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國昌:一國兩制神話破滅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身阿蘭若心阿蘭若)時間9年前 (2014/09/01 21:32), 9年前編輯推噓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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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引述《esolve (nobbb)》之銘言: : : 一國兩制中香港的制度從來就沒有說是一人一票的普選制度 : : 當年中英談判從來沒有規定啥一人一票 : : 港臺媒體和香港反對派污蔑曲解一國兩制已經很多年了 : 對呀,當初北京政府的確沒說是一人一票普選, : 但請注意,北京也沒說一國兩制代表「核心」與「邊陲」的兩種相互剝奪的依賴關係。 ※ 引述《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之銘言: : http://ppt.cc/VbDg : 我國政府在1997年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後,香港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不變, : 法律基本不變,生活方式不變,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和國際貿易、 : 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變, : 那麼好, 現在香港普選所有的候選人通通必須事先得到中國允許 : 這樣與中國向香港派出幹部有什麼不同? 這和中國內部掩耳盜鈴的所謂"選舉" 雖然這裡不是我的主戰場,不過... 80 年代那時開始在就回歸中國做政治商討時, 總督是英國女皇指派,議員是總督任命. 97 年香港回歸中國,總不能再叫英女皇派總督,讓總督來任命議員吧? 還是你們覺得讓國家主席派特首,讓特首任命議員就叫維持原有制度? 香港基本法第 45 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  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 附件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 http://www.basiclaw.gov.hk/tc/basiclawtext/annex_1.html  一﹑行政長官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委員會根據本法選出,    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七﹑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    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 http://www.basiclaw.gov.hk/tc/basiclawtext/images/basiclawtext_doc18.pdf  上述兩個附件中規定的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  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或者備案,是指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立  法會的產生辦法及立法會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修改時必經的法律程序。  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和立法會產生辦法及立法會法案、議案表決程序的法案及  其修正案,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  上述兩個附件中規定的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的  表決程序如果不作修改,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仍適用附件一關於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規定;  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仍適用附件二關於第三屆立法會產生  辦法的規定和附件二關於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的規定。 回歸之前的基本法所夾帶的特首產生辦法早就白紙黑字寫好了, 2004 以後還好心的幫你解釋,讓你可以改產生辦法耶... 2007 年是香港立法會的吱吱派有意見沒改成選舉辦法, 結果撐到現在香港自己的特首、立法會搞成這樣, 也要全部怪到共產黨頭上? 明明就是當初莫名其妙的香港人 仗著自以為很懂法治結果其實根本不懂政治的奇怪優越感在自婊, 怎麼一轉眼現在就全變成都是 they 的錯? 雖然這裡的愛國愛港人士們可能沒人像我一樣是因為愛上一個香港妹子才會管它去死. 不過要戰什麼之前...    麻煩先搞懂你家基本法是怎麼樣規定,你家立法會是怎麼在惡搞後再來好嗎? --

09/01 21:38, , 1F
你對一個會說天安門廣場沒死人的26太認真啦
09/01 21:38, 1F

09/01 21:43, , 2F
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
09/01 21:43, 2F

09/01 21:58, , 3F
以前是印地安人如何被騙,現在是港人如何被騙
09/01 21:58, 3F

09/01 21:59, , 4F
你為什麼要把文章網址刪掉?
09/01 21:59, 4F

09/01 22:01, , 5F
我修改完會打掃,你 Q 就看的到了.
09/01 22:01, 5F

09/01 22:13, , 6F
看完你的解說,似乎事情發展到今天這程度也是港人
09/01 22:13, 6F

09/01 22:14, , 7F
自已對於自已選出的民意代表無法彰顯民意…
09/01 22:14, 7F

09/01 22:21, , 8F
可以去看我在我的主戰場的最後一篇文(昨晚)怎麼說.
09/01 22:21, 8F

09/01 22:22, , 9F
還有些我沒在那寫出來,不過為了我愛但不愛我的妹子,
09/01 22:22, 9F

09/01 22:23, , 10F
就算了,保留一些,不必搞得全天下人皆知.      
09/01 22:23, 10F
※ 編輯: freeunixer (60.250.90.238), 09/01/2014 22:35:26

11/04 11:10, , 11F
自已對於自已選出的民意 https://daxiv.com
11/04 11:10, 11F

12/29 02:00, 5年前 , 12F
你為什麼要把文章網址刪 https://muxiv.com
12/29 02:00,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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