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蘭嶼潮間帶測得核汙染-台電回應
看板PublicIssue作者hamasakiayu (ayumi)時間11年前 (2014/10/21 00:23)推噓18(19推 1噓 168→)留言188則, 7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雖然不知道能不能說服k大
不過既然有提到這個部分,就當是雙方平衡資料吧
蘭嶼地區環境輻射偵測結果確認符合安全標準
http://www.aec.gov.tw/newsdetail/headline/2654.html
蘭嶼地區環境輻射偵測結果確認符合安全標準
有關「蘭嶼環境輻射檢測微量放射物質增加」乙事,原能會已完成審查台電公司所提出之
「蘭嶼貯存場環測試樣測得微量核種檢討報告」,確認環測試樣「底泥」之放射性活度值
遠低於法規限值,其對應之民眾輻射劑量僅為標準值之千分之ㄧ,不會影響地方民眾之健
康安全,請民眾安心。
臺電公司委託中央研究院學者於蘭嶼貯存場南端潮間帶所收集之樣品,在100年偵測到微
量銫137及鈷60。研判可能在檢整重裝作業時,因微量粉塵飄落場區內,並受雨水沖刷帶
出後累積於潮間帶所致,另有部分原因是過去國際核試爆落塵累積所造成。
雖然微量放射性物質符合安全規定,但原能會仍非常重視,要求台電公司提出檢討報告。
原能會於完成台電公司檢討報告之審查後,要求台電公司應再強化蘭嶼環境偵測作業,並
將偵測資訊公開。原能會之管制要求事項如下:
1.台電公司應切實執行檢討報告所述之改進措施,包括:
(1)加強檢視貯存場區雨水道過濾網頻次。
(2)加強貯存場內復原工作管理及輻射防護措施。
2.台電公司應彙整歷年蘭嶼環境輻射偵測結果,並公開於台電公司相關網頁。
3.台電公司應儘速執行蘭嶼地區特別環測作業,讓民眾瞭解環境輻射現況。
4.台電公司應彙整以往蘭嶼地區民眾參與全身計測之結果,並擴大實施此項民眾全身計測
活動。
5.建議台電公司規劃辦理蘭嶼地區流行病學調查研究。
上述第3項之蘭嶼地區特別環測作業,台電公司已於2月初在蘭嶼地區的六個部落完成取樣
,試樣種類包括飲水樣、芋頭、土樣,所有試樣除由台電公司所屬放射試驗室計測外,另
送交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平行計測分析。根據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及台電公司放射試驗室
分別計測的結果,顯示水樣與芋頭樣品均低於儀器最低可測值,土樣中之銫137與歷年環
境偵測結果相當,與台灣本島其他地區所測結果亦無顯著差異,均在環境背景的變動範圍
內。
由於蘭嶼貯存場已完成檢整重裝作業,恢復以往靜態貯存模式,原能會將嚴格監督台電公
司切實做好安全營運工作。在加強環境監測方面,原能會所屬輻射偵測中心24小時即時監
測蘭嶼地區的輻射劑量率,並定期執行蘭嶼地區環境樣品取樣計測。詳細的數據及偵測報
告均公開於原能會網站,落實資訊公開,敬請民眾參閱。
至於台電蘭嶼核廢料破桶問題
台電公司「蘭嶼貯存場檢整重裝作業」之說明
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67136
節錄部分
有關今(7)日週刊報導「蘭嶼核廢料場核安失控」,內文多與事實不符,所附照片均屬作
業過程中或尚未完成檢整之廢棄物桶狀況,因媒體不明工作全貌且未向台電完整求證,致
造成誤解,台電特說明如下:
台電公司蘭嶼貯存場依行政院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制辦法」之規定,自96年12月開始進
行廢棄物桶之檢整重裝計畫,作業過程均依核准計畫書執行,並依三級品管制度進行查驗
,另由主管機關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派員查核,所有記錄均存檔在案。
檢整重裝作業已於去(100)年11月全數完成,所有廢棄物桶均已完成檢整重裝並回貯於貯
存溝內 (請參閱附圖),貯存溝亦經全面檢查並做防漏維修,廢棄物桶之貯存安全無虞。
中間是潮汐帶汙泥部分,如前文
檢整作業期間,依輻防法規定於管制站執行進出場人員管制作業及劑量登錄,經查未有人
員因作業地點劑量高而不帶劑量佩章作業之狀況,現場除承包商領班外,亦有台電公司及
所屬之檢驗員駐在現場監工,台電公司保健物理人員亦會抽查,如有異常馬上指正。檢整
作業期間場區之輻射劑量約為0.1至2.65微西弗,並非報導之2.5至3.5毫西弗。另刊載照
片「檢整工人未著防護衣、未戴面罩…處理中心門戶大開,輻射粉塵四散」,除鏽補漆桶
作業完成後,表面已無污染,會移至品管出桶區,在該區之工作人員作業時無須穿防護衣
及面罩。
台電公司目前正積極辦理「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選址及興建作業,俟完成後即可
進行廢棄物遷移及蘭嶼貯存場復原。此期間台電將會持續加強檢整作業後之場區復原、環
境管理及輻防管制措施,確保環境安全與居民健康。
在101年的第119次放射性物料管制會議紀錄中
http://www.aec.gov.tw/webpage/control/waste/files/index_08_101-2.pdf
議案第614項:
請台電公司考量辦理蘭嶼貯存場地方民眾健康相關之研究與調查,以實際統計分析之數
據,說明貯存場運轉的安全現況,以紓解各界的疑慮。
其決議為:
請台電公司洽商衛生主管機關進行蘭嶼地區流行病學調查之可行性。
台電回覆說會搞,沒得追蹤不清楚
可能還要查後面的放射性物料管制會議吧@@
議案第620項:
說要台電搞蘭嶼附近海域生態調查計畫
台電說放射性物質調查已經完成
放在「http://www.taipower.com.tw」/電力與生活/環保工作成果/核能發電環境保護/南部核能發電廠附近海域
之生態調查(包括蘭嶼貯存場附近海域之生態調查)之網頁下。
(不過我粗略翻一下好像沒看到的說)
海域生態調查則委託中山大學進行
於101年4月30日去函台東縣政府蘭嶼鄉公所了
議案第627項:
說蘭嶼的核廢料桶爛一堆
台電答覆
蘭嶼貯存場於完成檢整廢棄物桶之回貯後即全力進行壕溝之維護與防漏作業,因此壕溝之
滲水量自 99 年之 73.36 立方公尺降為 100 年之47.07 立方公尺,本年度至 5 月底止
僅滲入 7.059 立方公尺績效卓著,惟仍將持續努力改善。
壕溝「側邊」膠膜雖有部分有些微開口,但於蓋板接縫處均能維持其密封性,不致有滲
水之虞,鑑於外界不斷提高之品質要求,已使用矽膠及防水膠予以處理改善完成,並將持
續加強巡視,保持密封良好狀況。另部分蓋板側邊水泥因於檢整作業期間啟、閉吊掛時碰
撞影響而脫落,導致內部鋼筋有裸露、鏽蝕現象,但不影響使用功能,已以防水膠塗抹,
以防止鋼筋進一步鏽蝕,目前已全面檢查並處理完成。
最後再度平衡一次
蘭嶼核廢料案調查報告-上網版.pd
http://ppt.cc/AXmO
調查委員黃煌雄覺得台電處理有問題,而蘭嶼人健康並沒有實證保障
以上資料我沒有很仔細看,因為明天還要上班
先提供給k大你參考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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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31.108.7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3822217.A.CC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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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明白跟你說有測到,然後低於標準不會對人體環境造成危害請安心
要不然隱含啥?
不如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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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評論是極端不負責任的
尤其是當你所引述拿來質疑台電的資料
還是台電委託中山大學所進行的
僅相信對方發現核種,卻不相信對方所作的結論
跟斷章取義有甚麼差別
不如你也跟反核團體申請筆經費
在蘭嶼實地進行六年以上的長期調查
或許我會比較信任你所謂假資料的說法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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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台電委託蘭嶼核廢、核三廠研究資料by中研院扈治安
放射物質調查
http://ppt.cc/onT9
這個應該是調查資料的原文吧
張武修先生的質疑應是在此資料之基礎上(另外據說有日本學者也來測)
但我找不到日籍學者相關資料,也不確定是不是就是測量儀器沒校正的那個
先持保留態度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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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你連結內的資料
原能會《蘭嶼貯存場檢整重裝作業 相關缺失之調查報告 》
其中關於各項缺失結論的部分:
在人員作業方面,下壕溝工作人員均穿著送氣式輻防衣物後處理廢棄物,並無違反輻射防
護安全規定。
此部份符合工作計畫書的規定程序作業,並非未做任何處理就直接將桶回貯。
發現該帆布被風掀起之缺失情形,雖於現場立即改善並固定帆布,但卻未依檢整作業之規
定程序填寫「不符合報告」或「施工改善通知」,亦未要求承包商注意改善以防再發生類
似缺失,未能善盡第二級品保之職責
查閱檢整重裝作業四年期間,工作人員輻射劑量紀錄及全身污染計測結果,以及體格與健
康檢查紀錄等資料,確認工作人員輻射劑量均符合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
蘭嶼地區環境輻射監測與居民之全身計測
1. 有關蘭嶼貯存場執行檢整重裝作業期間之環境輻射,經查閱
﹙1﹚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貯存場檢整重裝作業 相關缺失之調查報告》
﹙2﹚台電公司放射試驗室
﹙3﹚中研院扈治安實驗室﹙執行中山大學調查計畫﹚
﹙4﹚清大原子科學中心
等機關(構)之環境輻射監測結果,雖曾於貯存場排水口附近檢測出微量放射性核種,但均
遠低於環境調查基準值,尚無污染環境的情形。綜合比對蘭嶼地區、台東地區監測結果與
歷年(96-100 年)蘭嶼地區環境輻射監測紀錄,顯示蘭嶼地區環境輻射屬正常背景輻射變
動範圍。
2. 蘭嶼地區民眾之最大輻射劑量小於每年 0.001 毫西弗,遠低於法規劑量限值每年 1
毫西弗;而台電公司安排蘭嶼鄉民進行全身計測的結果,亦未發現鄉民有任何體內污染
情形。
結語
原能會於蘭嶼貯存場執行廢棄物桶檢整重裝作業的四年期間,多次派員執行安全檢查,
共開立 45 件注意改進事項及 4 件違規事項,其中也包括廢棄物取桶作業污染區之負
壓控制及輻射防護作業等缺失事項,均要求台電公司進行改善。
檢整重裝作業期間,100 年 6 月中旬於小型遮蔽物件取桶時,現場工作未能嚴格依照程
序書進行,致帆布被風掀起而影響遮蔽效果,顯示第一、二級品保作業缺失,原能會將開
立四級違規處分,並要求台電公司切實改進,並檢討品保缺失之責任。
四年檢整重裝作業期間,根據四個機關(構)執行蘭嶼地區之環境輻射監測結果,均在正常
背景輻射變動範圍內,雖於貯存場排水口附近檢測出微量人工放射性核種,但仍遠低於環
境調查基準值,並無污染環境的情形。 而在工作人員輻射劑量及民眾輻射劑量方面,也
確認均符合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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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原能會其實說得滿詳細的了
測得核種,理由:
1.有可能檢整漏出
2.福島核災
3.國際原爆測試
改進方法:
1.檢整缺失問題,已提相關作法
2.福島核災,沒說,不過我看只能求神拜佛請國外的核電廠不要出事
3.國際原爆測試,也沒說,積極反對核武囉
但不論理由如何,測得的劑量低於國家標準
對蘭嶼當地人進行過健檢,也沒有甚麼異常狀況
至於張先生所說底泥跟表層之差別
我有試著找相關規定
好像沒有看到是否採表層法規來看,就超過標準
對此,我持保留態度
當然
如果有大規模的病理調查證明蘭嶼居民有特殊之病變狀況
那恐怕低放處置場受人懷疑也屬自然
不過所幸目前尚無這種調查報告出現
我們也不能排除所謂台電+學者黑心作假報告的可能性,即台電不可信
那麼或者反核的朋友不如拿些錢去投入這樣的研究計畫
至少大家還可以在科學的平台之上
就所觀察到的事實來做討論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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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內容我也必須承認我也是一知半解
在板上也不是沒被人打臉過
大家把東西拿出來討論
即便不能達成共識
至少也可以看看對方的資料,稍微平衡一下
※ 編輯: hamasakiayu (61.31.108.73), 10/21/2014 10: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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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有道理的
印象中在觀看資料的同時有看到有人拿福島20KM處輻射量對應比較
說福島那時都撤離光了
台灣居然沒有作為
就這個標準來看,或許應該設管制區
然而我們也必須清楚一點
現在福島的管制區範圍不是20KM
20KM-2KM中的居民多數已經回到家園去了
即管制區的範圍是隨環境值變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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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環境的標準值是多少需要設警示區或管制區?
跟已測到的數值比是否超標了
這部分沒研究,如果你能分享資料我會很感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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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補一下 法規名稱: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
原文網址 http://ppt.cc/AN-7
不過並沒有明文規定達多少才算是管制範圍
至於安全值的問題
當然會依據個人體質不同而有所影響
是抓一個平均值的
事實上未達標準值發現有異常升高情況
就進行進一步的監控了
也並非甚麼739還在安全值內,就完全不作為的情況
且肇因是由核廢料設施外洩
還是福島核災亂飄亂噴到台灣的結果我們都不能確定
核廢料設施缺失問題已經改進
類似福島的狀況我們無能控制他國如何
重點發現的問題在計畫中也有看到降低的情況
是因為改進後造成降低
還是因為時間因素自然降低我們也不清楚就是了
(是要說台電好運嗎?剛好遇到個福島核災可以卸責)
或者你可以寄信台電/原能會信箱
詢問發現核種的地區是否有設為管制區
如果沒有設,請問原因為何
可能會比較容易得到較為靠近核心的答案
回覆民眾問題,本就是他們的義務
也期待你詢問後可以分享一下對方的回覆
另外,如果你這麼在意所謂標準值是否安全
或許可以參照國外的標準
別人所制定的劑量達多少較危險
我國所制定的劑量是否有過低的問題
若非要零檢出不可
那滿地加工食品,其實我們連閃的閃不掉
種植或畜養的動植物也有大量的人工產品含在其中
而自然界也會有環境輻射存在,很難避免
只能說請你多包涵
誰叫我們活在科學昌明時代
而不是茹毛飲血,不需擔心空氣汙染,放射能亂飄的時代囉
而且重點是,我們也回不去了
就算我們不搞,日本中國出事我們一樣遭殃
我們能做的就是在科學標準容許範圍之內過生活
但你還是可以表達你反對的立場
這也是為啥火力發電廠的污染排放量低於標準
附近居民依然是反對抗議的原因
※ 編輯: hamasakiayu (61.31.108.73), 10/21/2014 12: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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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很重要的一點是查的是底泥
如果在食物中驗出,那處理自然不同
我想這應該很好區分
又我們在底泥中發現低於740的數值
在此汙泥附近的動植物是否會高於這個數值
在調查之前,我們不得而知,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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