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原來統派也分為兩派,今天終於見識到了
: → bugbook : 剛無聊在維基翻到五五憲草的內容,在第四條中就有講 09/30 00:56
: → bugbook : 到「固有疆域」,但之後修改的版本就移除相關地名: 09/30 00:57
: → bugbook : http://ppt.cc/uZ4A 09/30 00:57
這邊提到的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領土)條文:
「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有網友在推文中也有提到大法官釋憲時 認為這是政治問題所以非司法所能解釋的
但這條憲法背後的意義 經我的憲法老師所說明的是
「中華民國的領土是由以全體國民的共識為準,而國民大會代表的是民意」
(雖然現在沒有在選國大代表了 只有之前還有為了修憲而產生的任務型國代)
意即:只要全體國民對領土具有高度的共識,
便可以透過修憲等手段加以確定。
也就是住民自決。
簡單來講,台灣人民必須要對這塊土塊有足夠程度的認同,才能解決領土的問題。
其實說要「台獨」公投 在目前的台灣還是有一定的難度
再看到最近習馬兩人隔空唱著意圖統一的大戲 台灣人是不是該轉個方式訂個公投題目:
「你是否同意中華民國執政當局五十年內不得與中國討論統一議題」
私以為進可攻 退可守啊XD
另外,這篇新聞http://ppt.cc/a2Ec
『桂宏誠:國民黨支持未來兩岸走向統一』
「國民黨大陸事務部主任桂宏誠25日在文化大學參加“2014年兩岸建立互信 與換位思考”
學術研討會時表示,國民黨支持未來兩岸走向統一,1991年開始的多次“修憲",以及“
憲法”增修條文,都是為了統一前的需要而做的準備工作。」
這種言論是不是已經可以適用刑法104條了?
唉,台灣人啊,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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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244.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2047524.A.0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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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文章中引用的是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 該條文也沒有寫明領土為秋海棠或台灣不是嗎?
中華民國政權據有台澎金馬已是即定事實
如果我們就目前的憲法條文來看 就是改變領土需要經過全體國民同意之意
(國民大會在這邊應看作「民意」)
此外憲法增修條文把更改領土的權限給予立法委員(憲法第4條第5款)
當然如果是從「中華民國非法據有台澎地區」的觀點來看
中華民國憲法自然是廢紙一疊 但這就不在我所要討論的議題之內了
※ 編輯: CALLING (59.115.244.1), 09/30/2014 11: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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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LLING (59.115.244.1), 09/30/2014 11: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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