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所看懂的MG149問題與姚立明說明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卡馬請出來面對!!)時間11年前 (2014/09/12 00:25),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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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跟台大產學合作的經驗 我們公司跟台大任何的教授合作 都是要匯入台大 402 帳戶 再由 402 給教授 不過 台大校、院、系所會再抽一次 這就是 17% 由來 多少要看當年的契約怎麼講 至於產學合作是合法的 只要有契約 系所同意即可 因為教授算是廣義公務人員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聽姚立明的解釋, 我大概搞清楚了整個MG149是怎麼回事了 : 台大有給醫療單位一個銀行帳號, 柯P用的這個叫MG149, : 放的是國科會等補助的錢, 同時也放別人的捐獻, : 以及醫師自己的班費 (我不知道該叫啥, 就是類似班費那樣的東西) : 那這裡面的錢, 會有三種帳: : 1. 公帳 好比買器材, 研究設備等等 - 用國家、捐獻的錢 : 2. 個別帳 好比參加學術研討會的補助 - 可能也是用國家的錢, 我還不確定 : 3. 私帳 好比年末聚餐之類的 - 從醫師自己的班費去扣 : 前兩者的支出, 必須經由台大醫院的會計審核的, 所以如果有問題, : 那就會是大問題, 代表台大會計也牽涉其中。目前看起來沒有問題。 : 第三項的私帳, 只要紀錄好, 不要去用到國家的錢, 就不會有問題, : 至於有沒有用到國家的錢, 1 + 2 的錢跟國家撥下來的錢 match 就好。 : 其中國家撥下來的錢, 有10%~17%要給台大的, 那是台大方面的成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3.163.74.3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10452706.A.E83.html

09/12 01:56, , 1F
判教授貪污緩刑時,最高法院就已經認定不是公務員.
09/12 01:5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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