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日本法輪功學員遭襲擊 警察執法陸客求饒
看板PublicIssue作者eocforever (保持平靜還真不容易)時間11年前 (2014/09/21 13:11)推噓19(20推 1噓 22→)留言43則, 23人參與討論串1/5 (看更多)
反觀台灣:
台北市女警說:我的上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http://ppt.cc/FR6v
中國官員偷竊不起訴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394057
---
日本法輪功學員遭襲擊 警察執法陸客求饒
【記者洪峰日本東京報道】 9月8日上午9點,在日本東京著名的淺草寺景點,一名來自中
國的男士,從觀光巴士下車後突然出手公然暴力毆打在景點講述法輪功真相的法輪功學員
,並蠻橫地揚言,即使報警也不怕。但當警察趕到現場查明原委後,露出驚慌神色,連聲
認錯,懇請饒恕。
法輪功學員突然遭襲擊
受害人是一名叫王寧的女法輪功學員,她長期在日本東京的淺草寺景點附近向大陸遊客發
法輪功真相傳單。據王寧夫婦說,他倆在給從大巴下來的中國遊客發真相傳單的時候,從
車裡下來一名男士突然對著王寧胸部就是一拳,並打掉了她手中的法輪功真相展板。王寧
的丈夫見狀後立即打電話報警。
那名肇事打人的男士見報警,在一旁氣勢洶洶不停地謾罵。在場的另一名大陸男子聲稱是
新華社的記者,說:「我是新華社記者,你們報警能怎麼樣?」在場的法輪功學員說:「
你是新華社的記者,在中國你可以亂來,但這裏是民主法制國家。」導遊仗著人多勢眾,
放肆地說:「報警也白報警,我們有35個觀光客都會為我們說話,不會為你說話的。」
女導遊誣告劇當場被戳穿
但是在場的法輪功學員沒有理會這些,繼續打電話報警。這時,女導遊突然上前抓住王寧
丈夫的胳膊靠近其胸部,眾目睽睽之下誣衊說王寧丈夫打她,還讓大陸遊客拍照,同時還
大聲高叫:「你們法輪功不是講忍嗎,你們忍唄。」甚至還有一人威脅王寧丈夫說:「搞
死你。」
幾分鐘後,10多名警察趕到現場調查,肇事打人者惡人先告狀,誣告王寧丈夫打導遊,一
個勁地叫警察看剛才拍的誣告照片。但辦案警察很冷靜,並沒有聽肇事打人者的一面之詞
,而是詳細地詢問雙方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最終弄清楚了打人事件的原委,肇事打人者
的誣告劇當場被戳穿。
警察追究 肇事打人者驚慌認錯道歉
面對日本警察的執法態度,在場的導遊和大陸遊客紛紛露出震驚的神情。剛才還囂張十足
的肇事打人者突然變得驚慌、害怕起來了。他抱著王寧的肩,口裡直說:「對不起!對不
起!我真的是做錯了。」一個勁地認錯道歉,懇請得到原諒。
警察見狀後,徵求王寧和她丈夫的意見:是讓肇事打人者接受法律的制裁,還是接收道歉
後就此了結。王寧丈夫考慮到導遊在日本工作,決定給他機會,王寧也考慮到對方也是中
國同胞。於是對已經嚇得驚慌失措的肇事打人者說,同意接受他的道歉,希望他改過。
2名導遊及35位大陸遊客因參與誣告、起哄,警察要求他們出示護照,逐個審視了他們的
護照,最後了結了這樁打人事件。
事後,王寧表示,以前在景點給中國遊客發真相資料時,也遇到過受中共洗腦很深,不了
解真相,態度不好的中國遊客,我理解他們是被中共的造謠所蒙蔽變成這樣的,所以也不
會太計較,但這次肇事者的行為也太惡劣、囂張了。不僅打人,還光天化日之下把在中國
那套誣告等惡劣行為搬到國外來了。所以決定報警。
王寧還說:「我們在景點發法輪功真相資料都是得到日本警察許可的,多年來日本警察都
非常了解法輪功的真相,知道法輪功學員秉承『真、善、忍』做人,10多年來在日本各地
的景點講真相從來沒有發生法輪功學員打人的事情。」「希望中國遊客出來不僅是遊覽異
國風情,也應該了解一下這些國家的人權和法制,更應該了解一下被中共封鎖的真相。」
淺草寺是東京著名的景點,其周邊充滿了昭和時代的日本傳統生活氣息,每天都吸引了大
量的外國遊客和日本人來參觀,也是中國旅遊團來日觀光必到的一處景點。
http://www.epochtimes.com.tw/n103025
--
「我們(中國人)的醜陋,是在於我們不知道自己的醜陋。」
柏楊-醜陋的中國人
------------------------------------------------------------------------------
中國人的傳統美德,就是見死不救、落井下石、牆倒眾人推。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cG5DLNZAHQ&feature=relmf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224.25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1276272.A.78D.html
推
09/21 13:12, , 1F
09/21 13:12, 1F
→
09/21 13:17, , 2F
09/21 13:17, 2F
→
09/21 13:18, , 3F
09/21 13:18, 3F
→
09/21 13:18, , 4F
09/21 13:18, 4F
推
09/21 13:19, , 5F
09/21 13:19, 5F
→
09/21 13:20, , 6F
09/21 13:20, 6F
→
09/21 13:21, , 7F
09/21 13:21, 7F
→
09/21 13:21, , 8F
09/21 13:21, 8F
→
09/21 13:22, , 9F
09/21 13:22, 9F
推
09/21 13:42, , 10F
09/21 13:42, 10F
推
09/21 13:49, , 11F
09/21 13:49, 11F
推
09/21 13:52, , 12F
09/21 13:52, 12F
→
09/21 13:52, , 13F
09/21 13:52, 13F
→
09/21 13:58, , 14F
09/21 13:58, 14F
推
09/21 14:01, , 15F
09/21 14:01, 15F
→
09/21 14:15, , 16F
09/21 14:15, 16F
→
09/21 14:16, , 17F
09/21 14:16, 17F
推
09/21 14:16, , 18F
09/21 14:16, 18F
→
09/21 14:17, , 19F
09/21 14:17, 19F
→
09/21 14:28, , 20F
09/21 14:28, 20F
→
09/21 14:29, , 21F
09/21 14:29, 21F
→
09/21 14:31, , 22F
09/21 14:31, 22F
推
09/21 15:53, , 23F
09/21 15:53, 23F
推
09/21 15:57, , 24F
09/21 15:57, 24F
推
09/21 15:59, , 25F
09/21 15:59, 25F
→
09/21 15:59, , 26F
09/21 15:59, 26F
推
09/21 16:27, , 27F
09/21 16:27, 27F
推
09/21 16:28, , 28F
09/21 16:28, 28F
推
09/21 16:46, , 29F
09/21 16:46, 29F
→
09/21 20:57, , 30F
09/21 20:57, 30F
→
09/21 20:58, , 31F
09/21 20:58, 31F
推
09/21 21:12, , 32F
09/21 21:12, 32F
推
09/21 21:50, , 33F
09/21 21:50, 33F
噓
09/22 01:10, , 34F
09/22 01:10, 34F
推
09/22 09:41, , 35F
09/22 09:41, 35F
推
09/22 12:02, , 36F
09/22 12:02, 36F
推
09/22 13:54, , 37F
09/22 13:54, 37F
推
09/22 16:31, , 38F
09/22 16:31, 38F
推
09/22 21:06, , 39F
09/22 21:06, 39F
→
08/12 04:05, , 40F
08/12 04:05, 40F
→
09/13 19:28, , 41F
09/13 19:28, 41F
→
11/04 11:54, , 42F
11/04 11:54, 42F
→
12/29 02:13,
7年前
, 43F
12/29 02:13, 4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