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在陸台商無需繳稅給台灣了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一直走)時間9年前 (2015/01/10 12:4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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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2 點旁邊可以看舊條文 我大致看一下,21條好像沒有變動 但是字很多沒細看 有人稅法比較熟可以說明一下嗎? ※ 引述《ypp32222 (真。皇民後裔)》之銘言: : http://goo.gl/IV68YT : 前幾天看到這個行政院的修正條文真的覺得太可怕了 : 103年12月11日公告的院臺法字第1030155687號令其中第21條第三項第一款 : : [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課稅之第三地區公司或事業之投資收益, : 指第三地區公司或事業分配之投資收益金額, : 無須另行計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合併課稅。] : : 是基於"一地不兩稅"的理由,等於間接承認兩岸的"國內"關係, : 此修正也等於鼓勵台灣企業多加至中國地區投資, : 反正投資的獲利所得稅不用繳回台灣, : 根本就是掏空台灣! : 之前連D叫13不要買韓貨,我覺得很有道理,因為買了100元的韓國貨會有5元交給韓國政 : 府,讓韓國更有錢去發展他們的企業,結果台灣企業投注資金到中國賺到的錢居然一毛錢 : 都不用繳回來!政府一直拿不簽服貿貨貿會輸給韓國,結果政府自己才是造成台灣企業被 : 掏空、沒有資金的元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5.206.84.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20865381.A.3C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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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什摩地方有大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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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iAzbF6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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