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陪審團制度的討論
※ 引述《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之銘言:
: 請教lamda閣下:
: 為何你可以無視板規的範例以及以往的規範自由心證?
: 為何板友在9月21日的申訴案你到今天才上組務回覆?
: 是否因為經老夫提醒,板友可以看見該文進而對閣下造成壓力後決定回文?
沒錯阿 雖然已經打完了但還想潤稿拖著拖著就沒發了
剛好你又一次提醒我 所以想到還沒發就一起處理一下
: 根據新群組規,小組長、板工超過7日沒有回覆就是警告一支,
OK
: 老夫在申訴案提出時就一再告訴閣下要前往回覆,
: 為何閣下罔顧板友權益,無動於衷?
忙著打逐字稿吧
: 板友來信告知在下,有板友寄信給閣下,
: 而閣下回信要該為板友不要再寄站內信給閣下,
: 因為閣下視與板友溝通的過程是一種騷擾,請問是否屬實?
去組務討論吧 還有他那時候寫信討論我以私人身分他板的文章
我真的感覺到被騷擾 好吧我承認那時候是我太嫩了點
: 在下不留戀權力,亦無意與閣下鬥爭,但在自責不能維護板友權益與
我尊重你是這個板的創始人 我也無意與你爭吵 我更無意與你鬥爭
我話就說到這裡
: 板規一致性的情況下老夫深感失職,因此請辭原本希望閣下可以深刻反省。
: 但現今狀況並無好轉,依舊可以看到閣下處理違規不能使板友心服口服,
還好吧 有意見到組務申訴也可以 記警告要懲處也OK
我尊重板友申訴的權利
高靈說 允許形式發展他自己 不一定要怎樣怎樣才能這樣那樣
盡人事 聽天命 不論你人在哪理處理什麼事情
也都只能以這六個字做為最高指導原則
不管未來發生什麼事 我還是會繼續屢行知識分子的義務,繼續關注公共議題
: 今日判決荒腔走板,老夫深感痛心,望閣下好自為之。
感謝閣下的指教
: 陪審團制無論在效率,配套,以及陪審員遴選上均屬窒礙難行,
: 老夫堅決反對陪審團制,能有效率地執行板規,減少心證,
: 標準統一才是唯一能夠服人的管理方式。
我還是認為只有電腦才能有絕對的統一標準
我只能盡我最大的人事 去做到我認知中的客觀
話說我覺得陪審團倒沒那麼窒礙難行
俗話說要做你會找到一個方法,不做你會找到一個藉口
心隨境轉是凡夫 心能轉境是如來
難行能行 我想這才是公民運動能否成功的關鍵
: 在下沒有在第一時間點出管理問題告訴諸位板友,姑息縱容
: 導致板風如此,老夫實難卸責,在此向諸位板友道歉。
: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敬上
恩恩...... 其實沒有人怪你 要怪就怪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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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42.197.23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3791840.A.683.html
※ 編輯: lamda (49.242.197.236), 10/20/2014 15:58:28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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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主張過去判決說人唐湘龍因此被認定侮辱成立的那個case
這麼說我認為有道理,我那時候倒是沒想到過去這個案例
這樣吧 就像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之間的做法一樣
如果地方法院有違反判例 那上訴到高等法院被駁回也是很正常的
那高等法院如何組成?我建議1是由版上遴選出陪審團 2是上訴到組務
但走1的路線就跟陪審團制沒什麼不一樣了 走2就是目前的制度
另外還有個問題是我們做的判決是否能夠做為未來的判例?
這有時候我也不敢太有自信 我只能說我自己的判決作為我自己的判例這沒問題
但如果要未來的板主承接我的心證以做為判決的準則,這就有很大討論空間,
事實上,最高法院也曾作出更改自己判例的判決
所以,判例也存在有改變的可能與必要
當然 誰來決定是否有這個必要?這又回到心證裁量的問題上
說了半天 我制式的說法還是請你去申訴
但我個人能力所及範圍內 願意成立陪審團並以陪審團意見為我心證修改的依據
※ 編輯: lamda (49.242.197.236), 10/20/2014 16: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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