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罷免門檻改成怎樣才合理的八卦?
※ 引述《Lionfan (Will power)》之銘言:
: 這是極度不合理
: 降低門檻或完全不設門檻 會被質疑罷免投票不具代表性
: 因此我提出雙門檻 1. 反對票>=15%
: 2. 投票率達50% 簡單多數決
: 若反對票不到15% 仍採簡單多數! 那勢必罷免過關(因為贊成一定有15%)
: 若反對票達15% 則投票率一定有30% 那此次投票多少具代表性
: 反對票要贏一定要動員! 不能什麼事都不做
: 若35:15 相信大家會認為有代表性 即便贊成只有35
: 若34:15 那也只好摸摸鼻子
幾個參考指標
1. 被罷免人上次得票數
2. 歷年實際投票數
要避免的事情
盡量對支持或反對者公平 => 現制要求支持罷免者出門投票
反對罷免者只要不出門就好
因為反對罷免者都不出門
50%都是贊成者也過半了
有夠蠢的門檻 ~.~
其實如果參考美國的制度
要投票需要向有關單位事前完成投票意願登記
拿到台灣就是以歷年投票率取代選舉人數
假設一區是三十萬個選舉人 歷年平均投票率是七成
表示當選人只要十萬五千票就過半
這樣把門檻定在十萬五千人
就算反對罷免者都不出來投票
也要有十萬五千人出來投贊成票 罷免才算成立
簡單算一下 投票率八成 門檻降為四成 十二萬票
七成 門檻降為三成五 十萬五千票
六成 門檻降為三成 九萬票
而這邊的門檻 是贊成票數 當然贊成大於反對是一定要的
回過頭來馬後炮這次罷免
已結果論來說 是失敗的罷免
七萬多票無論門檻如何降低 都不應該去罷免一個得票十一萬多當選的立委
但如果門檻降低 是否結果就會有所不同
假設的問題 就沒有再去深究的意義了 雖然我們知道是一定有的
畢竟有一定比例的人 是不會浪費時間去做他們認為不可能達成的事情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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