝分享
04/13 15:05, 8F

04/13 17:39, , 9F
建議還是從55憲草說起,軍閥就是軍閥,憑啥當國家代表人?
04/13 17:39, 9F

04/13 17:40, , 10F
炎黃子孫也要拿掉! 說[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更是胡說八道!
04/13 17:40, 10F

04/13 17:52, , 11F
從來就沒有安穩的大中國、從來就沒有一塊固定土地的中國
04/13 17:52, 11F

04/13 17:52, , 12F
與其這樣,不如保持分權、分散式、或聯邦式最好...
04/13 17:52, 12F

04/13 21:46, , 13F
請問大大 #1L7-NRt4 (Warfare) 這個論述是完整的嗎?
04/13 21:46, 13F

04/14 05:58, , 14F
堅持一個大中國?就是仍帶有皇帝餘毒思想!根本沒走開巢臼
04/14 05:58, 14F

04/15 13:49, , 15F
04/15 13:49, 15F

04/15 20:50, , 16F
沒錯
04/15 20:50, 16F

04/15 22:45, , 17F
04/15 22:45, 17F

04/21 15:58, , 18F
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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