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選舉] 這個選罷法規定滿怪的。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選罷法規定過晚上12點後就不能再有競選宣傳行為,
: 我一直覺得這條法律是有問題的。怎樣算是競選宣傳行為?
: 抨擊市政府行政不公立算不算? 會不會有點違反比例原則了?
: 而且這樣前一天的造勢活動就變得十分重要,
: 因為隔天新聞仍然能報導, 現在還有業配, 十分不公平。
: 這個法律當初制定時, 民智還未開, 所以有很多限制可以理解,
: 但是否也跟不上時代了? 我想應該要檢討了。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15081497.A.AF9.html
我想等中選會有辦法解釋這整本內容再說吧
這跟民智未開有甚麼關係?
玩到現在我也還是覺得台灣民智未開阿 精神錯亂到這種程度...
投票所固票專案開始整頁都公然違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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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7222998.A.3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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